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力量,“青”力前行,在互访互学中共话成长

文摘   2024-11-19 13:56   上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11月15日下午,2024年度上海市基层团组织典型选树团(工)委第12组开展第三次互访互学活动。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团委)承办,共青团上海市黄浦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黄浦区委)书记周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潘峻青,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团委(以下简称上海高院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刘志超,黄浦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许剑飞,团黄浦区委基层工作部部长李晓涵出席,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团委、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储运公司团委、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团委、上海仪电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团委、宝山海事局团委、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团工委团组织负责人和青年代表及特邀观察员参加。


活动伊始,周瑨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团组织表示欢迎,希望各团组织将典型选树工作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基层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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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各团组织参观了黄浦区人民法院新天地国际商事巡回审判站,并旁听了某知名信息科技公司相关案件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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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来到中共一大会址,了解一大文创产品与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感受黄浦区作为党的诞生地的独一无二的红色文化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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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各团组织走进黄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警务指挥室、法庭等场所,“沉浸式”参观法院,“零距离”与法同行。



座谈会上,黄浦区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刘韵围绕青年干警培养项目“外滩法官小巷行”之“我在居委当助理”和该院团委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团委委员、商事审判庭法官张隽子、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魏梦静就某知名信息科技公司商事纠纷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商事审判庭法官杨洁结合文创领域所涉知识产权问题与大家交流。各团组织围绕组织建设、特色亮点品牌、青年岗位建功等方面进行交流学习,现场气氛热烈。


特邀观察员郑发充分肯定了本次活动的意义,并表示要认真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全面推进青年工作。


刘志超对黄浦区人民法院团委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并指出要以参加典型选树为契机,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



最后,潘峻青再次对参加此次互访互学的各团组织表示欢迎,对上级团委对该院团委工作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就如何开展好青年工作,打通思想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最后一公里”提出希望。


本次互学互访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基层团组织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交流,为持续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注入强大合力。下一步,黄浦区人民法院团委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充分用好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新时代基层团建高质量发展。


撰稿 | 纪冬雨
版面设计 | 梅雪娇
责任编辑 | 刘韵  陆奕越
声明 | 转载请注明“上海黄浦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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