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做律师如果没有案源,那可真是惨。
甚至……还有点窝囊。
律所里,创收给力的律师,走路都能横着走,在合伙人会议上,就算躺着开会可能都没人管你,可以随时屌主任。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自己本身就是那个主任。
没错,就是这么实际。
看看律所里最有发言权的,不是专业最厉害的,而是能搞钱的。这也是人家横着走的资本,毕竟,他们随时能离开律所另起炉灶,所以作为律所主任得给他们颜面。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你自己跳槽出去做主任,招揽律师后,也同样得给创收强的律师颜面。
没办法,你一个人也支不起这个摊子,开了律所,也是需要靠他们执业的。
对比之下,没有案源的青年律师真的就挺惨的。
别说和这些牛人去比什么案源了,自己都还处在眼巴巴盼着别人给自己介绍案源的阶段呢。能捡到他们看不上的案子,拿到他们看心情给的承办案子的费用,就挺不错了的。
根本没有什么话语权。
要是主任拿一个案子分给你,说我6你4吧,你敢有任何异议吗?
肯定是不敢的,即便案子全是自己办下来的,也不敢和人家争。主任啥都没干,就是随口转了一个案源给你,你就得受着,让主任去拿大头。
唉……这真的很现实,干的也挺窝囊的。
当然,这里说的“窝囊”,我们也可以换个表述,说成是“稀缺”。
因为做律师这行当,咱们稀缺的能力不是懂课本知识、熟练法条,这些绝大多数律师都是具备的,完全没有人很有问题。
真正难的,真正稀缺的,是能搞定客户,让客户信任自己专业的能力。
很多律师自认为专业,也可能让同行点头认可你的专业,但问题是客户没这么觉得,那有什么用?
要让客户认可你的专业,而不是你自说自话,也不是上了考场让老师觉得你很专业,这个事儿真的很难办到。
也确实很稀缺。
所以表现出来的情况就成了,有案源能力的就能在律所横着走,没有的就活得窝囊。
现实如此,你属于哪一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