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生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崔世超
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
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刑事办案高质效路径探析
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的重大决策后,更加突出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更加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是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办案高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也是一体推动“三个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结构比分析、类型化研判、个体化评价进行刑事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有效促进高质效办案履职,进而引导检察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聚焦结构比分析,夯实业务管理基础
业务管理侧重于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对检察业务、检察工作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三个结构比”引领检察业务发展方向,在业务管理方面发挥纲举目张的作用。刑事办案质效分析要在“三个结构比”中找准刑事检察功能定位,通过对一个时期内刑事检察履职情况做出宏观判断,进而夯实业务管理基础。一要把刑事案件质效分析放在“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全面考量。从刑事检察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把握刑事检察工作总体态势,不断强化刑事检察履职的全面性、协调性。二要分析刑事检察案源结构比中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理和主动发现之间是否达到了科学合理态势,全面审视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具体效果,重点查找在高质效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三要对标“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这一要求,从刑事检察案件结构比的发展变化中,找到拓宽法律监督线索渠道、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突出类型化研判,强化案件管理支撑
案件管理是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管理,重点围绕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要通过办案质效类型化研判,强化案件管理。一要以类案研判为重点。比如对危险驾驶、帮信等常见犯罪和一定时期内高发频发的性侵等类案进行分析,通过类型化的梳理研判,找准办案重点环节中存在的倾向性、典型性、异常性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为业务决策和指导提供精准的参考。二要加强专项分析。围绕办案、监督、治理等履职过程,重点对两项监督、诉判不一、捕后轻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量刑建议的提出及采纳情况等开展专项质效分析,对研判发现的问题逐项逐院制定提升改变措施。三要注重办案流程研判。重点加强对一个时期或某个基层院案件办理程序性事项、办案时限、法律文书格式和内容、把关指导等工作进行反向审视,坚持从每个程序、每个环节、每个流程抓起,深化办案期限、权利保障、强制措施、案件办理效果的重点监控,用每起案件的高质量确保办案整体的高质效。
三、注重个体化评价,提升质量管理效能
质量管理主要针对个案质量的微观管理、具体把控,侧重于促进办案实体、程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案的基础是个案,而检察官是案件办理的主体,在刑事案件质效分析中注重对检察官个体办案的评价,更能从微观上发现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精细化的质量管理促进“三个管理”贯通融合。一要注重办案主体之间的评价。对某一条线或同一业务部门的办案检察官、办案组进行不同主体办案质量的关注和比较,了解掌握不同办案主体在办案数量、办案周期、办案类别等方面的现状、态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可以进行县域之间、部门之间的横向对比以及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纵向对比,通过科学测算、动态研判、合理调配办案资源。二要注重个体办案质量的评价。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将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重要办案程序等作为评查重点,在质效分析中对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掌握检察官办案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正面典型,切实发挥案件评查的监督、纠错、指导功能和辐射、带动效应,实现从个案评查到体系性质量检查。三要注重办案主体自我管理的评价。高质效办案的关键在人。办案主体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自我管理方面都会影响案件办理质效。要重点对诉前引导、捕后跟踪、侦查监督、未成年检察综合履职、行刑衔接等涉及办案主体依法履职、担当作为方面的评价,以及案件久拖不决、当事人信访申诉、舆情炒作、认罪认罚出现反复、违反“三个规定”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情形的评价,促进检察官主动加强自身管理和监督,自觉把好案件质量关。
监制 | 韩彬
编辑 | 虞滢颖
审核 | 郑红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