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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作为底层逻辑建构起一个人人连接的去中心化关系空间,个体意见在群体互动和集体行为中显现为某种规模力量,即“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是网络空间中规模力量的典型表现。如何对其进行应对和引导,是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立足后疫情时代背景,观察由流调引发的网络舆论,发现其中蕴含着“凝视、消费与建构”三重力量,并通过分析这种“无组织”的组织过程及“组织力量”的社会作用机制,探讨其蕴含的公共价值及潜在风险。
雷跃捷,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教授,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特聘教授;
白欣蔓,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博士生。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与提升中国国际话语权研究”(项目编号:20&ZD3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是“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等,2019:25)的一项公共卫生措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施行的流调政策可以有效识别追踪时空伴随者的行动轨迹,是我国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运作和精准防控疫情的重要举措之一。但流调信息公开政策使本属于私人领域的信息获得公开传播的合法性,进而突破医学的专业范畴,在与诸多公共议题的契合中凸显其先天的超圈层势能和热点基因,成为引发舆论关注和舆情风险的高发地带。由流调信息引发的网络舆论作为一种典型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既是民生关切、社会情绪和现实矛盾的直接投射,也是技术逻辑下集体力量的基本表征、组织模式及作用方式的集中表现,因此可当作从社会治理角度观察这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所蕴含的公共价值和潜在风险的典型样本。
一
网络舆论何以成为“无组织的组织力量”
虚拟网络接入现实以来,媒介技术已成为推动社会关系变革的显著因素。基于此,克莱·舍基(Clay Shirky)提出“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概念。克莱·舍基认为,互联网技术创造了人人连接的现实景观和去中心化的关系社会,我国学者将其进一步阐释为湿的社会 (姜奇平,2009)。在这一新的社会空间中,互联网技术和社交工具作为基础设施扮演着社会加湿器的角色,可以消除个体连接、信息扩散和集体反应的壁垒,润滑社会运行机制,从而降低集合行动成本,重构社会集体的组织运行方式。不同于传统工业社会机械化组织、中心化运转和确定方向演化的线下结构性组织方式,网络空间中的集体往往以湿件方式(情感、趣缘、共识、利益等)组建成为非正式、去中心化和自由流动的短期临时性组织。在这一新的社会关系空间中,作为集体成员的个体,其能量(个性、感性、创造性)被充分激活,以极低的管理成本,即联结成本(基于自愿的共同关注)和流通成本(平等参与的数字化交往)组织起来,形成超越时空、文化及制度鸿沟,具有扁平化、虚拟化及流动性特征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所谓“无组织”,是指其超出常规社会组织范畴,形成一种具有去中心化与自由流动特征的临时性群体组织;所谓“组织力量”,在于其可通过信息共享、对话协作和集体行动产生庞大集体性能量。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媒介社会中人人连接的现实景观加速了“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形成,但同时也带来了其效能转化的不确定性。乐观者认为,线上集体组织所孕育的能量可以建构起新的公共性(民主参与、公共协商、组织动员、社会治理),进而重新定义社会的权力格局(喻国明,2016),印证了权力正不断“从社会共处的宏观层次转移到微观层次”的观点(鲍曼,2000/2018:33)。这类分配至个体的治理权力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治理实践从松弛主义向实质性行动发展(张成岗等,2020),产生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难题,优化资源配置、填补政策缺失等社会利他价值。与此同时,悲观者则提出,数字组织力量中的公共价值并非必然实现。网络空间中非正式的集体组织通常遵循情感逻辑(李国梁,2016),在自驱力作用下极易引发舆情波动、集体行动、群体对抗、非理性狂欢等异化现象,进而对社会运行机制及生活秩序带来颠覆性冲击。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数字时代“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实则为社会治理带来新的难题。
围绕如何辩证认识内嵌于“无组织的组织力量”之中的公共价值这一问题,学界大多着眼于从社会组织化到组织社会化的进化趋势,试图通过分解数字空间中的关键节点(主体和内容)及核心影响因素进行阐释。大体可分为两条进路。
第一条进路主要关注数字基础设施在组织力量形成过程中的角色作用。此类研究将数字技术视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塑造社会行动系统的元媒介或基本媒介单元(李泓江,2022),提出社交媒体等新媒介是一种关系居间者和人的在世存有方式(孙玮,2015),将对人们的社会角色关系、文化关系、情感关系产生影响(陈先红,2006),进而在组织力量形成的过程中发挥社会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学者摒弃技术决定论,以传播政治经济学批判立场揭露技术可供性背后的平台资本控制和权力异化现象,指出技术逻辑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入侵(李泓江,2022),强调平台实际上拥有并行使着监督、定义、影响交易者与利益相关者的巨大权力(高薇,2016),从而直接影响组织力量中公共价值的发挥。
第二条进路则向内挖掘人人结构的内生动力和主体间性。此类研究承认“任何技术都倾向于创造一个新的人类环境”(麦克卢汉,1994/2000:37),但更强调行动者的连接、互动、生产等行为价值,认为数字空间中的公共价值更取决于个体能动性和数字交往理性。除了依照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参与式文化研究路径,关注主体数字生产行为特征外,更偏向探索个体行为的心理动机,进而将社会结构、关系互动及情感意志纳入考察范围。巴罗阿多学派关系传播理论提出了倾向于关系表达的第二种传播类型(陈卫星,1998),为理解数字空间的永恒张力及组织中共识与冲突的形成提供了新的视角。基于此,有学者提出个体的数字化参与是现实社会或者个体需求的映射(彭兰,2012),在传播-反馈的循环过程中,“个人动机和社会动机可以互相放大”(舍基,2010/2012:98),存在实现利己与利他结合的潜能,同时在社会结构化力量的加持下也始终存在价值冲突、意义对抗等固有矛盾张力。
在吸收上述理论内涵和研究思路的基础上,本文从舆论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网络舆论实则就是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且是这种自组织力量在网络空间中最为典型的表现形式。其一,网络舆论本身的形成及作用方式与“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理论逻辑相契合。若以历时性视角观察舆论在不同时期的形成及演化过程,可以发现,传统舆论往往呈现“漩涡”状,即在大众传媒等权威力量的引导下形成明确的舆论中心和关注焦点,表现为“有组织的组织力量”。而网络舆论则产生于人人连接景观之下的集体自发看见和自由讨论,其演化过程也常呈现出“阿拉伯之春”式的自由流动特征,故而愈发以去中心化、去结构化、去组织化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和树状结构呈现。其二,网络舆论是“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在网络空间中的重要显性表征。网民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活动主要借助话语表达来完成,既通过话语表达自身,又借助话语识别同伴,当个体间实现话语合流且持续积蓄时便形成了网络舆论。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意见集合,本身就蕴含着强大的集体能量。
据此,本文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参照已有的两条研究进路,一方面以技术可供性为底层逻辑,另一方面将人的价值衡量尺度为核心变量,将其纳入广义的社会、政治与文化状态之中,以辩证视角和动态逻辑构建一个主体内生性与外在物质性相结合的系统性诠释框架。透过“流调”这一与个体紧密相关的社会议题,观察相关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在网络空间中如何生成,有何基本特征以及与社会如何互动。并以此为切口,观察“无组织的组织力量”潜藏的风险因素和蕴含的公共价值,试图为优化社会治理模式提供思考的新面向。本文着力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一为由“流调”引发的网络舆论何以“组织”;
二为由“流调”引发的网络舆论有何具体表征及价值取向;
三为由“流调”引发的网络舆论如何作用于社会。
二
“凝视”——疾病隐喻下的污名化暴力
基于集体凝视形成的网络污名化暴力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网络舆论产生的第一重“组织力量”,也是蕴含在这种组织力量中的风险因素之一。“污名”一词先天带有负面标签化和自上而下的审视色彩,用于指代身体记号以暗示携带者道德情况的缺失或失常(戈夫曼,2009:4)。社会学家通常将其界定为社会建构的产物,是使污名化客体被迫拥有破损身份,遭受社会排斥的过程(戈夫曼,1970/2009:3)。从流行病学史的角度看,污名化是现代医学带来的新型自我中心主义和相对隐蔽的暴力行为。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意见表达和观点集合,愈发成为施加污名化暴力最为常见的方式。疫情期间,网民基于自我道德高位预设和数字赋能,连接形成集体强权,无限制入侵个体排他性空间,对流调对象进行否定性评判。由此形成的网络舆论污名化暴力使得感染者经历着肉体(被隔离)和精神(被排斥)的双重边缘化困境,且互联网的记忆使附着在其身上的意义持久留存,进一步加深了感染者对自我暴露和同景监视的恐惧,诱发瞒报病情、延迟就诊等风险,加大了疫情防控和社会治理的难度。
(一)“替罪羊”:身份区隔与责任转移
“污名化”的本质即下定义。“多数情况下我们并不是先理解后定义,而是先定义后理解”(李普曼,1997/2006:62)。通过定义,人类得以明确自我与外部事物之间的关系,区分自我与他者,进而完成对世界的认知和决策(涂尔干,莫斯,1963/2012:8)。尤其在紧急或不确定状态下,出于对自身利益的担忧和恐惧,人们往往倾向于率先瞄准问题,并通过“定义”划定需施加干预的对象范围,以便采取针对性行动。当对象超出认知范畴时,人们常选择将其归为异端,并通过贬损、攻击等方式加以排斥,以维护自我安全边界。这一心理机制成为疫情期间网络舆论向污名化暴力方向偏移的关键。
面对充满不确定性及危害性的流行性传染病,民众亟需一种简化机制对复杂现象进行阐释归因。故常将大流行的传染病与道德缺失及规训惩戒等隐喻联系起来,并在寻找“替罪羊”的诉求下赋予感染者原罪性质的标签定义,以达到警示社会、阐释未知和释放恐惧的作用。尤其当某地出现首例新增确诊病例时,民众的风险感知力和不安全感处于高峰,因此最先公布的流调对象往往成为民众集中攻击的靶子,在“罪魁祸首”的隐喻下被冠以“毒王”“害人精”等标签。此类污名化暴力在集体恐惧心理的加持下持续推高,促使网络舆论进一步扩散升级。
同时,传染病流行期间的信息环境也易加速网络舆论转化为污名化暴力。出于警示社会和联防联控的需要,信息领域的爆发叙事和战时动员叙事与疫情相伴而来。“寻找零号病人”“开展病毒溯源”“甄别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集中隔离”等口号式概念集中涌入信息流通场域,成为引导舆论走向的关键节点。此类话语铺陈方式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社会组织动员,但其所暗含的舆论导向也在客观上形塑了民众区隔“自我-他者”的观念,使网络舆论倾向于将患者划定为社会需要甄别管控的对象,进而重构了社会交往的边界。
(二)技术赋权:焦点解蔽与同景监视
媒介化社会,智能技术是集体凝视得以形成并产生污名化暴力的基础。挪威学者托马斯·马蒂森(Thomas Mathiesen)在全景敞视(福柯,1991/1999:224-286)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以多对一为特征的同景监视(马蒂森,1975/2014:23),更加符合社交媒体时代的节点传播特征。在这一模式下,处于全景敞视结构之中的焦点个体被迫敞现;而凝视者则倾向于运用自身的价值标准,采用强制与非强制,暴力与非暴力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压迫与收编,以维护社会整体运行方向及价值标准。疫情期间,流调信息在网络空间的公开传播使流调对象时刻处于全社会围观中,网民自发集合,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形成视觉规训,对其施加实质压迫。其中,智能技术作为一种无法忽视的强制性权力工具,高度介入到这一社会性行为当中。
首先,技术解蔽使“焦点目标”轻易显现。媒介化社会中,电子设备作为“人的义肢”及具身化的“第三持存”(斯蒂格勒,1998/2019:165;Stiegler,2015:173),可将个人信息及网络足迹的高度数字化,重组为相对完整的个体画像,使个人隐私处于半公开状态,得以永久保存和随时提取。网络空间的“米兰达警告”为实现对个体或事件的持续追踪监视提供了可能,成为网络舆论生成的前提。在特定契机下,人人均面临高度敞现的风险,进而成为被凝视和追踪的对象,而新冠肺炎疫情正好提供了这一契机。流调公开政策使个人隐私权利部分让渡于公共利益,进而使流调对象被相对合法地置于社会凝视中心,成为社会标出项。凝视主体则在技术和公共利益赋权下,借助“互联网记忆”对流调对象相关信息层层盘剥,信息的溢出持续为网络舆论和污名化暴力的生成提供事实根据和想象空间。
其次,虚拟社会所具备的相对完整的结构和关系网络大大提升了“无组织”的个体凝结为“组织力量”的速度(杜骏飞,2015)。网民得以借助数字ID实现线上组织串联,生成网络舆论。同时,随着数字测量的社会弥漫,流通信息的点击量、阅读量、点赞数等数字化指标均可转换为情感号召力(张志安,晏齐宏,2019),吸引具有共同情感动机的网民追随,进一步构筑圈层共同体。在算法逻辑和群体动力的共同裹挟下,圈层成员被纳入“刺激源-情绪表达-情绪传染-群体情绪共振-情绪回声-情绪进一步强化”这一循环上升的情绪演进机制,在巨大的网络舆论声量中加剧权力的幻觉和参与群体行动的渴望(莫斯科维奇,1981/2003:29-30)。
(三)秩序失衡:认知偏误与行为异化
从网络舆论演化为污名化暴力的过程来看,这一“组织力量”带有鲜明的情绪基因和集群行为特征。虽可从中窥见群体间差异化的心理状态、现实诉求和突破圈层显现的阶段性宏观社会心态,为揭开社会治理盲点提供参照。但作为认知偏误思维模式下的集体异化行为,污名化暴力带来的负面舆情效应在虚实高度重叠的数字化时代进一步放大,应高度警惕。
社会心理学认为个体情绪可被视为舆情的起点。遇到外部刺激时,处于潜伏和弥散状态的个体情绪会被激活并相互凝结,成为群体决策行动的重要推动力。但情绪具有正负性质,同时受到个体信息处理方式的影响,因此常带来理性的侵蚀。特别是风险攸关时,个体或群体更倾向于采取低解释水平(即倾向于关注事物具体、表面和局部特征),易造成确认偏误,引发认知偏差和行为异化。
由此可以解释,为何每当新增病例出现,网络舆论就会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出相对一致性、高烈度和非理性的特征。此外,流调信息中的个体特征、生活习惯、生存状况等都为民众提供了想象依托,使潜藏于社会记忆中有关群体、阶层、地域、性别、代际等结构性矛盾和民众个体的认知偏见被唤醒,并与疫情期间“消除传染”这一主要诉求相互叠加,进而造成错误归因和想象偏移。这一过程中,个体情绪演化为群体情绪并逐渐走向失控,出现隐私侵权、人肉搜索、网络造谣等异化行为,不仅使得流调对象的个人权利被极大侵蚀,遭受线上-线下社会性死亡,也极大地扰乱了社会秩序,为疫情精准防控带来了更大阻力。
三
“消费”——平台逻辑下的窥私与狂欢
群体窥私欲和消费主义驱使下的舆论狂欢是疫情期间网络舆论所产生的第二重“组织力量”。也是蕴含在这种组织力量中的第二个风险因素。数字时代,作为一种流行文化和社会症候的偷窥,主要表现为集体对私人空间的无意识入侵,并在以平台为交换场域的商业化逻辑驯化下成为合理化存在。因而,疫情期间,网民得以触达和探索流调文本所呈现的私人领域和未及世界,并在多重心理因素的驱使下自发参与信息发掘、生产与传播,通过群体合力下的信息拼图完成对流调对象的主体性建构。在这一群体狂欢景观中,网民实际承担消费者和策展人的双重角色,并与流调对象共同沦为平台盘剥的对象。由此引发的网络舆论虽在客观上暗含特定时期的社会心态及价值取向,但在消费逻辑下,这一“组织力量”的建设性作用大幅减弱,格局和视野多囿于玩闹,缺乏深入反思、批判和重构精神。
(一)后台点亮:集体窥私驱使下的策展人
从心理动因来看,由窥视个体私域所产生的网络舆论属集体窥私欲的集中体现。心理学认为,窥视并非纯粹的观看活动,而是人之本能和潜意识行为。对未知或神秘领域的偷窥所带来的精神刺激和掌控体验,可以有效填补现实的无力、疏离及挫折感,实现短暂逃离和替代性满足。同时,在技术和资本裹挟下,集体窥私欲被纳入生产-消费场域,“偷窥”与“展露”均演化为以平台为生存场域的流行文化和商品产业,走向合理化、常态化,进而使集体偷窥的道德负担减轻,转而愈发注重偷窥体验。因此,偷窥开始突出表现为集体无意识,即借助媒介进入私人空间,对客体隐私内容进行挖掘、围观、讨论和传播的集体行为。由此可为观察和理解疫情期间流调文本何以不断产生新的信息溢出,引发不同舆论关注提供思路。
首先,流调文本之所以不断成为舆论的发源地,在于其为网民提供了更为沉浸的窥私体验。技术祛魅弱化了权威精英作为被观看者在偷窥市场中的主体地位,与观众(偷窥者)地位相对平等的普通个体、日常生活逐渐成为主流。但商业运作下的私人空间和个体展现始终是策划和编排的结果,由此形成的窥私体验也只是一种观众自我满足的幻境。不同的是,在政策支持下,流调信息最大程度地维持了日常生活的真实样貌,规避了后台美化和整饰的可能,提供了相对媒介镜像而言更为真实的生活奇观,是真正去表演化的真人秀。因此,由流调信息公开所点亮的“后台”成为承载疫情期间民众窥私欲及由此激发的表达欲的重要场所。
另一方面,流调信息中丰富的公共意涵,与其对私域信息的片段化截取之间存在供需错位。网民由此产生对未尽信息的强烈渴望,从而自发搜集和整合流调对象散布于数字空间的斑点信息,试图完成从表层行动轨迹,向生活实况、阶层身份等方面的深度窥视。同时结合自身立场经验,对其行为进行剖析、定性,赋予其感性价值判断,由此引发的网络舆论客观上等同于为流调对象重新建构起了一个网民群体想象中的数字身份。“北京顺义确诊的中年考研男子”成为辛苦奔波的中年人的代表,“长安大学确诊男性行政人员”被视为高校工作人员生活的映照,“北京海淀确诊26岁女孩”成为城市中产阶级的象征。这一行为可借助美国学者罗森鲍姆(Steven C. Rosenbaum)所提出的“策展”概念进行阐释,即人们搜集、组织事物,并赋予质性判断的价值(Rosenbaum,2011)。在持续自发地转发、评论、演绎中,“流调”对象不断被网民群体“无组织的组织力量”解构-重构,从而具备了符号化的象征意义和交换价值,成为一种消费资源和公共景观,进入资本生产流程。同时,网民也完成了由单纯的观看者、消费者向策展人的身份转变。
(二)社会镜像:折叠的时空与牢骚式舆情
除却窥私欲所带来的消费体验外,向内审视的心理诉求也成为流调文本引发网络舆论的关键动因。精神分析学家拉康(Jacques Lacan)的镜像理论认为个体具有借助他人感知世界和认识自己的需求。特别在以陌生化为特征的现代社会,围绕有限坐标展开的个体生活形塑了相对稳定的身份、关系和认知,也造成了成员之间的相互隔绝与疏离,在强化个体对远方的畏惧的同时,也滋生出探知不确定性,超越边界的渴望。疫情期间,一方面,传染病大流行所带来的共命运体验进一步加强了远方不确定性与“我”之间的关联,深化了个体越境的心理机制。另一方面,流调实际扮演着打破现实区隔,实现相互链接的都市漫游者角色,在检测时空重叠之余,也为时空交融提供了可能。穿梭于不同培训班的北京小学生、每天下两次馆子,爱吃鸡架的沈阳大爷、苏州文史深度游的女孩。诸多流调轨迹构成了一幅数字时代的浮世绘,民众得以借助数字技术折叠时空的基本特征,窥见更多差异化个体和时空场所,使吉登斯(1991/2011:18)眼中的脱域现象大规模上演,不仅获得超越虚实边界的非亲历性刺激体验,同时也为民众自我审视提供了参照系。
其中,相似的镜像成为自我(观看者)现实生活的折射,由此引发的网络舆论更多表现为情绪和体验的共享,或情感的抒发释放。如深圳确诊病例两点一线的行动轨迹引发打工人高度情感共振,并在“深圳:打工打工;别人:早茶早茶”等集体自嘲中不断疏解现实压力,实现非抗争逃离,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作为城市共同体一员的归属感。
而差异化镜像则更易引发群体间落差感,进而导致舆论对抗,牢骚式舆情的策源地。流调使不同阶层的经济水平、生活状态高度敞现于网络空间之中,极易引发民众对自身状态的不满情绪,并触发其关于社会结构性矛盾的感知和记忆,并通过对流调文本的选择性放大、拼贴和再符号化,进而汇聚成为牢骚式舆情。诸如“酒店”(指代情感生活) “高端商场”(指代社会阶层)“补习班”(指代教育成长)等语符都成为新的意义聚集域,投射出民众对于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情感焦虑及教育公平等时代症候所存在的普遍性认知失衡现状。短期来看,牢骚效应可以起到缓解社会结构性压力,降低舆情烈度的安全阀作用。但由负面情绪汇聚而成社会牢骚在扩散时常伴随对现实有意或无意地篡改和遮蔽,如此长期积蓄的“组织力量”若不及早加以干预,势必会影响社会整体心态及舆情走向,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隐患。
(三)狂欢幻景:虚浮的意义与潜在式剥削
巴赫金(Bakhtin Michael)狂欢理论视域下,网络空间与现实第一世界并存,是消除等级、规范、压制的第二世界。在网络狂欢广场中,处于积极、流动和喧嚣状态的网民因具体议题而集聚(詹金斯,2006/2012:61),借助多种符号参与内容生产,进行自我展露、互动和凝结,进而在群体振奋与狂欢热潮中形成全民性、平等性、戏谑性且具有颠覆性的“组织力量”。这一在巴赫金畅想中天然具有建设性潜能的 “组织力量”,在现实语境中却未必如此。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围绕“流调”生成的网络舆论狂欢而言,虽不可否认其中暗含着对公共事务的立场态度,但也始终存在过度娱乐化、庸俗化和去语境化的风险,甚至极易在资本-技术的裹挟下沦为简单的复制游戏,造成人的工具化及意义的虚浮,因此,需要对其中的组织权力幻象和群体价值偏移提高警惕。
数字化传播时代,任何个体都无法独享对公开流通文本的掌控权,也就意味着,原始文本的社会意义将在网民集体自由解构、转译、拼贴及二次传播的过程中不断浮现。疫情期间,网民将流调文本打成碎片并附带明显个人风格重新组装(詹金斯,1992/2016:24-25,102),创造出大量负载延伸意义的符码(如网络段子、梗、表情包等)。同时,后来者为寻求群体认同和归属,在迷因效应下对符码进行大量仿制,形成排浪式舆论表达,使狂欢规模滚动扩大。诸如“去体面的地方,见体面的人,守护流调体面”等段子,引发群体效仿,甚至吸引政府、主流媒体加入狂欢阵营。如@深小卫微博,“…吃点儿好的、贵的、高档的,至少流调时轨迹好看些,别老给大深圳丢脸”,为娱乐化围观和戏谑化表达提供了来自官方话语的加持和赋魅。但是,巴赫金眼中狂欢的要义并非在于形式和表达上的解构和颠覆,而在于对客观现实的反思、批判和建设。从这一角度看,海量仿制的新生符码更似社交货币,而原本根植于其中的现实意涵与批判精神则在不断戏仿中逐渐被遮蔽、分解并趋于模糊。由此形成的“组织力量”似乎更适合被理解为声量而非能量。
此外,以传播政治经济学视角观之,疫情期间的网络舆论狂欢可被视为以平台为交换场所,以原始流调信息文本为生产资料,以网民集体为生产者,以二次创作下的新生符码为产品,用以进行注意力交换的信息生产活动。其间,作为狂欢广场的互联网平台并非一个静止场域,而是一个能动的市场主体,将原始流调信息文本以及网民二次生产内容均转换为公开售卖以获得流量的商品,进而完成了对流调对象及肩负双重身份(消费者和策展人)的网民的双重盘剥。作为生产者的网民并未完全获得理想中主导性的“组织力量”,而是被异化为平台的工具,沦为免费的数字劳工。而流调对象则因其自身携带的流量基因被迫卷入平台生产流程,成为被围观、消费和形塑的对象。而其对于自身是否进入消费市场,是否接受数字改造以及是否被储存或遗忘均丧失主导权。由此可见,消费主义和平台逻辑下网络舆论狂欢能否发挥巴赫金意义上的“组织力量”值得商榷。
四
“建构”——情感秩序下的动员与监督
液态社会中,情感秩序直接决定“组织力量”的性质。有序的情感表达既是一种社会信号,是社会共识及价值体系的切片;也是一种社会能量,可转化为强大的社会动员力、组织力和协调力。疫情期间,网民借助网络,对流调信息进行自由围观,“共同关注”赋予了诸多民生问题以可见性,从而扩大了公共议题的覆盖范围。同时,在共情心理驱动下,视流调对象为自我分身,将其境遇的改善当作自身诉求,从而发挥情感抗争、舆论监督等集体建设性作用,逐步建立起一个承载公共期待与现实诉求的舆论环境,成为网络舆论的第三重“组织力量”。
(一)主体回归:自由围观与可见性赋予
集体围观行为蕴含着焦点浮现、合意形成及向集体势能转化的潜力,常与民主参与相勾连,其内嵌的公共价值具有舆论监督萌芽的性质。塞尔维亚传播理论家斯普里查(Slavko Splichal)提出,公共性的发挥包含“公众、公共活动、公开知情、公共领域和公共舆论”五要素(Splichal,1999:6)。在传统线性传播模式和权威精英主义观念的主导下,民众作为舆论监督主体的地位处于相对被剥夺状态。一方面,自上而下的信息流难以形成扁平互动场域,另一方面,群氓语境下,民众常降格为缺乏理性能力、被动聋哑且处于被管理地位的乌合之众(李普曼,1993/2013:3),使得公共舆论形成的基本条件被迫消解,进而造成集体行为中公共属性和建设潜力的长期悬置,围观行为也长期被视为无意义的看客行为或需要加以弹压的风险因子。
而数字技术的可供性则极大地激活了赛博空间的公共意涵,即公共议题的可见性、公共场域的可近性、及公共意见的可言性。其间,民众知情、参与、讨论及监督等主体权利切实落地,网络监督议题范围不断扩大、贴近性逐渐增强,促使全民围观的网络公共参与模式成为现实(吴生华,2011)。因此,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可将网络围观视作一种实际意义上的舆论监督行为,具备转化为规训与惩罚的“组织力量”,以增强公共利益的现实能量,可以说,围观改变中国已成为现实(雷钟哲,2012)。
透过流调引发的网络围观现象,可具体感知技术转向对公众政治实践和“组织力量”发挥所带来的重大变革。首先,去科层化的电子广场有效化解了公众话语准入难题。网民得以离身共在,相互连接,实现对公共事务的即时感知、自由参与和动态跟进,使监督权利得以具体落实。其次,在人人高度敞现的网络社会中,可见性赋予不再是专业媒体所垄断的特殊资源。公众可以自主决定目光的投射方向,并汇集为多元“探照”能量促使大量议题脱敏释放,从而掌握了赋予事物可见性的权利。疫情期间,网民常透过流调文本,将视线置于工作时长、衣食住行、隐私安全、公平正义等民生现实,这一群体性关注的力量不仅使“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等长期处于双重边缘化境地的弱势群体从不可见的静默状态中解脱出来,也使得相关议题得以在对话协商中实现温和变革。这一过程中,网络舆论监督突破了以往由精英代议及偏好宏大政治议题的倾向,成为以民众为主体,以落实平民关切为目标的大众化政治参与行为。
(二)扩音效应:情感动员与投射式诉求
人是情感的存在。传统理性主义模式常将情感与非理性相勾连,从而遮蔽了情感对社会行动、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导向性作用。随着情感社会学对二元论的超越和传播关系偏向的凸显,情感重返公共场域,形塑起网络社会的数字交往机制,也成为一种行为导向的群体动力资源,左右着集体行动的发展方向。从心理机制来看,数字空间的共时性交往实际上是一种准社会交往关系的建构过程。网民在持续性网络围观的过程中,易产生对他人生活的真实参与感,从而带入自身,在共情心理和正义诉求的驱使下,借助网络舆论表达抗争性诉求和维权需要。
疫情期间,作为个人书写的流调信息,是与普通民众最具贴近性的现实影像,更易激发人们情绪的时空双重情境特征,并同时激活个体即时情绪及旧有认知系统,两相对照下引发情感协调或情感不协调,进而产生寻求情感支援的驱动力。由此,网民以数字ID等为虚拟替身跃入公共领域,围绕流调信息进行私人情感展演,并在扩音效应的动员作用下使个体情感自发组织为群体情感洪流(张淑华,2016),从而转化为或促进社会巩固,或进行现实抗争与秩序重建的“组织力量”。“流调中最辛苦的中国人”不仅激起民众对社会边缘群体生活的同情,使“期盼岳某和儿子团聚”“要求荣成市公安机关回应”等集体诉求形成刷屏之势,也勾连起民众由社会转型及阶层分化等现象所产生的相对剥夺感的联想,进而整合为弥合社会财富不均、改善基层服务能力等现实呼吁。同样,“甘肃确诊病例”的通报中,“1名感染女子15岁生子”这一信息勾连起网民对于“侵犯妇女权益”“拐卖人口”等现实问题的记忆,迅速引发舆论焦点转移,生成要求调查的维权行动。在这一过程中,民众实际上将流调主人公当作自我分身,感同身受地对其生活遭遇、困境等表达不满、愤怒、同情等情绪,并主动介入其中出谋划策,将其境遇的改善当作自身的胜利,以实现网络替代性满足。
(三)治理迷思:公共博弈与游移态理性
综上所述,媒介社会离身在场的交往模式改变了传统话语表达的权力分布样态和网民参与公共表达的心理机制,使协商民主的公共价值内嵌于网络空间。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明确提出“社会治理”这一命题。这标志着我国政治实践正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即通过权力再分配,将民众广泛纳入社会治理的总体框架,激活群体在公共实践中的结构性潜力,打造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过回顾现实,网络舆论作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要行动方式,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困境和迷思,理性参与仍然是这一“组织力量”转换为公共价值的必要前提。
数字中介建构的新型交往空间使网民可以基于自身需要,借助块茎式网络与政府、社会组织建立对话关系,并通过舆论数字运动表达现实诉求(Barisione,Michailidou & Airoldi,2019),揭示深层矛盾,形成自下而上的公共博弈力量。疫情期间,民众对流调政策中“信息过度公开”等问题提出质疑,并在短时间内完成对分散意见及不满情感的串联,汇集成由网络话语(文字、表情包等)构成的显性舆论声浪。通过“组织力量”间的协商博弈,最终使“最小隐私限度”成为流调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实现了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间的平衡。在政策实施-网络舆论生成-政策调整的闭环过程中,网民群体完成了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互动,在一定意义上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建设性力量。
但网络舆论的建设性作用需要建立在理性批判精神的基础之上。需要警惕的是,情感连接中潜在的感性倾向、负面偏好、浅表意识和极化转向等是阻碍网络舆论发挥社会建构作用的关键因素。
受到文化传统及现实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的网络公共空间潜藏着无序性、非理性、短视性等风险因子,往往呈现出理性游移的特点。首先,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空间的延伸,复刻了差序格局下以个人为圆心向外扩散的行动模式及交往传统。其次,平台逻辑主导下所形成的注意力分布机制进一步筑牢了圈层效应,带来了“组织力量”的分化。这都使得网民在面对疫情等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件时,往往从个人或小群体利益出发,缺乏全局视野。当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短视局限与社会结构性矛盾相互叠加,会进一步强化群体抗争心理和证实性偏差。表现在实践中即网络舆论空间杂语丛生,造成舆论失焦、次生舆情频发、极端个人主义或群体极化盛行,进而威胁联防联控秩序,加重疫情期间社会治理成本。此外,社会治理共同体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公共利益为根本遵循的稳定性内生动力,而当前网民群体间因事而聚的碎片化、临时性连接模式,使这一“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缺乏稳定的底层共识,因而虽然在个别事物中可以发挥靶向优势,但整体来看,基于个人利益的游击出征式的存在,和容易滑向庸俗,琐碎的市井习气,难以生成长期、深入和可持续地干预力量。因此,将意见表达、合理诉求和理性反思从虚妄噪音和短视躁动中剥离出来,唤醒网民群体的理性自觉,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坚力量,应是网络空间未来发展的期许。
五
结语
媒介化社会的连接景观之下,一种以技术为社会性基础和以人的价值选择为尺度的全新关系图景以及克莱·舍基关于未来社会的预言,即一个打破传统等级神话,强调个性化、开放性、参与度和创新性的生命空间已然成为现实。流调信息作为一种个人化叙事文本,既是一手的民生影像,也是当下全民关注的公共议题。故由其引发的网络舆论不仅承载着社情民意,也作为数字交往空间中“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典型样本,为反思内置于其间的公共价值和潜在风险提供了鲜活的参照。因此,本文对由流调信息所引发的网络舆论进行全景式观察,从中抽象出“凝视、消费和建构”三重“组织力量”,并分别对其复杂的舆论生成机制和社会作用方式进行剖析。研究发现:三重“组织力量”背后均呈现出明显的主体回归特征,暗含着网民对客观现实及自身处境的担忧和不满这一主线;其形成过程则体现为多重因素间的动态耦合,即社会现实、个体经验想象及平台(技术、资本)运维间的结构性作用机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这一“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形成及作用过程,可以发现,虽然媒介中介化所打造的全新数字交往空间,重构了社会联结和行动模式,进而极大地激活了社会关于新型公共空间及治理共同体的想象。但从现实来看,数字连接所形成的“组织力量”并非必然带来公共价值的实现,相反,松散自由的联盟甚至会放大逆社会力量的现实影响,并且滋生了诸多风险。为此,学界已从政府、媒体、组织等主体切入,围绕危机应对、舆论引导等方面开展了相关策略的探讨,包括他律规范、技术规制、组织自律等。除此之外,本文认为,网络舆论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虽然受到平台商业属性和技术理性的裹挟,但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仍应被视作审视当前集体行动难题的重要考察对象。通过对网络舆论“无组织的组织力量”的生成机制和社会影响过程的考察,可以进一步探究如何唤起全社会的公共性自觉及实践理性,以构建一个以理性行动者为参与主体的合作型社会。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22年第11期。
封面图片来源于网络
本期执编/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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