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经济学":在一盘散沙的社会,做个好人
目录:
一、"流氓"的定义
二、因"流氓"而产生的政治经济学原理
三、寻租经济
四、黑社会的起源和发展
五、躺平=等死
六、未来社会中的取胜之道
七、结尾
前言
在跟一些中年朋友聊天的时候,经常有人会问:未来几年会不会出现一些风险,老百姓应该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在乱世中保全自己?
不同的人对这些问题有不同的答案。我们引用“血酬经济学”的说法:谁能威胁到你的安全感,谁就控制了你的财产安全。
乱世不同于治世,想要在乱世中存活,对于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最可行的办法是:学会在乱世当中做一个“流氓”。
“流氓”这个概念不是随便说说的,它是有一个精确的历史定位的。从元明清以来,中国进入近古时代,流氓和黑社会在中国历史的进程当中,都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今天也不例外。尤其是当中原王朝进入后半程的历史时段,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研究了解:什么是流氓,“流氓”的作用是什么?
要讲清楚“流氓经济学”,我们首先就要看一下流氓的定义是什么。
“流氓”的定义
所谓的流氓,他的来源,就是游手好闲的社会闲杂人员,这些人是被排斥在社会主流之外的。而一旦这些游手好闲的社会边缘人,被某种力量组织起来,成为一种暴力团体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些原本的社会闲杂人员,就成为了正式的“流氓”。
“流氓”=社会游民暴力化,成为"有组织的"暴力团体成员。那么简单来说,流氓就是暴力化的社会游民。那么社会上的游民是怎么产生的?
对中国历史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社会游民的产生,大概都遵循了一种历史周期律:
王朝建立➡️财富集中➡️游民增加。
中原王朝建立之后,国家会暂时地进入安定状态。这个时候经济会发展,财富会迅速地集中,造成土地兼并、贫富差距拉大。
然后,越来越多的小农失去了土地和财富,从原本稳定的小农阶层,变成了没有土地、没有财富的无产阶级。
这些农村的无产阶级在乡下找不到谋生的路子,于是进入城市。
进入城市之后,他们有的成为了城市的手工业者,有的成为服务业者,而更多的是继续充当无业游民,隔三差五地靠打零工为生,也就是所谓的“贴吧大神”、“灵活就业人员”。
“…三合会势力的扩展显然与清代社会的某些主要发展趋势有关,特别是与国内移民、城市化运动和国内外贸易的发展有关。其中每一个进程都产生了象下面这样的人民群众:他们传统的社会纽带已经削弱或被割断,只有秘密结社这种假亲属结构能够给他们以安全、互助和组织安排。”
——《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费正清等
“歷史似乎包括一連串意外事件的,不合邏輯的推理,和意想不到的結果。歷史上的風雲人物似乎不過是命運之神擺佈的工具而已。”—— 《西潮》,蔣夢麟
每当一个王朝行将就木,王朝的历史进程走到将要结束的后半段,由于中央集权的帝国体制必然造成的资源再分配失衡,所以上述这种类型的人,会大幅度的增多。于是,会有两方面的势力,想方设法地笼络这些无业游民,吸收他们成为“自己人”。
这两方面的势力,分别是【官府】和【民间黑社会】。
说到这里,就逐渐进入到今天的重点了。我们把游民转变而来的“流氓”分为两类:
第一类:官方流氓
第二类:黑社会流氓
所谓的“流氓经济学”,就是围绕着这两种情况来展开的。
因“流氓”而产生的政治经济学原理
首先要问,为什么【官府】和【黑社会】都要吸收流氓,把流氓变成“自己人”呢?
这是因为在王朝的后半期,社会生产力出现了明显的萎缩,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不断增多。这个时候就出现了矛盾:皇帝和统治阶层需要从民间榨取更多的利润和财富,但是民间经济已经很难生产足够多的财富。这个时候,官府就需要雇佣更多的打手,去搜刮民间财富。
"時各省籓庫,因州縣有急需,往往濫行借款,日久未歸,輾轉挪抵,弊混叢生。而攤捐津貼,名目日增,州縣派累繁多,辦事竭蹶,虧欠正項勢所必然,雖嚴刑峻法不能禁也。"——《清史稿·食貨志》
而我们知道,有编制的官员数量是很少的,于是官府就需要聘用大量的【临时工】。这些临时雇佣兵的来源,就是无业游民。这些人就构成了官方流氓的基本盘。
“…社会上最具有革命造反精神的人,就是这种‘游民’和‘无赖’,是所谓的‘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的人。”——《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1927
那与此同时,民间社会也试图将这些流氓收编为“自己人”。这些无业游民,如果不加入官方的流氓集团,就有可能会变成民间的流氓,也就是我们说的“黑社会”。
“打工两块,打架三十块,十次有九次都打不成,去瞎喊,去你的,就收钱了——有头发,哪个想做光头。”——《追龙》
整个社会当中韭菜变少、镰刀变多,就说明经济进入了一个存量博弈的阶段,也就是进入【寻租经济】的阶段。
“寻租”这个词我们经常提到,但很少有人给这个词赋予一个明确的定义。我们接下来就要看一下:到底什么是“寻租”。
寻租经济
按照公共选择派的代表人物——经济学家图洛克的定义:所谓的“寻租”,就是非生产性的租金收益;这种租金收益除了使收租的人获得利益之外,它并没有改善其他任何人的境遇。换句话说,如果交租金的人,他的境遇,因为交租金而得到改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叫做“寻租”。
举例而言,比如你是一座建筑的业主,你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一个创业的青年作为办公场地,之后此人创业成功获得收益——在这整个过程当中,你作为房东获得了租金收益,对方获得办公的场地,并且通过这个方法得到财富,双方的状况都发生了改善。
这就不叫“寻租”,而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真正的“寻租”,更类似于“收保护费”的行为。
比如一家茶楼的老板,他需要支付给当地的那些流氓和混混一定数额的保护费,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获得任何额外的收益。流氓在收到保护费之后,只是答应他不会来捣乱、干扰经营。但实际上,“不被干扰的经营”是茶楼老板本应该享有的权利,不需要流氓混混给他“特别提供”。
也就是说,茶楼老板向黑社会支付租金,购买了一个本就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这种情况,就是“寻租”。
支付租金的一方没有获得任何境遇的改善,只是被人敲诈了一笔。
“城管就在立交桥洞底下抓人,抓到之后,交五百元罚款,当天就把车子放回来了,然后下次再抓,一个月总要抓个两三次。”
“现在不欠钱就不错了,没啥机会,慢慢熬着吧,先把娃生下来再说,前怕狼后怕虎的也没用,干熬时间,生下来咋都能养活。”
“还是让孩子当老师,考公务员,有个铁饭碗,比较好啊。”
“…当城管也行啊。”
——中国内地某省,某小吃摊摊主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数据,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均比上年同期上涨1.3%,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比上年同期下降1.6%。”
在这种情况下,整个中国的基层社会就形成了【官方流氓】+【民间流氓】➡️敲诈【顺民】,这三方势力组成的结构。
在这个结构当中,【顺民】永远是被收割的一方,它位于食物链的最底端——那这个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很微妙的事情,就是:镰刀在收割的时候,他其实也不知不觉的把原来的“韭菜”,逼成了新的“镰刀”。
更准确地说,是变成了“镰刀的打手”。
我们刚刚说过,“寻租”是非生产性的收益,这种收益并没有造成社会总体财富的增加,实际上却反过来伤害了很多人的利益。所以社会越是民生凋敝,镰刀就越会加紧收割——在这个过程中,更多原本被收割的韭菜,也想加入镰刀,变成收割者。这样就会造成生产者越来越少、收割者/流民/流氓越来越多的情况。支撑整个帝国的社会根基,在这个时候,就会变得不稳定。
我们来看看进入近古时代以来,由汉民族建立的帝国——明帝国的后半段。
清代的历史学家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说过一句很有名的话:“明之亡,不亡于崇祯,而亡于万历。”——《二十二史札记》,赵翼(清)
万历皇帝大肆搜刮民间财富、大肆征税,这个时候明朝的灭亡已成定局。明朝只是一直拖到崇祯年间,才正式灭亡。万历皇帝通过征收矿税等等手段,试图搜刮民间财富,从1596年就开始使用这种方法,一直到1620年明神宗死亡。在此期间除了短暂的中止之外,这几十年的时间里,官方都是在大肆地利用苛捐杂税来搜刮民间财富。
因为这种"竭泽而渔"的政策,社会基层的矛盾明显激化。因为明朝政府收入减少,雇不起更多的正式员工,于是就把这种抢夺民间财富的事情,外包给了【流氓和打手】——这帮人就形成了一个官匪混合的集团,他们从搜刮的行动当中,大量的攫取回扣,欺上瞒下,中饱私囊。
“平斛收兑,毋许借端留难,恣意淋踢。”——《福惠全书·钱谷·仓收陋弊》,“关于‘淋尖踢斛’的记载”,黄六鸿
根据台湾“中研院”的历史学家巫仁恕的研究计算,以万历二十五年到三十年之间为例,当时大臣上奏给皇帝的奏折当中就提到:国库的收入增加300万两,但是“矿税使”的勒索,就达到了600万两。参随和无赖的勒索,达到900万和1200万两——其实大部分的民间财富,都被官方雇佣的流氓集团瓜分了,并没有上缴国库。
这个时候,民间社会遭到严重的搜刮,破产、失去财富的人越来越多。这些人都成为【流民】,流民也得混饭吃,但是官府的名额已经满了,也就是说当不了“官方流氓”了,所以这些流民只好自我组织起来,成为民间流氓。他们这种自我组织的团体,就是“民间结社”,或者叫“黑社会”。
“通常被称为‘三合会’的会社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松散的结社,它有许多不同名称,例如三合会、三点会、天地会,或者集体地称为洪门。它们在十八世纪流传到大陆上的福建、广东和广西诸省,到十九世纪的开头数十年已发展到长江各省。这一结社的最初成员是内陆河渠上的劳工和船户、流徙的城镇工人以及官府中的小吏员。它也变成了海面和陆地上匪帮效忠的中心。”
——《剑桥中国晚清史》,费正清等
黑社会的起源和发展
自从宋元以来,中国的民间戏曲文学就变得非常发达。到了明朝,在这些民间文学的影响下,中国民间信仰当中,就建立起一套所谓“忠孝节义”的价值观,比如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故事,以及梁山好汉的故事等等。这种价值观在明清时代,就被黑社会吸收,成为了黑社会的价值观。
“我们出来混是要讲义气的。雷洛,在那帮英国佬面前救过我,我是不是要还?得人恩果千年记,你们老爸老妈有没有教过你们?!”——《追龙》
当时的这些江湖人物,通常都有一些花名和外号,比如什么“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等等——这就是明显的受到民间文学的影响。直到今天,华人世界的黑社会,还是会有各种类似的江湖外号。帮会的堂口,依然会供奉“关二爷”——这个传统,可以说是从明代就开始了。
“山西泽州府之哥老会,则有特别称谓,曰老大,曰老二,曰老三,曰老四,曰老五,曰老六,曰老七,曰老八,又有所谓八旗杆、二十四个大辫子、七十三个黑包巾、三十六个大粗腿、魔天大王、混天大王者。”——《清稗类钞·会党篇》
这些民间黑社会的作用,说来也是很微妙。他们在社会上起两种作用:第一就是“打家劫舍”,向顺民和韭菜收保护费;第二就是“结社自保”,团结自己的成员,来抵抗其他的流氓势力和帮会。
打家劫舍⬅️【黑社会】➡️结社自保
这些黑社会往往是以特定的地点,或者是特定的行业,去组织起来。从地理上来说,明代以来,这些社会组织,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大城市,都是比较集中的,以苏州和杭州最为典型。因为这些地方有钱人多。
这些流氓团体,一方面他们用暴力威胁,来割有钱人的韭菜;与此同时,他们反过来,又可以给有钱人提供各种收费的服务,比如说保镖、打手、讨债、诉讼等等。
那么在明代中期之后,广东广西地区,就出现了民间大量的打手和杀手。这些“拿钱办事”的打手和杀手,也是来源于失去土地的游民。在我们之前提到的江南地区,尤其是苏州和松江府,也出现了大规模的所谓“打行”和“青手”——这些都是拿钱替人办事的暴力帮会。
(可以回顾一下甄子丹、洪金宝、徐锦江主演的电影《叶问》四部曲)
另外从行业上看,各个行业都是抱团取暖,最有名的就是青帮。青帮的起源,就是盐贩子和漕运水手的帮会。早在明朝天顺年间,盐贩子就私下里制造枪炮火器,公开拒捕,并且是结党打劫、互相仇杀,这就是典型的黑社会。
发展到清朝后期,无业游民不断增多,政府的管控能力不断减弱,这些帮会势力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丁酉冬,日本人平山周(亦在会者)偕毕永年、林述唐游湖南,晤哥老会头目李云彪、杨鸿钧、张尧卿、李堃山等,即介绍孙文,谋于扬子江沿岸组织英雄会。己亥,永年偕头目七人至香港,与兴中会领袖、三合会领袖相晤,组织兴汉会,推文为首领,此即哥老会连络革命党之始也。昔之哥老会皆排外,自革命党入其中,教化而指导之,遂自称为革命军。说以洋教之跋扈,由于政府之恶劣,遂一变而欲倾覆政府,仇洋之主义转以消灭。于是有陶成章、沈英、张恭等倡议于杭州,集浙江、福建、江苏、江西、安徽五省之头目,立一大会,曰龙华会。萍乡之役,于教会牧师皆一律保护,而矿夫多属会中人,是可见哥老会思想之改革矣。
以上为哥老会之历史,三合会化而为革命党,哥老会亦化而为革命党,于是全国各省之诸会党悉统一而为革命党矣。——清稗类钞·会党篇
以上这些历史记录,在中国各地的府志、县志当中,都能找到大量材料。
可以总结来说,中原王朝走入衰弱期之后,经济形态会变为寻租经济。与之相应的,社会基层形态就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个变化的表现就是:各种形式的“黑社会团体”出现。
躺平=等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中原王朝走入后半段的时候,尤其是在改朝换代的前夕,每个人都会面临着一个选择:你未来是要做一个“镰刀”,还是“韭菜”?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什么选择都不做。这个选择,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躺平”。
躺平这个方法有没有用,这要看情况:当你面对的人,是一群“和平主义者”的时候,躺平是有用的;当你的对象是一群暴力团伙、流氓团伙的时候,“躺平”就等于“自杀”。
我相信,以中国老百姓的狡猾和聪明,大部分人都是“假装躺平”——在忽悠别人“躺平”的时候,自己拔出刀来割韭菜。
那我想补充的是:只是这样做还不够,一个只靠单打独斗的人,不管他如何假装躺平,不管他怎么样把刀藏在背后,他始终是以一人之力来匹敌整个社会,最后的失败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与其这样做,还不如结社,成立一个互助团体——这才是真正的“取胜之道”。
未来社会的取胜之道
把民间一盘散沙的人组织起来,互助自保、共同抗暴,这是未来的刚需。抓住这个刚需,就抓住了未来的大趋势。
从清末民初的社会格局地理分布来看,越是偏远的内陆地区,土匪和流寇的势力就越大;而越是靠近沿海大城市,帮会和社团的力量就越大。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之下,互助团体能提供的最重要的资源,就是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和相互的支持——这是单打独斗的普通民众所不具备的。
“互相信赖”这个东西有多重要呢?它可以让人在乱世当中存活下来,顺便还能获得一些利益。这些团体最终的发展走向是什么,参加这些团体的人最后的人生轨迹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中国近代帮会的发展史。
明代成立的早期帮会,以漕运工团+盐贩集团为主。
清代成立的帮会,多多少少带有“天地会”性质。
进入近代之后,这些“天地会”们,一些成为了孙中山先生和我党领导的“革命者”,另一些则在香港成为了“三合会”;或从江湖进入庙堂、成为政治协商的一员,或出走资本主义世界、继续做“捞偏门”的生意。
明也好,暗也好,他们无论是否参与政治,实际上都在为政客打下手做事,他们属于政客的核心或外围组织。(我国驻日大使馆的斜对面是什么地方?福建人团体的办事处。)
“这个天下分黑白,白我最大,黑你最大。”
——《追龙》
这些团伙,不管是核心的还是外围的,都有两个特点:
1.手上都有不同水准的武器,战斗力远远强于老百姓;
2.成员之间起码有信任感,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凭借这两点,他们就能在一盘散沙的民间社会无往不利,这是他们施暴和抗暴的核心要素。
如果人们是一盘散沙,非但不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反而是不断内斗和互相伤害——那么处于这种“没有自己人”的状态的普通百姓,就是整个社会食物链的最底端。
我们从这个角度来讲,即便是流氓和黑社会,他们的道德水准,也其实比内斗的、一盘散沙的民众要高(起码他们不会背叛、出卖、伤害自己人,有起码的道德)。
而一些表面上是“顺民”的老百姓,他们为了一己私利,为了自己能存活下去,在危难时刻,甚至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会出卖——那他们其实并不善良,他们不做坏事,只是因为愚蠢和胆小。这样的人可以说是毫无道德水准,跟精致利己且虚荣的“小粉红”、“泥腿子”的光谱,高度重合。
我们看一下这段材料:
“青、红二帮,亦有十戒。戒忤逆,戒强奸,戒盗,戒贼,戒扒灰,(此与世俗翁淫媳之扒灰不同,盖帮中之事至为秘密,若以告外人,则为扒灰。轻则挞,重则丢。丢,杀也。)戒吃水放水,戒酗酒滋事,戒杀人放火,戒骂天地,戒弟兄不和。犯戒而受刑者,以慷慨就命为能事,呼手予手,呼足予足,无难色,无呻吟声,则目之曰英雄,群赞美之。”
——《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费正清等
上述这些基本原则当中,大部分都是要求成员之间“绝不能相互背叛伤害”、“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些帮会规矩,就是黑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底线。这种共同的底线,就决定了流氓和黑社会的等级,要高于那些随时可以背叛任何人的民众。
实际上我们看这些所谓的黑社会,如果放到西欧和美国,那就不是黑社会,而是白社会,是法律承认的社会团体。因为欧美国家的基本社会结构,是由【社团】组成的,民间存在各种各样合法的社团组织,比如行业协会、各种兄弟会,等等。
但是中国的社会形态是不同的。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编户齐民”的体制。这种政治体制,就是很忌讳民间百姓能够结社、有独立的社会团体,至今如此。
所以一些民间的“社团”和“组织”就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比如“人脉关系网络”、“商会”、“基金会、“协会”等等。他们在明面上的影响力,大多以间接的方式体现,这是我国社会的长期现实。
“强调传统力量与新的动力具有同等重要性是必要的,因为中国经济生活变迁的真正过程,既不是从西方社会制度直接转渡的过程,也不仅是传统的平衡受到了干扰而已。目前形势中所发生的问题是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
——《江村经济》,费孝通
所以在这个地方,我们就能划分出三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
第一种:彻底散沙化的社会,完全被原子化的、单向度的社会——政府寻租成本最低,可以贯彻落实任何指令
第二种:政府➡️潜在民间团体,具有”潜规则“的社会形态——寻租成本增高,明规则/潜规则交织,制约外部干涉
第三种:去中心化法团社会,类似欧美社会——寻租成本最高,去中心化团体组成的社会,不是一盘散沙
三种不同的社会形态,会造成他们的“寻租成本”不同。基层民间市井社会的传统,就是依靠人际关系抱团取暖,进而形成社团化的社会,各种社团都是高度组织化的相互制约。归根结底,这种社团之间互相博弈的社会,反而是最公平的社会。
结尾
写了这么多,并不是让大家去“加入黑社会”(开什么玩笑…)——因为现存的那些黑社会早就堕落了,他们要么是权贵的狗腿,要么就是窝里斗的流氓组织,他们之间是完全没有信任感可言的。
我真正的意思是:在面对这个即将到来的【历史大周期】的时候,每个人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是要真正地践行团结友爱,要跟自己信得过、值得信任的人一起团结起来,团结你所能团结的人,相信你可以相信的人,大家抱在一起,结社自保。
这样做,或许我们还能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