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实行“痛经假”一事,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11月1日起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
许多女性看到之后都不吝表达羡慕,但是羡慕的有点早,因为你工作的城市,可能也有痛经假。
早在1993年,当时的卫生部、劳动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已有对女职工月经期保健的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据澎湃统计,除云南外,北京、上海、安徽、山西、湖北、浙江、宁夏、江西等省市,均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痛经假”,并规定女职工在一定条件下,经期可享受1至2天的带薪休假。
虽然是“老规定”,但“痛经假”的社会知晓度并不高。
有但很难用
截至目前在各地先后颁布的相关政策中,早已有对“痛经假”的相关规定。但是据红星新闻,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因为痛经而请假的女性并不多。
一是因为许多企业在人事管理系统里也没有单独的痛经假,统归到病假那一类,请痛经假就需要消耗原本的病假天数,痛经假单独拎出来的最大意义就是明确痛经也是一种疾病而不是生理现象。
二是因为许多地方请痛经假的前提,是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据澎湃新闻调查,在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五个省份,“痛经假”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而在“痛经假”面向所有女性的15个省份里,有11个省份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妇科内分泌中心邹颖表示,在接诊痛经患者时,除了做疼痛分级,也会对患者提出相应的问题,如疼痛是否影响到睡眠,疼痛是否影响正常行动等,“总的来说,不论是痛经患者对自己的评分,或是接诊医生对痛经患者的评价,都是相对主观的。”
在这两个前提下,不少网友都表示“这种政策能享受到的人只有女性公务员。”
痛经假的成本
痛经假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问题在于怎么落地?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尽管痛经假的规定早已存在,但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不容易。在社交媒体上,不少女性反映,在请“痛经假”时不仅要忍受疼痛去医院排队挂号,还常常面临证明难开、领导批准难等问题,甚至可能因此遭受职场歧视。
目前痛经假期的待遇还未纳入社会保险范畴,还需要用人单位来承担。
早前中国人口学会2022年年会社会性别专委会分论坛就曾公布育儿假的成本:从全国平均来看,符合休育儿假条件的每对夫妻所在企业,需要为每个孩子承担1.72万元的育儿假直接成本。“痛经假”当然也是一样的,背后就是实打实的人力成本。
“痛经假”的规定虽然出台了,但还需要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去推进落实。至于用人单位是否乐意、主动,这就很难说了,这和企业理念、经营效益、行业特殊性都大有关系。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原副所长刘伯红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也曾提到,如果仅仅用保障性条例对妇女进行保护,而不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成本的问题,导致保护成本转移到了用人单位身上,会让用工成本较高的女性愈发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
有网友就直言——“不赞同,我相信有的人很痛苦,因为我来月经也很痛苦,真有事请病假即可。真正落实社会福利,男女同权才是重点。你休息,人家工作量就要增加,增加工作量的人可能是男同胞,可能是女同胞。没人喜欢动不动加班,时间长了就没人招女性工作了。”
那么,你休过痛经假吗?
参考资料:
[1]中国新闻周刊《保护女性的“痛经假”,为何难以实施》
[2]澎湃新闻《「社论」让女职工敢休“痛经假”》
[3]鲁中晨报《云南下月起将实施痛经假 专家建议:准假权应授予单位女性领导》
[4]湖南日报《可休两天!多省份规定“痛经假”》
[5]澎湃《江苏已明确!可休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