“感谢何法官耐心调解,让我们顺利拿到工程款。”
近日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文山市人民法院马塘人民法庭
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妥善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让原告紧绷多日的愁眉
终于被笑容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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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文山市某卫生院与某公司签订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升级改造合同书,合同价款为63500元。然而,设备施工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卫生院以施工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该公司诉至文山市法院要求卫生院支付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查阅卷宗材料,联系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我们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设备升级改造,他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该公司负责人急切地说道。
“他们改造的排污设施存在缺陷,导致我们的排污量未达到标准,同时还污染了周边环境。他们必须进行整改,达标后我们才支付工程款。”卫生院负责人立刻反驳道。
了解到双方“症结”,承办法官立即转变思路,就本案的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情况、相关法律规定等进行了详细沟通探讨,情理相容进行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细致分析这样僵持下去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和伤害。经过反复分析利弊,征询双方意见,双方最终同意各退一步,由卫生院完成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该公司对工程进行再次改造。
“没想到这笔工程款这么快就顺利拿到了!法院真的在为我们办实事!”日前,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收到工程款后,该公司负责人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本次高效调解化解企业与单位之间的矛盾,是文山市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接下来,文山市法院将积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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