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463067、41301180)、 云南省省院省校重点项目(sysx202024)
【作者简介】
刘作燕,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云南师范大学地理学部博士研究生,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分院规划主管。
曹洪华,通信作者,博士,云南师范大学泛亚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 林,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分院副院长。
邹源飞,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规划设计院院长。
郭凯峰,硕士,高级工程师,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任职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
《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针对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时间协同问题、空间协同问题和数据协调问题,以加强规划协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为目标,从“省+州(市)+县(市、区)”3个层次提出技术指引,统筹考虑中心城区、乡村地区、“四名一文一传”、产业园区、重要河流和旅游景区等区域的消防规划布局,是全国首部全域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其编制技术路线可为其他地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修订提供借鉴。
[关键词]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云南省
[文章编号]1006-0022(2024)05-0145-09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B
[引文格式]刘作燕,曹洪华,张林,等.《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探讨[J].规划师,2024(5):145-153.
0 引 言
城乡消防安全是城乡综合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是建立城乡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工作,对完善城乡消防功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消防专项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在编审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紧密衔接。随着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不断推进,传统的城市消防规划体制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已有的消防专项规划难以满足新时代消防工作的规划指导要求,且消防专项规划常落后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各地在具体规划实践中,对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流程、规划内容、成果深度要求不同,造成规划成果缺乏技术依据、项目落地缺乏操作手段。因此,有必要梳理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规划调研和规划评估,及时编制指导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导则,为因地制宜地开展新一轮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提供支撑。
云南省的地貌波状起伏,山高谷深,河川纵横,是我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地震、干旱、洪涝、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风雹等灾害较为常见,消防救援面临灾种多、困难大、复杂度高等问题。云南省消防体制机制改革后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要求,力求在救援理念、救援机制、救援力量、救援装备、救援保障等方面进行整体提升,急需对消防专项规划开展完善与修订工作。为了规范云南省各级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平衡消防安全领域的空间需求,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会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作为全国首部全域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导则》从“省+州(市)+县(市、区)”3个层次提出技术指引,是全国第一部统筹考虑中心城区、乡村地区、“四名一文一传”①、产业园区、重要河流和旅游景区等区域消防规划布局的技术指导文件。
本文以《导则》为基础,剖析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技术和实施3个层面归纳国土空间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并详细解析《导则》的技术路线,总结全域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要点,以期为其他地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修订提供借鉴。
1 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
传统消防专项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用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及消防站布置等内容。传统消防专项规划以城市中心城区为重点研究范围,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对城市管理和城市安全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国家机构改革后,已无法满足新时代城乡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经梳理发现,传统消防专项规划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图1)。
图1 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
1.1 编制主体、规划期限、成果标准及底图底数不统一
在管理层面,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编制主体、规划期限、成果标准及底图底数不统一等问题。①编制主体不统一,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管理较为混乱,消防部门、住建部门、规划部门都可能成为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难以达到规划的系统性和统一性。②规划期限不统一,主要体现在规划编制较为后置、被动性突出等方面,消防专项规划常落后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不协调。③成果标准不统一,主要体现在规划的技术路线、实施机制、反馈机制不明晰,各地在具体的规划实践中编制流程与成果标准不同,且不同层级的消防专项规划在成果内容及成果深度上也不同。④底图底数不统一,主要体现在传统消防专项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在坐标、比例尺、规划底图及数据格式等方面不统一,成果难以相互转化、相互衔接,导致消防重点项目落地难。
1.2 无法全域覆盖、技术规范滞后、缺乏横向衔接
在技术层面,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无法全域覆盖、技术规范滞后、缺乏横向衔接等问题。①无法全域覆盖,主要体现在传统消防专项规划侧重于对城市中心城区的规划布局,对全域、乡村及特殊地区缺乏统筹考虑,无法做到消防全覆盖。②技术规范滞后,主要体现在原有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指引与技术规范标准颁布较早,难以满足对新时代消防工作的规划指导要求,同时在消防专项规划系统方法的建立上缺少细致的分类和深入的理论研究。③缺乏横向衔接,主要体现在对上无法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关于消防专项规划的部署,对下无法引导详细规划编制,在横向上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不紧密。
1.3 项目难落地、无法实现“一张图”管控
在实施层面,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项目难落地、无法实现“一张图”管控等问题。①项目难落地,主要体现在传统消防专项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不足,各规划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且各类用地相互冲突,消防设施用地管控不足,消防项目难以按照规划实施。同时,规划缺乏对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和细致分析,现状调研不充分,没有开展规划评估工作,增加了规划实施的难度,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落地。②无法实现“一张图”管控,主要体现在消防专项规划涉及众多要素,如消防设备、人员配置、应急预案等,传统的规划方式可能对这些要素的管控不够细致和全面,无法确保在“一张图”上准确反映,且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在数据处理、分析、可视化等方面存在局限,数据难以有效整合和共享,使得“一张图”管控的实现变得更加困难。
2 国土空间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我国“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指导精神,需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和统筹协调作用。消防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消防安全领域的专项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统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促进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提高消防救援能力作出的综合部署和专门安排,是优化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保障城乡安全韧性的重要措施,是开展各类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和抢险救援工作的重要依据。
新时期消防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规划编制体系和规划内容应具有较强的支撑性、协同性与传导性。消防专项规划应落实和细化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导与管控,安排消防救援重大项目布局,并依法落实到详细规划中,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许可的依据,有效保障特定区域消防项目用地,防止项目因缺少规划支撑无法落地,同时有效保障消防应急部门对国土空间的合理需求,保障消防重大项目顺利实施。以下针对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从管理、技术和实施3个层面归纳国土空间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提出的新要求(图2)。
图2 国土空间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
2.1 管理层面要求:明确编制主体和成果内容,统一规划期限和底图底数
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消防专项规划应考虑编制主体、规划期限、成果标准和底图底数等方面的问题。应明确本行政区内的消防专项规划由同级消防救援部门组织编制,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配合提供所需基础资料并协同完成规划编制,以充分利用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规划的专业性和有效性。消防专项规划的规划期限不能超过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期限,要注重与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规划期限相协调,以确保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适应城乡发展需求。此外,明确不同层级消防专项规划的成果内容及成果深度,形成一套完整、系统的规划成果,全面反映消防专项规划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要求,为后续的规划实施和管理提供明确的指导;明确底图数据、坐标系统及比例尺等,便于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统一协调,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2.2 技术层面要求:强调全域规划,重视应急救援,统筹规划布局,加强规划横向衔接
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规划范围和层级、技术规范及各级规划衔接的问题。消防专项规划要考虑所涵盖的地域范围,包括省、州(市)、县(市、区),并明确规划对象,如各类建筑物、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地下空间等,以确保消防安全的全覆盖。面对消防救援系统改制后的“全灾种、大应急”职责要求,在消防专项规划系统方法的建立上,借鉴相关的理论研究,开展细致的分类,进行相应的技术引导,如重视应急救援规划内容,明确应急救援的队伍建设、设施保障、数字化建设等,并统筹考虑规划区域的消防设施布局。消防专项规划需要明确落实和细化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导与管控,以图则形式将规划内容传导至详细规划单元,在横向上做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空间共谋、业务共联。同时,要强调规划的协同性,明确消防专项规划与其他规划(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交通规划等)之间的协同关系,要求各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在规划内容、空间布局、资源配置等方面实现相互衔接。
2.3 实施层面要求:确定“刚弹结合”的空间管控模式,纳入“一张图”实施系统
消防专项规划在实施层面应考虑项目落地问题,并充分满足实施管理需求。首先,确定“刚弹结合、差别控制”的空间管控模式,根据各类消防救援设施的特点,对消防救援设施采用“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的差别化控制方式,保证规划管理实施的刚性与弹性。其次,建立“一张图”实施系统,以精准落位方式将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纳入“一张图”,在详细规划中予以优先落实保障;通过数据整合与标准化处理、系统对接与数据上传、空间叠加与可视化表达、功能定制与应用开发、动态更新与维护等步骤,将消防专项规划有效纳入“一张图”实施系统,为规划决策、实施和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3 《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编制技术路线
面对传统消防专项规划存在的问题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提出的新要求,消防专项规划应突破传统思维,探寻因地制宜的规划编制思路,通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对规划编制过程进行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的编制还可以明确消防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定位和要求,指导各地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时充分考虑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融合,并实现消防专项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协调。基于此,本文选择全国首部全域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案例,详细解读《导则》编制技术路线,从不同层面总结消防专项规划编制要点,以期为一体化推进消防全域规划编制提供参考(图3)。
图3 《导则》编制技术路线
《导则》以完善全省公共安全体系、建立全省城乡消防安全救援体系、优化全省城乡消防安全布局、规范和指导全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公共消防设施“一张图”管理为目的,严格遵循上位规划确定的防灾减灾目标,科学地体现“防”和“消”的辩证关系,按照“科学合理、经济适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合理确定消防安全布局,优化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导则》从“省+州(市)+县(市、区)”3个层次提出全域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包括省级消防专项规划、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
(1)省级消防专项规划侧重协调性,指导州(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是云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省级消防专项规划主要落实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明确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布局。
(2)州(市)消防专项规划以省级消防专项规划为指导,开展现状调研与火灾风险评估,落实上位规划,明确州(市)域发展目标;优化州(市)域现状消防安全布局,构建消防系统网络格局;编制重点地区防护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规划等,注重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明确州(市)域近期重点发展任务及消防救援设施配置,考虑消防救援力量布局。
(3)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是以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对一定时期内统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促进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提高消防救援能力作出的综合部署和专门安排。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的重点内容包括现状分析、风险评估、规划协同、明确目标、消防协同及社会抢险救援规划、消防治理和行动计划,对县(市、区)域消防安全布局进行优化。
4 《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主要内容
4.1 省级消防专项规划:全省消防救援事业的战略引领
作为云南省消防救援事业的战略引领,省级消防专项规划参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云南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主要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全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各级履行公共消防安全职责、审批消防重点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为云南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服务保障。云南省省级消防专项规划不再单独编制,“十四五”时期后的省级消防专项规划参照同时期的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编制。
4.2 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协同发展,优化配置
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应落实省级消防专项规划、州(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等提出的州(市)域消防体系协同发展要求,结合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展定位,明确州(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近远期目标指标,优化整合区域消防资源要素配置,构建集约高效的州(市)域消防系统网络格局。
4.2.1 开展风险评估,明确消防发展总目标
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应开展深入的现状调研和分析评估,收集各县(市、区)现状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分布等资料文件,对区域重大消防设施分布、规模及服务水平进行全面摸底、统计和评价。采用定性、半定量等方法,以州(市)域范围为研究范围,评估城市或区域的火灾风险,建立火灾风险分布图,为区域配置合理的公共消防力量。综合评估州(市)域内各县(市、区)火灾风险等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城镇空间格局、城市发展功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布局等要素,划定区域高、中、低风险区。同时,对照州(市)域消防发展定位,在火灾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行区域火灾风险变化趋势预测,对构建区域特勤消防救援、跨区域机动救援、消防救援训练和战勤保障体系的需求进行分析研判。
结合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展定位、州(市)域灾害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障需求,明确消防事业发展目标,包括消防救援设施、消防救援队伍、消防综合治理、技术装备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以及辖区内各县(市、区)的规划目标,并从火灾形势、消防服务与科学布局、应急救援与综合治理等方面建立指标体系(表1)。
表1 州(市)消防专项规划主要规划指标
4.2.2 统筹消防安全布局,构建全域消防安全格局
在消防安全布局规划方面,基于火灾风险评估,根据州(市)域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救援目标定位,优化州(市)域现状消防安全布局,并严格控制片区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形成有效防控重大火灾风险的消防系统网络格局。
在消防重点地区防护规划方面,结合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格局、综合防灾体系,确定州(市)域消防体系,提出州(市)域内消防重点防护区域布局及分类,明确重点消防地区和一般消防地区。将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消防地区,主要包括重点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四名一文一传”、区域性商业中心、区域性文体中心等区域。重点消防地区在州(市)消防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单独编制详细消防规划。
在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方面,构建“州(市)级—县(市、区)级”消防救援场站体系,包括消防救援指挥中心、特勤消防救援站、普通消防救援站(含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及其他消防救援场站设施,采取两级消防救援场站布局,同时关注消防供水规划、消防通信规划、消防供电规划和消防救援通道规划等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在森林消防规划引导方面,对区域森林资源进行分析,根据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区域森林火险等级,布局重点区域森林防灭火通道、森林消防水源、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区域林火阻隔系统等设施,建议单独编制区域森林防灭火专项规划。
4.2.3 加强公共消防能力建设,加强消防治理
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应注重公共消防能力建设,明确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职消防队伍、社会消防救援力量等救援责任,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构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结合州(市)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明确战勤保障规划布局,形成现代化的消防救援物资物流配送体系,规范联勤联储、应急响应、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等协同保障机制,并根据区域火灾风险和灾害事故特点,提出特殊消防救援装备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根据州(市)发展适时打造消防信息化建设基础平台,并制定消防救援指挥调度、灭火救援、消防管理等信息化发展目标与实施措施。
同时,牢固树立消防法治观念,制定消防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并加大消防法治宣传力度,制定州(市)消防文化发展方向,提出规划实施任务;完善消防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健全城乡消防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增强抵抗火灾风险的能力。
4.2.4 注重规划传导与衔接,制定行动计划,加强实施管控
在消防安全布局、重点消防地区、重点公共消防设施等方面,州(市)消防专项规划重点以项目清单、空间落位要求的形式对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进行传导与管控,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分区管控要求、用地需求等。通过科学制定近期重点发展任务,优化消防救援力量布局,落实消防救援设施配置,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消防救援训练能力,明确各级消防救援场站建设项目内容及用地保障需求,提出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匡算、建设时序等内容,加强近期实施项目空间保障。
4.3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优化布局,严控风险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应落实州(市)消防专项规划、县(市、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等提出的县(市、区)域消防体系协同发展要求,结合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展定位,明确规划目标、定位;根据县(市、区)域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消防救援目标定位,优化县域现状消防安全布局;严格控制县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形成有效防控重大火灾风险的消防系统网络格局;优化完善县(市、区)域消防站(队)和消防基础设施布局。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包含县(市、区)域和中心城区的消防规划内容。县(市、区)域应突出全域统筹,整体谋划城乡消防安全格局,明确各类公共消防设施、乡村地区消防规划、特殊地区消防规划等内容,提出对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等的传导要求。中心城区应突出对城镇空间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的细化安排,合理确定公共消防设施和基础设施的用地布局等内容,进行城镇消防责任区和保护单元划分,明确重大公共消防设施和基础设施空间保障途径。
4.3.1 基于风险评估,强调规划衔接与协调,确定规划目标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要全面分析县(市、区)区位关系、社会、经济及城乡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现状火灾风险评估,并对各区域火灾风险的类型、大小、特征和发展趋势等进行全面评估。在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的基础上,对接已经编制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以国土空间利用现状和相关规划资料为基础,研判城乡火灾风险变化趋势和重点区域火灾风险特征,综合确定火灾防范、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消防治理、消防救援训练、战勤保障体系的发展需求。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要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结合县(市、区)消防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消防救援能力,优化各类消防区域布局,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现代化消防安全体系(表2)。
表2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主要规划指标
4.3.2 构建全域消防救援体系,加强中心城区消防规划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结合火灾危险性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区域的规划火灾风险等级,根据城乡消防安全评估结论和消防救援目标定位,优化县(市、区)域现状消防安全布局;严格控制各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形成有效防控重大火灾风险的城乡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合理布局(市、区)域消防安全布局区、消防通道、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超高层)建筑、应急避难场所等,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布局并校核县(市、区)域防火应急通道、危险品运输路线、高压输电线路走廊、高压输气输油管道走廊、火灾阻隔网络、消防水源、消防通信设施等;关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体系规划、乡村地区消防规划、森林消防规划、消防与综合防灾规划等内容。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应重视中心城区消防安全布局规划、中心城区消防重点地区规划、消防救援站(队)及消防装备规划、中心城区消防车通道规划、中心城区消防供水规划、中心城区消防通信和智慧消防规划、中心城区消防供电规划等中心城区消防规划内容。
4.3.3 注重消防协同与消防治理,以行动计划为实施保障
根据上位规划要求,在县(市、区)域或更大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消防站(队)应建立起联勤联训、协同作战和跨域救援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救援部门与城乡供水、电力、燃气、通信、交通、医疗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构建全社会消防治理共同体;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发挥消防救援机构的专业队伍优势,进行应急抢险救援。
在消防治理方面,突出智慧消防、消防法治、消防文化。首先,突出精细化管理理念,围绕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大数据”实战指挥平台建设、高层住宅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建设、数字化预案编制和管理应用平台建设、智慧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对建立完整的城市感知消防支撑体系所需的技术基础、制度建设和相关配套措施进行研究,将智慧消防系统融入智慧城市一体化建设。其次,加强消防规划内容与消防法律法规的衔接和融合,探索制定与消防规划实施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和地方规范,依法保障规划的实施。最后,打造消防安全文化品牌,宣传城市消防精神,开展消防安全文化传播等公益活动,推动消防宣传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
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重点从消防设施空间配置和国土安全保护等方面以项目清单的形式强化总体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的传导与管控,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分区和单元管控、用地管控及规划控制要求等。同时,明确规划近期新建消防站(队)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及辖区服务范围等,加强和改进消防部队装备建设;明确近期重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及空间保障,加强近期重点项目与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城市更新等在选址要求、指标导控、空间布局方面的落实。
5 结束语
为了进一步对《导则》进行验证、调整和完善,云南省同步推进试点编制工作,编制了《昭通市消防专项规划》(图4)和《昭阳区消防专项规划》(图5),最终形成了科学实用的《导则》以及具有推广意义的试点规划。
图4 昭通市市域消防规划结构图
图5 昭阳区城市消防救援站、企业站、航空救援站布局规划图
作为全国首部全域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导则》统筹考虑了中心城区、乡村地区、“四名一文一传”、产业园区、重要河流和旅游景区等区域的消防规划布局;对应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等相关工作,强化了总体规划对消防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以及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的衔接。在深入开展消防专项规划检查调研、消防联合检查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导则》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需求及消防建设事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云南省多山多水、地形复杂的地域特点进行编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导则》提出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形条件、消防救援需求及面临的问题,采用不同的火灾风险评估方法,强调评估结果的具体性、科学性和适宜性;提出全域火灾风险评估,构建城乡一体的消防安全布局;强调“刚弹结合”的空间管控模式,结合消防安全防护单元的划分,科学制定消防救援设施单元控制图,加强消防救援设施专项规划的单元化管理与实施;要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与国土空间规划“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期限、统一平台”,最终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实现消防救援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在消防安全领域业务协同、数据及成果共享;明确规划近期新建消防站(队)空间布局等,确定近期重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及空间保障,保障项目空间的可实施性。
《导则》针对时间协同问题、空间协同问题和数据协调问题,提出加强规划协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的应对策略,为云南省因地制宜地开展新一轮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希望本文对《导则》的解析,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参考。
(《云南省消防专项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及规划试点》由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该项目获云南省2023年度优秀规划设计项目一等奖。)
【注 释】
①四名一文一传”:“四名”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一文”为文物保护单位;“一传”为传统村落。
新媒体编辑:李木子
审读:邓倩
终审:刘芳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24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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