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各项要求,全面推动区内安全生产隐患的大排查与大整治工作,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目的。此外,为了产生强大的警示效果,使所有相关单位及个人都能从中吸取教训,现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予以公示。
本期要旨
有限空间,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应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典型案例一
案情概况
2024年1月5日,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多处污水处理池,需要经常进行清淤作业,但是未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不符合《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依法固定了相关证据,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及理由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
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应急器材及物质清单复印件、该单位后勤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单位后勤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询问笔录、现场拍摄执法照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
案例评析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要求,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检测作业环境的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要求,所以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非常重要,对于预防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典型案例二
案情概况
2024年7月1日,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玻璃制品包装厂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未辨识厂区内有限空间,并建立有限空间台账,未在有限空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化粪池)。依据《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公司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依法固定了相关证据,并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及理由
该企业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的规定。
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主要负责人马某和安全管理人员李某的询问笔录2份、主要负责人马某和安全管理人员李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案例评析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这对企业的生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因此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坚持的原则: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