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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如何帮助日本打赢甲午海战?真相:清廷上下被日谍渗透成筛子
李鸿章是不是汉奸?甲午开战,发现日本间谍,为何他要隐瞒不报?
甲午前方开战后,后方光绪和慈禧因为4件事,如何斗得不可开交?
相比清政府"内斗",看甲午开战日本为打赢战争,国内动员有多拼?
甲午海战爆发后,为制造中国挑起战端假象,日本人表演有多投入?
甲午开战前,为诱降清政府,英国日本发起"5强联合调停"有多无耻?
甲午战争期间,日本的在华侨民均由美国保护。
1894年8月1日中日宣战的当天,美国驻华临时代理公使田夏礼照会总理衙门称:
“兹由日本起,嗣后居各口之日本臣民,均在本署大臣及本国驻各口领事保护之下。”
按照外交惯例,两个国家外交关系破裂以至发生战争时,委托第三国代为保护侨民之合法权益,这本来是正常的。可是,由于日本间谍案件的连续发生,从宣战之日起中美之间便开始了一系列的交涉。
1、美国因日谍的交涉
8月4日,日本间谍石川伍一在天津秘密被捕。当天,美国驻天津领事李德来访盛宣怀。在交谈中,李德否认天津尚留有日本人,口称:“倭人均已跟随小村回去,此间并无人留。”
8日,美国临时代理公使田夏礼突然送交总理衙门一件照会,提出处理日本间谍案的原则意见:
(一)“倘其情节尚在疑似之间,切勿递刻惩办,缘此等事最容易办理过节,中国若行错办,未免或留后日之悔”;(二)“即系实有日本人来作奸细之据,如遽行严惩,亦非切当办法”,“将其解交就近海口逐其回国”,“此办法已足为惩其作奸细之罪矣”;(三)“不因两国失和,于日本人民恨恶而深绝之”,实则暗示清政府对石川伍一的处理最重也只是驱逐出境。
9日,总理衙门先致美国公使田夏礼照会:“至于日本人或改装薙发,希图刺听煽惑,即非安分之徒,不在保护之列。”
12日,再次照会:
“查中日两国现已开仗,战守机宜,关系綦重,日本奸细改装薙发,混迹各处,刺探军情,实与战争大有关碍,且虑潜匿煽惑,不得不从严惩治,以杜狡谋而图自卫。来文谓如有奸细,即解交就近海口逐其回国,实不足以惩其作奸之罪,亦与公法不符。”
但又指“至日本现寓中国之安分商民,已经咨行各省妥为保护,原系出分别处理,并非因两国失和,于日本人民概行恨恶而深绝之也。”
美国的建议被拒绝之后,田夏礼只好直接出面要求释放石川伍一了。
8月29日,他通过李德转交给李鸿章一份电报,否认石川伍一为日本间谍:
“据日本国家声称:石川伍一并非奸细。本大臣应请中堂开放,送交驻津李领事转饬回国。”
9月4日,盛宣怀复函李德,列举种种事实证明否认石川为间谍是颇难自圆其说的。
其一,石川“改装易服,潜匿民家,四出窥探,其意何居?”如系安分商民,“尽可安寓租界洋行,何以假冒华人,私至城内居住?”
其二,“所有日本人之在天津者,均已随同小村回国”,“何以该犯石川独不同行,且不令贵领事知其住处?”
其三,针对“石川伍一并非奸细”之说,指出“该犯破获之时,形迹可疑之处,不一而足。其为奸细无疑!”
10日,总理衙门正式照会田夏礼,说明石川伍一“不在保护之列”,并请转饬驻津领事“勿再误会,致倭奸恃为护符,幸逃法网”。由于清政府掌握了石川伍一的确凿罪证,驳复理直气壮,使田夏礼对石川一案再也无置喙之地了。
2、向美领事引渡日谍
当清政府正在处理石川案之际,又同美国开始了引渡两名日本间谍的交涉。8月13日,江海关道在上海法租界同福客栈查出两名薙发改装的日本人。拘至巡捕房后,从二人身上搜出关东地图、驻军情况和将领衔名,以及暗写字据等物。但是,法国领事“以倭人现归美国保护,交美署看押”。
16日,总理衙门照会田夏礼要求引渡:
“沪关所拿华装倭人二名,既经搜出图据,确系奸细,不在保护之列。按照公法,自应由中国讯明办理”。
并要求美国公使转饬其驻上海总领事佑尼干“速将该倭人二名即交上海道审办”。
同一天,光绪降旨:
“著刘坤一即饬江海关道,告知美领事迅即交犯严讯,并根究党与,一律搜捕,按照军律惩办。”
但是,美国公使则以“现尚未接到总领事详报,无知悉此案详细情形,是以未便蘧照所请饬行办理为由,企图将此案拖下去。随后,佑尼千竟玩了个“替讯”的把戏。
经过美国总领事越俎代庖式的“替讯”,向中国方面交出这样一份供词:
“数年前在沪读书。回国后,今年夏至上海,业玉器古董。所带地图,好为中日有事备阅。”
刘坤一认为:
“中日有事,尽人而知。该犯带地图留中国,美署讯语未可深信。”
于是,江海关道派员“坐索”,而美国总领事“坚不肯交”,因此,两下里气氛相当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总理衙门只好发电给驻美公使杨儒催美国政府电令速交。与此同时,陆奥宗光也指示其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与美国国务院交涉。
8月29日,美国国务卿格莱星姆正式答复栗野,告知关于美国领事田贝作为仲裁人之建议未被接受,并指出田贝和佑尼干的做法是对“保护”概念的误解:
“此保护权为该政府临时投予彼等者,仅扩大至帮助居住于清国之守法日本臣民,并未授予日人以超地区权,亦不应将领事馆或公使馆变为某些违犯当地法律或交战条约的日人之避难所。此保护权必须非官方地、坚持不懈地以中立态度行使。总领事馆不应接受两名尚未查清之日本臣民,亦无权收留彼等。”
同一天,格莱星姆向田贝发出电训,告诫他要“辨别是非,谨慎从事”,“美国公使不能作为另一个国家的官方外交代表行事,此种官方关系乃美国宪法所不允许”。
并对日谍引渡问题明确指示:
“本政府为在华之日本臣民提供帮助时,不能将此等臣民与美国臣民等同起来,并授予他们作为日本帝国臣民所喜欢之治外法权。既不能使其服从美国法律或服从我公使或领事之裁判权,亦不能允许将我向慕正义之使馆或领事馆变为对抗法律之罪犯避难所。一句话,在华之日本臣民仍为有自己君主之臣民,并一如既往地服从当地法律。”
3、日本政府的不满
恰在此时,汉口又发生一起美国领事柴有德庇护日本间谍的事件。
8月24日:
“有倭人薙发改易华装,在汉口租界外行走。营勇向前盘诘,正欲查拿,该倭人即持刀抗拒,逃入租界。美领事不肯交出,谓系日本安分人,即时护送登轮往沪。”
于是,总理衙门于31日致田贝照会指出:
“此次汉口之改装倭人,一经营勇盘诘,即持刀抗拒,逃入租界,情弊显露,而美领事讳为日本安分之人,即时送沪。
是否有意袒庇倭奸,殊难剖白。但论公法,似已未协,且于贵国保护真正安分商民之名有损。盖缘沪关所获倭奸,不早交出讯办,以致他口倭奸效尤无忌,实于中国军情大有妨碍。应请贵署大臣严饬各口领事,嗣后如遇此等情事,即照公法交出讯办,以敦睦谊可也。”
这样,在中国方面的多方交涉下,田贝不得已才于9月1日饬令佑尼干将两名日谍引渡给上海地方当局。
美国国务院引渡两名日谍,本是符合国际法的。但是,日本驻美公使栗野慎一郎甚为不满,与美国国务院继续交涉,希望美国政府“为保护日人在华利益”,“进行非官方之帮助”。9月7日,日本内务大臣井上馨和外务大臣陆奥宗光联合致电栗野,表示“不能不认为必须服从清国之裁判权”。
此后,栗野仍然为此事大肆活动,并制造舆论,向各报记者发表声明:
“合众国政府既然应诺对于居住清国的日人予以保护,即应于中立国范围之内尽充分斡旋之劳。当清国政府对日人施以野蛮而残酷之措施时,合众国公使及领事馆介入其中并加以抗辩,此乃其当然之职责。”
美国舆论界亦对“合众国政府之措置不满”。
由于美国舆论一时对日本有利,陆奥宗光于是训示栗野:
“日清两国行政司法制度之完备程度,根本不可同日而语。故认为合众国政府并不了解上述情况,仅以为既然帝国政府令侨居本国之清国人服从其裁判权,清国政府对侨居该国之帝国居民亦执行同样权力,亦决非无可非议。现上海美国总领事不愿将被嫌疑之日本人引渡与清国官吏,并为之特别尽力,而美国政府仍下严格之训令,禁止该领事斡旋此事。
此为本大臣所至感遗憾者。故您于了解此种情况后,可在适当时机要求国务卿:今后如清国政府对帝国臣民施以非理、非道义之措施,烦合众国政府为避免上述问题而竭尽斡旋之劳。”
格莱星姆为平息日本的不满,只好编造道:
“在驻清国美公使田贝到达任所前,之所以向清国官吏引渡上述二名日人,乃因已请其保证不予任何处分之缘故。但清国政府不顾其保证,于田贝抵北京之前便进行残酷拷问,随之处以酷刑。对此,拟查明事实,同清国政府进行适当之交涉。”
事实上,迄于此时,两名日谍尚未被“处以酷刑”。这两名日谍引渡后,始知一名福原林平,一名楠内友次郎。福原林平,日本冈山县人,系上海日清贸易研究所毕业生。楠内友次郎,日本佐贺县人,亦系从上海日清贸易研究所毕业。8月10日,福原、楠内二人奉命赴营口一带侦探清军部署情况,便伪称湖北商人投宿于中国人在法租界开设的同福客栈,拟于11日乘船前往营口。因船延期至14日出港,福原、楠内举动异常,遂于13日被捕。
经审讯,楠内系奉命“转报军情,未报被获”;福原不肯吐实,及展示从他身上搜出的暗码字据,“始供欲探北路军情,尚未赴津被获”。9月8日,有旨命南洋大臣刘坤一“饬令江海关道取具供词,即行就地正法”。
刘坤一接旨后,认为“案情关系重大,且该倭奸党类甚伙,尤须一一追究”,不应草草结案。他下令将两名日谍押解南京,派员会审。通过会审,不仅详细查明了福原、楠内的间谍罪状,而且发现一个重要线索,使审理浙江的日本“僧人”案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4、“日僧”事件
先是在8月19日,元凯轮船大副把总贝名润,在浙江镇海登江天商轮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有一僧人携洋伞一把,口音不对,便上前盘问。该僧说是广西人,又称贵州人,言语支支吾吾。
搜查身上,发现墨盒、纸、笔、时辰表、普陀山僧名单一纸,洋银22元及小洋若干,因其形迹可疑,便拿获讯办。经提审,该僧供认名藤岛武彦,但又编造了一套谎话,说是日本大阪人,因受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大越成德派遣,到普陀山法雨寺访日本僧人高见,“因彼高见犹未知今回两国失和之事,故特至法雨寺告事情切迫,使他回国”,“恐路上有人盘问,故先落发”。却否认有侦探军情等事。又传到高见,“杂于众僧人中,令藤岛指认,相视良久,茫然莫识”。
这两名日僧到底是何许人?
藤岛武彦,日本鹿儿岛人,1885年赴上海学习汉语,次年加入汉口乐善堂,曾至兰州一带调查,后回日本在大阪经营纸草制造业,从经济上资助上海日清贸易研究所。甲午战争爆发后,藤岛便被派赴中国任军事侦探。
高见武夫,日本冈山县人,入镰仓园觉寺为僧,偶然与上海日清贸易研究所负责人荒尾精相识,非常投机。荒尾劝其以经略中国为志,甚中高见下怀,便收拾行装返乡。
适其少年时代之同学福原林平由上海回国探亲,便于1893年11月相偕来上海。随后,高见便到普陀山法雨寺潜伏下来,以伺机活动。但由于中国方面并不掌握藤岛、高见的情况,故暂作为悬案,先将二人看押。
至是,福原林平供出了他与藤岛、高见相识,并知高见名武夫。根据此供,刘坤一即饬令廖寿丰将藤岛武彦、高见武夫押解杭州审理。高见始供出实情:原与福原同馆,“他能说中国话,知中国事。他招我来,是要我一同窥探军情。”
藤岛亦不得不招:
“7月初到上海,见日本(总领事)大越。因为中日交兵开战,大越给我盘费洋元,记有暗码,命我先到普陀山招高见武夫,一同测绘中国地形,窥探军情。我薙去头发,扮作僧人。”
从而这件历时半年的悬案,终于得到结案。后福原、楠内与藤岛、高见均先后被处决。因证据确凿,美国政府终未能再出面交涉。
5、日本学生间谍案
几乎与中美交涉引渡上海两名日谍的同时,美国临时代理公使田夏礼又向总理衙门提出日本在华“学生”川畑丈之助回国问题的交涉。
8月31日,田夏礼致函总理衙门谓:
据美国“住孝顺胡同刘教士禀称:该教堂向设有学中西文艺学房。学生内有日本人川畑丈之助一名,两月前该学生放学时,该学生即出外游历。昨于七月三十日旋回学房,仍欲入学。伊尚不知中日业已失和,该教士因际此时不愿留此日本学生,欲其回国”等因,要求发给路照,“执持赴津”回国,凭空出来一个日本在华“学生”川畑丈之助,此事颇为突然。
本来,田夏礼来函破绽甚多,总理衙门虽指出其“殊难凭信”之处,但对该“学生”外出游历为何不领取护照这一关键问题却置而不问,反倒专问起“何年来京附学”、“往来踪迹”等一时难以查明的枝节问题。所以,这场交涉一开始,清政府便处于被动的地位。
川畑丈之助,日本鹿儿岛人,原为步兵少尉,于1892年9月辞去军职,并获准到中国从事侦察活动。他在奉天一带活动近两年,跋涉各地,搜集情报。日本挑起战争后,他便将两年来实地侦察的结果报告当局,对日本后来发动辽东战役立下了功劳。
当时,潜伏在烟台的日本间谍宗方小太郎在8月1日的日记中写道:
“本日川畑等经满洲来此地。彼鹿儿岛人,向曾辞去陆军少尉之职来中国,滞留于西安府县,近来将去北京者也。可见,川畑是由东北经烟台转赴北京,而不是经张家口等地入京;川畑到北京的时间已是8月间,而不是7月29日。”
田夏礼对总理衙门的答复,完全是编造的谎言!虽然川畑来历不明,形迹可疑,但总理衙门一则没有掌握什么证据,二则不愿与美国的关系搞得太僵,便决定“稍与通融”,只要田夏礼担保川畑“必无作奸犯科,有干中国国法军法之处”,可允其出境。
于是,日本间谍川畑丈之助便由美国公使馆发给护照,由上海乘船回国了在甲午战争初期,中美之间围绕着日本间谍问题进行过多次交涉。
显而易见,美国驻华外交使节在处理日本在华间谍问题时,不但偏袒日本一方,而且千方百计地予以庇护,甚至不惜用伪造供词或证明的卑劣手段以欺骗中国。其支持日本的立场是相当清楚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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