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隆重举行

文摘   2024-12-06 18:14   北京  

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

在中国政法大学隆重举行


2024年11月3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主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教育部“民法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虚拟教研室”联合主办,《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燕大法学教室》编辑部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协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承办的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顺利举行。

来自三校主办方和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湖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南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江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的七十多位专家学者,还有参加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的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出席了论坛。本校数十位研究生共同参会,共享学术盛宴。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为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致开幕辞。




马怀德校长强调,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和论坛很好地回应了“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时代要求,鉴定式案例分析课程也已经逐步成为中国政法大学实践教学的一张亮丽名片。

随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姚明斌教授受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昊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胜教授代表兄弟院校致辞,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华主任代表协办方致辞。



在代表金可可教授的发言中,姚明斌教授指出,在过去的三届论坛上,大家围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的本土化、民法教学方法、民法课程建设等议题展开了交流,并在日常教学中运用并检验已有共识与经验。这些正是四年前三校共同发起鉴定式案例分析大赛及论坛的初衷。



李昊教授指出,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已经在民法、刑法、行政法领域逐步推广开来,并逐渐为大家熟知,但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在推广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各方仍需继续献力推动鉴定式分析方法教育的体系化建设。



王文胜教授认为,法学教育的意义主要在于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从而逐渐提高全国法律实务工作者案例处理的水平。王文胜教授肯定了同学们在高强度鉴定式民商法案例训练中收获的飞速成长,期待同学们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注重夯实基础、苦练内功,更加注重基本功的训练和运用。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华主任认为,案例是最生动的法治教材,观摩学习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意义非常重大。李华主任指出,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打破了法学教育和法律实务之间的壁垒,对于律师而言也是一项基本功。

开幕致辞之后,论坛进行颁奖仪式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杨秀清教授从大赛组织、奖项设计与评奖过程三个方面,就本次命题和评审工作进行说明,并宣布获奖名单。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华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王文胜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作为颁奖嘉宾依次分别为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一等奖的获奖者颁奖。


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获奖名单如下:

一等奖
傅天怡(华东政法大学)
二等奖
徐小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姜旭(华东政法大学)、刘凇(华东政法大学)、谢文欣(湖南大学)
三等奖
郑心洋(浙江财经大学)、吕燕纯(湖南大学)
优秀奖
赵心怡(华东政法大学)、张丹(湖南大学)、卢丽鹦(中国政法大学)、刘逸然(中国政法大学)、胡丹雅(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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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和颁奖仪式之后,论坛进入研讨环节。本次论坛共设置3场主会场报告和4个单元的分会场报告。


元照鉴定式案例研习精彩课程



课程目录


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框架——基于请求权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

主讲:李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刑法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入门

主讲:江溯 

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研究员


行政法鉴定式案例教学的原理与方法

主讲:赵宏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基本权利案件的审查框架

主讲:张翔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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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会场报告环节

主会场报告分别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班天可副教授、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陈传法副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傅天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徐小龙和湖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谢文欣三位同学围绕本届大赛的题目案例《神奇的“回旋表”》,结合获奖作品和参赛经历发表全案报告。



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文胜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吴香香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冯洁语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程远副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张志坡副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严城副教授作为三组点评人分别进行了点评。




在主报告的自由讨论环节,与会老师围绕请求权基础的预选、鉴定式分析方法中逻辑推演和法感情判断的关系、鉴定式分析方法在诉讼实践中的运用等多个话题开展细致的交流和讨论。



分会场环节

本次论坛共设两个分会场,设置了物权、准合同、合同、侵权四个单元。



1号分会场第一个单元主题为“物权”,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姚明斌教授与江苏大学法学院刘志阳教授担任主持人。围绕大赛题目所涉案情,湖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谢文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徐小龙共同就“盗赃物的善意取得”的两种立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卢丽鹦就“动产物权的变动”依次发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聂卫锋副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张芸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柯勇敏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罗帅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梅维佳老师依次进行了点评,并回答了报告同学的疑问。在自由讨论环节,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陈传法副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吴训祥助理教授等老师补充发言、参与讨论。最后主持人姚明斌教授归纳各方观点并作精炼总结。



1号分会场第二个单元主题为“准合同”,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赵文杰副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昝强龙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围绕大赛题目所涉案情,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吕燕纯、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傅天怡、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凇分别就“不当得利返还之客体”、“不当得利返还之范围”和“不法管理”三个主题依次发言报告。报告完成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徐同远老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吴训祥助理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吴逸越老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刘亚东老师和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李鼎熙助理教授与谈和点评。在自由讨论环节,师生们就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适用情形等多个问题进行多轮有针对性的讨论。最后主持人昝强龙副教授进行了总结。



2号分会场第一单元主题为“合同”,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聂志海副教授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王天凡副教授主持。围绕大赛题目所涉案情,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郑心洋、湖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丹、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刘凇分别就“替代交易”、“瑕疵担保”、“合同解除与定期行为之债”等主题进行了汇报。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川宁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孙新宽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蔡睿老师、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严立老师、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刘凝老师围绕三位报告人的报告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昊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王文胜教授、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就上述问题和与会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探讨。



2号分会场第二单元主题为“侵权”,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王蒙副教授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季若望副教授主持。围绕大赛题目所涉案情,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本科生赵心怡、南昌大学际銮书院本科生胡丹雅、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本科生刘逸然分别就“侵害债权之侵权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进行了汇报和分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徐建刚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高丰美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朱震老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唐波涛老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李鼎老师围绕三位报告人的报告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在自由讨论环节,三位报告同学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李鼎老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唐波涛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师生之间展开了进一步的交流。

分会场讨论之后,第四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闭幕式在学术讲堂举行。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戴孟勇教授主持了闭幕式,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赵文杰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昊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对本次论坛的顺利开展进行了总结。最后,本届论坛在与会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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