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律师诉讼实战指南:快递配送企业的配送人员名单是商业秘密吗?

文摘   社会   2024-07-22 17:29   北京  



【编者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统计,近三年来,我国技术秘密案件呈现三大特点:

特点1: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涉及的技术领域更加广泛,涉新技术领域案件增多。2019年受理技术秘密纠纷实体案件12件,2020年增长到44件,2021年增长到79件,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

特点2: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程序问题主要涉及管辖权争议,包括侵权行为地、重复起诉情形的认定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管辖的确定等。实体问题的争议包括技术秘密内容和范围、侵害技术秘密赔偿数额的确定及保密措施、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修改和改进技术秘密行为中实质性贡献、定作产品技术信息是否构成技术秘密的认定等。

特点3:高额判赔案件明显增多。继2020年“卡波”技术秘密侵权案顶格判处5倍惩罚性赔偿3000余万元后,在“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判赔1.59亿元。

除上述三大特点外,此类案件的审理周期也在不断延长。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知产庭法官人均结案83.5件,同比增长1.2%。各类案件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为134个自然日,民事二审实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29.4个自然日,行政二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43.6个自然日。因人案矛盾日益加剧,疑难案件增多,平均审理周期有所增长。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也日趋凸显。

李营营律师团队多年来专注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商业秘密业务领域办理大量案件,多件被评为典型案例。我们秉持“专、精、特、新”的业务准则,摒弃“全能律师”做法,专注知产业务领域并坚持长期深耕挖掘。在研究本领域及延伸的相关法律问题,将研究成果及时在行业分享。我们欢迎大家就具体案件问题或者具体法律问题与我们进行交流。


北京李营营律师


高法院:快递配送企业的配送人员名单是商业秘密吗?

企业的员工名单,不具有秘密性,不属于商业秘密


阅读提示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高,企业关于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也越来越高。不仅注重对技术信息保护,也越来越注重对客户信息的保护。司法实践中,我们看到不少员工从上家企业离职时将属于原企业的员工“带走”,因此也产生了不少经营秘密纠纷案件。李营营律师团队对侵犯/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逐一梳理总结,同时结合多年来丰富的办案经验,形成多篇裁判文章,与各位读者分享。

裁判要旨

快递配送企业的配送人员名单实际上属于企业的员工名单,系企业人事管理范畴,并不属于在经营中通过创造性劳动积累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不具有“商业秘密”意义上的“秘密性”,不属于商业秘密。

基本案情

1. 原告厦门市杰惠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杰惠祎公司”)与被告1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签订《蜂鸟配送代理合作协议》,拉扎斯公司授权杰惠祎公司使用“蜂鸟配送”系列产品在厦门市思明区内经营“蜂鸟配送”业务。

2. 合同签订后,原告杰惠祎公司通过在被告1拉扎斯公司的“饿了么”“蜂鸟团队版”配送平台注册账号、设置密码,并通过该账号进行员工管理、订单管理以及订单配送等操作。

3. 后来,该平台上原先绑定在原告杰惠祎公司名下的二百余名配送员信息(包括配送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配送手机号码)被删除,其中大部分配送员信息被陆续绑定至被告2厦门快先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先森公司”)在该配送平台的账号。

4. 杰惠祎公司以被告2快先森公司、被告1拉扎斯公司侵害其经营秘密为由诉至法院。

5.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原告杰惠祎公司在“饿了么”的“蜂鸟团队版”配送平台上注册账号、设置密码,并通过该账号进行员工管理等操作,系根据该平台的要求所进行的操作,并不能因此认定杰惠祎公司已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杰惠祎公司请求保护的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判决驳回原告杰惠祎公司的诉讼请求。

6. 原告杰惠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7.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杰惠祎公司主张的员工名单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也没有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所以,杰惠祎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不能成立。据此,二审判决驳回杰惠祎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焦点

原告杰惠祎公司主张保护的在配送平台上注册的配送员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法院裁判观点


一、原告杰惠祎公司主张保护的员工信息实质是企业管理中自然形成的信息,不具有非公知性,不构成商业秘密。

福建高院认为,原告杰惠祎公司主张涉案商业秘密是杰惠祎公司持有并通过账户密码及手机验证进行管理的公司配送人员名单等存于“饿了么”的“蜂鸟团队版”配送平台上的信息,并称该信息包括配送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该信息实际上是杰惠祎公司的员工名单,员工名单本身仅包含员工个人简单的基本信息,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自然形成的,并非杰惠祎公司通过创造性劳动所获得或积累,且员工基本信息也比较容易获得,不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
原告杰惠祎公司未对其主张保护的员工信息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不构成商业秘密。
福建高院认为,拉扎斯公司是“饿了么”的“蜂鸟团队版”配送平台的提供者,杰惠祎公司通过账号密码及手机验证方式登录“蜂鸟团队版”配送平台对配送人员进行管理、账目结算等,系根据该平台的要求进行的操作,符合杰惠祎公司与拉扎斯公司在《蜂鸟配送代理合作协议》中的约定,并非是为了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合理“保密措施”。
综上所述,福建高院认为杰惠祎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不能成立。据此,判决驳回杰惠祎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来源:《厦门市杰惠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厦门快先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

商密实战指南


第一,办理侵犯/侵害经营信息的商业秘密案件务必紧扣3个重点。不管是原告律师还是被告方律师,都应当将原告主张保护的秘点内容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作为重点进行审查、分析,即重点审查原告主张保护的经营信息是否符合商业秘密三个法定构成要件。
第二,注意警惕与技术秘密纠纷不同,经营秘密纠纷案件的败诉率远远比技术秘密纠纷案件高的多。分析其中的败诉原因,主要是原告在起诉之初就没有准确识别、准确确定秘点的具体内容。经营信息与技术信息不同之处在于,经营信息中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多容易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不仅如此,经营信息还受载体形式、载体所处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如果秘点中没有糅合定量的深度信息,败诉结局基本可以确定无疑。
第三,企业对平台注册信息保护时注意避雷。目前,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配送行业以及各类管理平台应运而生,快递配送企业中配送人员流动频繁,如何进行人员管理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对员工信息、平台注册信息进行保护,以及如何对平台注册信息进行保护也是企业目前的需求和正在面临的困惑。本案对快递配送企业如何加强员工和配送信息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第四,要充分吸取本案中原告的败诉教训。原告律师一定要谨慎,在侵犯/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案件中,秘点确定的难度极大,不可掉以轻心。在企业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之前,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协助确定诉讼策略、确定秘点内容,不可大意。

李营营律师提示: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业秘密案件涉及证据保全、秘点的总结和确定、非公知的分析论证、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分析论证、非公知鉴定、同一性鉴定、损失鉴定、损失计算、侵权论证、证据规则的巧妙运用等多项复杂法律问题,案件本身难度大、综合性强,稍有不慎就会满盘皆输。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应当聘请专业的、有丰富经验的商业秘密律师,为案件和自身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记住,在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商业秘密案件中,没有绝对的法律观点。可以说每一个案件都有50%的胜诉率和50%的败诉率,当事人如果聘请专业的商业秘密律师,就可以大大提升争取另外50%胜诉的希望、降低另外50%败诉的风险。

【声明:本文系作者对人民法院在个案中裁判观点的提炼总结,旨在帮助读者快速了解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部分案件中处理具体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不代表作者对具体裁判观点的认同,更不代表本文作者对某一具体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或法律观点。由于查询渠道受限且本文引用案例并非指导性案例,因此,本文中体现的裁判观点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同时,由于个案差异性极大,建议大家在具体案件办理中,委托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具体法律规定,对具体案件中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得出契合个案的正确结论。】


关于我们


       


李营营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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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背景介绍:李营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高级企业合规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硕士(公司法方向),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专注于商业秘密民事与刑事、与技术相关的争议解决和保护、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保全与执行等实务领域,在最高人民法院、各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成功办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案件标的金额超过百亿元李营营律师深耕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领域多年,对涉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民刑案件、与技术相关的合同纠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相关法律问题均有深入研究。李营营律师代理的多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获得判决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客户作为原告成功争取法院3倍惩罚性赔偿,代理的多起被告客户成功争取法院判定不构成侵权的胜诉结果,代理多起被害企业成功启动刑事立案、刑事追诉、成功争取犯罪分子得到刑事处罚结果;代理多起被告人/被告单位处理的涉商业秘密犯罪刑事案件也取得了无罪、检察院决定不予追诉的良好效果。同时,李营营律师在商业秘密体系建设领域,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协助多家企业客户完成企业商业秘密保密体系运行情况的法律尽职调查,成功为多家企业客户建设完善的商业秘密保密体系。在5类技术合同领域,李营营律师团队围绕不同业务领域下技术合同签订以及履行中风险点,形成了数百篇专题研究文章,熟悉该类合同纠纷常见风险点和解决方案。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李营营律师成功代理多位企业客户在多例合同纠纷案件中完成诉讼目的,善于以高效的沟通和专业的能力在短期内为客户快速回款,通过商业谈判、诉讼打击、第三人债务加入、调解和解等手段有效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李营营律师在“法客帝国”“民商事裁判规则”“保全与执行”等公众号发表与技术、商业秘密、公司实务、保全与执行等话题相关专业文章百余篇,多篇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法院转载,广受业内人士好评。李营营律师团队一直致力技术保护和与技术有关的争议解决,多年来深入研究技术委托开发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技术转化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技术进口合同等与技术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在该特定领域内发布了数百篇专业文章,对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有扎实并深入的研究,熟悉该领域内常见、多发的问题和争议焦点,熟悉法院实务裁判规则,擅长拟定各类技术合同,能够迅速精准识别合作的风险和合同漏洞,可以协助开发方或委托方提前控制好法律风险,提供风险应对方案、及时解决风险,推动技术项目安全高效运行。2022年,李营营律师结合多年来办理大量执行审查类相关业务的经验,以真实案例为导向,对各种业务场景下的主要法律问题、典型裁判规则、风险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案建议进行类型化汇总和归纳,合著出版《保全与执行: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实战指南》。接下来,李营营律师团队会陆续出版商业秘密实战的相关书籍、技术合同纠纷实战指南、不正当竞争实战的相关书籍、知识产权犯罪的相关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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