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20日,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到普洱市,通过“专题培训+难题会诊+实地调研”的形式,为当地法院干警传经送宝、答疑解惑,助力西部地区法院司法能力水平整体迈上新台阶,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至此,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到云南巡回授课圆满收官。
专题培训练好“基本功”
此轮授课中,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高级法官潘勇锋以“公司类纠纷审判疑难问题研究”为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和相关的典型案例,就股东出资责任、股权转让相关问题、隐名出资相关问题、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重要修订内容进行深度剖析和详细讲解,引导干警既要深入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内容,又要把握其背后的法律原则、立法精神及实际操作中的复杂情况,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讲师团成员、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法官周荆围绕“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对合同诉讼的影响”,重点讲授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保全、履行和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内容,引导干警深入理解相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找准处理合同纠纷的关键所在,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难题会诊对症“开良方”
“在特殊案例中,如何平衡原告与抵押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针对涉外的建工案件,该如何调取检材?”座谈答疑会环节,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向讲师团介绍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来自普洱中院、思茅区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人员,就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提问。
讲师团结合司法实践经验逐一进行解答,提供精准指导,建议干警要抽丝剥茧审理、严谨缜密分析、厘清各层脉络,让案件的证据链闭环,还原事实真相,正确适用法律。同时,要用好用足法答网、案例库,深挖典型案例、总结办案经验,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提高能力、推动工作的有效动能。
与会干警纷纷表示,这次难题会诊如同一场“及时雨”,进一步帮助大家理清了工作思路、校准了认知偏差、解开了实践困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受益匪浅。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补齐短板弱项,提升能力水平,持续推动案件提质增效。
实地调研掘出“金点子”
其间,讲师团一行还前往思茅区人民法院、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当地法官、群众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摸清基层实践的急难愁盼,发现基层工作的特色亮点,为破题掘出“金点子”。
讲师团一行对普洱法院在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打造“茶法绿网”生态司法保护品牌、多元解纷促进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贯彻到工作各个环节,持续深挖“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丽人志愿调解室”等特色品牌内涵,加强实质化解纠纷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各族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展望未来,普洱法院将以此次巡回授课活动为契机,学深悟透、以学促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续写“山海情”,共绘“法治梦”,以新理念、新作为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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