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人最早开发和治理了台湾。1700年前的历史文献《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12世纪以来,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开始在澎湖、台湾设治,实施行政管辖。1662年,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了侵占台湾岛长达38 年的荷兰殖民者。 1683年,清政府平定了盘踞台湾的郑氏割据政权,次年在台湾建立了与大陆相同的治理体系。
清政府治理台湾的200余年间,逐步在台湾扩增行政机构,1885年改设台湾为行省,是当时中国第20个行省。与此时,台湾的汉族人口也从 10 万增长到 250 万。
1895 年,清政府在甲午战争失败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强行割占台湾、澎湖列岛,殖民台湾长达50年。海峡两岸中国人为驱逐日本、光复台湾进行了长期不懈斗争。
1937年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中国政府在对日宣战公告中宣布将收回台湾、澎湖列岛。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布,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据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共同签署、后来有苏联参加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1945年10月 25 日,中国政府宣告“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并在台北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至此,台湾在法律和事实上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发生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中国的主权。
正当中国人民着手准备消灭退踞台湾的国民党统治集团、解放台湾之际,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第十三航空队进驻台湾,武力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台湾问题由此产生。
台湾问题是国民党反动集团发动反人民内战的结果,属于内战遗留问题,其本质是中国的内政问题。台湾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且迄今尚未解决,主要是由于外部势力干涉,其中美国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美国长期奉行干预中国内政的错误政策,造成了台湾海峡两岸持续陷入紧张对峙局势。1954年12月,美国与台湾当局签订了所谓“共同防御条约” ,企图将入侵台湾“合法化”。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美国对台湾问题政策的本质并未改变,多次违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继续阻挠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美国的这一侵略行径,不仅阻挠了中国的统一事业,还给亚太地区和平稳定带来严重威胁。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中国完全统一,不仅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之福,也是国际社会和世界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