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用语:清代台湾使用“农民起义”合适吗?

文摘   2025-01-09 07:06   北京  

     1683年至1895年清政府治理台湾200余年间,台湾发生的武装冲突事件很多,坊间素有“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之说。在很多学术研究著述中,往往将演变为反政府的武装冲突事件称之为“农民起义”。这实际上是不正确的一种称呼。


      首先,来看一下“起义”的含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起义”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为了反抗反动统治而发动武装革命;二是背叛所属的集团,投到正义方面。由此可见,“起义”一词具有鲜明的正义属性。

      另一个与之含义相近的是“起事”。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起事”是指发动武装斗争。“起事”是个相对性的词汇,也可能是正义的,也可能是非正义的。

      而清代台湾的所谓“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是由台湾特殊的“五方杂处”的复杂社会环境决定的,频繁爆发武装冲突事件的原因十分复杂,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以偏概全、混淆是非称之为“农民起义”。

      明朝末年,闽南、粤东地区人口大量迁居台湾,他们到达台湾后,往往按地域聚居在一起。台湾历史上经常发生分类械斗,比如漳泉械斗、厦漳械斗等。很多社会冲突事件都是争夺土地、水资源等引发的。因为清政府在台湾是名副其实的“小政府”,投入的行政资源相对不足,对于各种矛盾的管辖鞭长莫及。由于政府治理缺位,很多民间冲纠纷事件容易酿成武装冲突事件。

      同时,台湾不同于内陆省份,而是独特的海岛社会,距离内地较远,是王朝的边陲地区,政府治理力量相对不足。而且清政府统一台湾之后,在相当长时间是严格限制男丁携家眷进入台湾的,久而久之造成台湾社会游手好闲者越来越多,这些游民没有田产,没有稳定的家庭,长期处于颠沛流离的生活,被称为“罗汉脚”。他们喜欢加入“天地会”等民间帮会组织,流行“江湖义气”观念。帮会盛行的社会现状与闽粤矛盾等交织在一起,再加上“山高皇帝远”,容易滋生事端、引爆社会冲突。比如林爽文事件,固然有官民矛盾的因素,但也与闽粤矛盾及“天地会”等有很大关系。如果把林爽文事件归结为官逼民反,就无法解释为何还有大量义民帮助清政府平定林爽文事件,也就无法理解乾隆为褒奖帮助政府平定林爽文的诸罗县“义民”之举,而将诸罗改名为“嘉义”。

      还有,随着大量汉族人口的迁入和繁衍,汉族与少数民族的矛盾日益突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常常因为土地争端与少数民族的猎首习俗等问题发生冲突,往往也酿成武装冲突事件。

      综上所述,清代台湾爆发的许多武装冲突事件,与其说是民众反抗政府统治,不如说是由于政府治理能力薄弱而产生的社会造反事件,政府管辖不到位是很大原因,同时也掺杂着台湾复杂的社会因素。有些事件纯粹是为了制造社会事端,可以称之为“叛乱”。

      因此,为了客观公正还原清代治理台湾的历史,对清代台湾不宜使用“农民起义”的表述,可以用“农民起事”代之。对于个别性质恶劣、纯属挑动社会动乱的事件,也可以称之为“叛乱”

(声明:以上观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观点,欢迎批评指正)

晓台海
清华大学政治学博士,兼有对台研究基础与实务工作经验,聚焦台海局势与统一大业,主要面向对台一线工作人员、科研机构及台海兴趣爱好者。另外,广泛涉及时政、历史、文化、生活等,立志读万卷书、走万里路,扎根中国大地、做有根的学问……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