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人民法院创新打造“老法官巡回调解组”,充分发挥老法官熟知法律法规、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让他们在矛盾解纷一线发光发热。
近日
泸水市法院巡回调解组
来到保山市腾冲市某村寻找案件当事人
以“巡回调解”的方式
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用实际行动打通司法服务的
“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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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8日,被告张某某、赵某某向原告大理某贸易有限公司出具了一份赊欠水泥款88460元的欠条。此后,两名被告支付了一部分水泥款,剩下的2008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调解组的“老法官”凭借着多年的办案经验,立即对案情进行仔细梳理。因本案系合同买卖纠纷,且双方对涉案买卖合同事实无争议,仅就还款时间、方式存有争议,属于宜调不宜判的案件。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调解组立即驱车前往被告所在地,采取“巡回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找到被告后,“老法官”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出发,告知原告既然提供了水泥,他们理应承担支付相关货款的法律义务。同时又与原告就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进行沟通,仔细释明相关规定消除原告疑虑,重建双方的信任关系。
经过“老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讲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还款事宜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约定剩余货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一场巡回,一分坚守。下一步,泸水市法院将全面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紧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拓宽多元解纷宽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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