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她的学生到底是谁?为什么那么多亲眼目睹的人都不说!【上】

文化   2024-11-18 00:03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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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83 期



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

文|冯翔  

妻子卞仲耘没有活过她的大部分学生,这一任务看来注定要由他来完成。


这是一位慈眉善目的老人。93岁了,仪容依然十分整洁。一件红色的唐装棉衣总是系紧每一个扣子,白发拢得整整齐齐。背驼了,耳朵也有点背,但精神好得仍然让人吃惊,满面红光,反应也十分敏捷。


王晶垚


“为什么当年你不要求追究那些殴打卞校长的女学生?”


“因为她们都是被利用、唆使的。”


“你如何评价自己的一生?”


“我过得不怎么样,但这一生没有白活。为什么?因为,我没有忘记那些本来可以淡忘的历史。”


1966年8月5日晚间,王晶垚得到噩耗,赶到医院,看到的是妻子卞仲耘血迹斑斑的尸体。


第二天,他用几个月的工资买了一部昂贵的照相机,给妻子照了许多张照片。


在接下来的每一个步骤,清洗、换衣、火化、殡葬……皆有照片记录。


之前女学生们上门闹事,贴在家门口的标语、大字报,全部被他摄入镜头。


全中国的“文革”受难者,像卞仲耘这样留下如此之多的影像记录者,屈指可数。


2006年,纪录片导演胡杰拍了一部以卞仲耘之死为主题的纪录片,《我虽死去》,这些珍贵的历史记录都派上了用场。


片中,王晶垚和卞仲耘的大女儿王学回忆:那一天,父亲“痛不欲生,抱头趴在凉席上,席子被啃烂了一大块”。


“坏人,坏人!”这是他挂在嘴边的常用词。


当然,是用在特定群体的身上。刘进是“罪魁祸首”,袁爱俊“坏透了”,叶维丽是“坏的典型”。“说这些人悔改,还为时过早。她们这辈子会不会悔改,还要观察。”


他分得清宋彬彬的责任。“她没有参与打人,但她是一伙儿的。”


王晶垚把家里当成妻子的纪念馆。书房高大的玻璃门书架上,摆着一张卞仲耘的像。多少年了,她一直在那里微笑着,注视着丈夫。他晚上就睡在那张床上,同样在她的目光下。


那张床当年曾摆放过她的血衣。每件血衣,他都好好收藏着,几十年从来没沾过水,当年血痕犹在。


不予起诉


在2006年去拜访他之前,刘进和王晶垚一共见过三次。


第一次是“八五”当天晚上,在抢救卞仲耘的医院里。刘进记得王晶垚的嚎啕大哭。

第二次是1978年,在卞仲耘的追悼会上,她忘不掉他痛苦和坚定的眼神。第三次是1996年,在纪念北师大女附中时任副校长、卞仲耘的副手胡志涛——她们同是“八五”那天的难友——去世一周年的座谈会上,王晶垚做了言辞激烈的长篇发言,关于“八五”。


刘进(左二)宋彬彬(左三)等在卞仲耘校长銅像前道歉


“我感觉他一直活在那一天。”刘进评价。这种意志无疑来自未酬的欲望,一个老人复仇的欲望。王晶垚至今保留着“组织上”对卞仲耘之死的两份鉴定材料:


1969年12月4日,首都工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女子中学“毛泽东思想宣传队”作出的《对卞仲耘的审查结论》:


“卞仲耘担任干部以来忠实地执行了修正主义建党路线和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系犯错误的革命干部。1966年8月5日受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迫害而死。”


1978年6月3日,中共西城区委发出一纸近千字的《关于卞仲耘同志的昭雪决定》: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卞仲耘同志立场坚定,敌我分明。对党和群众始终坚持正确态度,表现了自我牺牲精神。对别有用心分子的破坏活动,及时进行了揭发和斗争,坚贞不屈。由于林彪、‘四人帮’颠倒敌我,纵容、支持坏人,疯狂摧残党的老干部,卞仲耘同志横遭诬陷迫害、非刑毒打,不幸于一九六六年八月五日壮烈牺牲。”


之后,在八宝山革命公墓为卞仲耘举行了追悼会,她的骨灰被安放在革命烈士纪念堂。给了400元补偿。


“文革”的百万死难者,有卞仲耘这种待遇的人不多。


妻子之死被归结于“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和林彪、“四人帮”,王晶垚不满意。


从1978年到1989年,他连续告了12年。


状告的对象是一个名叫袁淑娥的女人。1979年11月27日,她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八个月后因病取保。王晶垚把她视为害死卞仲耘的首要凶手。


袁淑娥是女附中一位教师的前妻。离婚后,她要求作为学校负责人的卞仲耘每月从她前夫的工资里扣除一部分交给她,被拒绝,就此生恨,连续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写信诬告卞仲耘。


1966年6月21日,正当卞仲耘被团中央下派的工作组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批斗时,她带着老人、孩子冲上台连哭带喊,掏出一张剪裁的照片,指责卞仲耘有“生活问题”,破坏了她的家庭。学生们的情绪被点燃,冲上来殴打卞仲耘,工作组根本控制不住局势。这次殴打,是“八五”的预演。


“被告人袁淑娥借‘文化大革命’之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诽谤罪。”西城区检察院1981年的一份法律文书称。


这份法律文书,却是一份《不起诉决定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被告人袁淑娥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故决定不予起诉。”


“我又在1983、1985、1987年先后向西城区委、北京市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启立同志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同志提出申诉。胡启立同志曾批示市委进行复查。杨易辰同志也曾表示甚为愤慨。”


王晶垚最后的努力是:1989年,他请求全国第一位律师出身的人大代表王工在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第3433号建议,重审此案。


当年年底,最高检察院回复:


“袁淑娥1964年—1966年5月期间向有关方面控告卞仲耘同志的内容,不是捏造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诉的犯罪事实的问题,不具备《刑法》第138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不符合中央关于处理文革期间遗留问题的政策规定精神。”


实际上,王晶垚已经先进行了一次“宜粗不宜细”的选择。


他只起诉了袁淑娥一人,而没有同时起诉另外两名诬陷卞仲耘“假党员、真右派”、“要搞‘兵变’”,导致学生在批斗会上情绪激动殴打她的女附中同事。“他们也是被蒙蔽的”。


同时,他从来没有要求追究那些揪斗、殴打、虐待卞仲耘,直接导致她死亡的女学生。


凶手到底是谁?


到底谁是殴打卞仲耘的凶手?谁发起了那次致她死亡的揪斗?


暴行发生在光天化日下,有众多目击者。要弄清这个问题,人证无疑是不缺乏的。然而,刘进牵头的调查进行了八年,总访谈人数达到上百人,却没有在调查报告里揭示这个答案。


于是,道歉陷入了这样一个怪圈:


她们越道歉,越像在为自己“洗白”。越是大声呼吁勿忘校长之死,越得不到“苦主”的谅解。


用一位“文革”研究者的话讲,这是她们与王晶垚关系的一个死结:你总说你不是凶手,那凶手到底是谁?


早在1967年,女附中前任学生会主席王南芬就对“八五”进行过调查。她同样没有公布那些学生的姓名,但结论与刘进是一致的:高一(3)班发起了这次揪斗,高一和初二的一些学生在殴打卞仲耘时表现突出。


这一信息的流出首先在几个人内部引起一阵争吵。刘进不同意公布,想要“等她们自己站出来”;但冯敬兰和叶维丽强烈坚持,起码要有最低限度的公布。


“我们必须对她们有谴责。不能黑锅宋彬彬背上,你们就可以躲在生活里,好好过自己的日子,那不行。”冯敬兰说。


最早描写揪斗发生场面的,是王友琴那篇写于1988年的《女性的野蛮》:“……一天(1966年8月5日)下午,这一派的一些同学在教室里开会,‘我们要坚持斗争的大方向’,‘走,打黑帮去!’”王友琴正是高一(3)班的学生。


刘进对南方周末记者透露,她访谈的另外几位该班学生都证实了这一场景。


宋彬彬


校长死的当天夜里,刘进和宋彬彬去找北京市委汇报此事。在第二天北京市委的《每日快报》中记载了她们汇报的内容:“8月5日下午,高一三班和其他班一些干部子弟,斗争党组织书记卞仲耘等5名有问题的领导干部,5人被学生殴打,有的学生还用缠铁丝的木棒打,卞仲耘受伤较重,送医院抢救无效已死。”


高一(3)班是个很普通的班。它并不是一个处于学校权力核心的班级,没有任何一人进入刘进担任主席的“学生代表会”。可就是这样一个班级,那一天却成为暴行的发动机。


“分崩离析”,原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如此形容这个班的同学关系。她也是这个班的学生,“八五”那天没在学校。第二天她回来,发现班里的气氛出奇地冷漠。


杨团在女附中就读6年,换过两次班级,感情很深。多年来,她参加过多次返校日一类的校友活动。别的班级来的人都很多,唯独高一(3)班从来见不到几个人。


一个相关数据是:在实验中学的校友录网页上,高一(3)班56人,只有包括杨团在内的5个人登录过班级校友录。而刘进宋彬彬所在的高三(3)班42人全部登录过。


“八五”当天,一起遭受殴打的还有副校长胡志涛等另外四位校领导。胡志涛称之为“群众运动的偏差”。


2014年1月12日的道歉会上,胡志涛的女儿受邀到场。她在接受刘进访谈时回忆:


自己多次问过母亲,为什么不要求追究那些学生的责任?母亲回答:学生们毕竟还是孩子。“文革”这么大的事,组织上要负责任。


胡志涛的儿子回忆,1980年代初期,追查文革“三种人”时,公安局曾经找到胡志涛调查。胡志涛问:你们能保证追究到我说的每一个人吗?如果不能保证,我就不说。


“他对我说,实际上公安局已经锁定了具体人。但他母亲担心如果追究起来会有替罪羊顶罪。” 2005年与刘自立一起调查“八五”的徐晓对南周记者回忆。


她当时对此话的理解是,“文革”以后,有些学生的父亲已经身居高位了。这时候,如果追究责任,就很容易抓两个平民出身的子弟当替罪羊。


“我总说:女附中最大的失败,就是居然没有一个人说出打死校长的那些人是谁。”王冀豫评论。他妻子也毕业于女中。一提到卞仲耘,他就变得激愤起来。


胡志涛的儿子悲愤地问王冀豫:为什么我妈妈到死都不说出那些打她的学生是谁?他说:“因为你妈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谁有权力公布凶手的姓名?这是一个纠结的问题。


“你不是公权力,仅仅是一次民间调查,可信度有多大?”李红云从她本人的专业角度评价,“更何况,你的调查能做到公正客观吗?这应该是司法机关来调查的事。刘进作为当事人,都应该回避调查。可她却成了调查的发起者。”


“参与打死校长的到底是哪些人?现在事实其实是基本清楚的。何况当时并不是只有个别人在现场,但谁都不愿捅破这层窗户纸。”历史学者米鹤都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第一可能是怕得罪人;第二主要当事人当年尚未成年,公布是否合适,史学研究中没有定论;第三,谁有权利来公布这个名单?是不是要等这些人自己站出来?女附中的调查团队意见也不统一。”


于是,那些动手施暴的少女们,只能以匿名的形象,在女附中的校友们中间口口相传。


一个动手殴打校长的女孩子长得很漂亮,像《苦菜花》里的赵星梅;几年后她也成了批斗对象,精神崩溃,疯了。


另一个人的知名度更高,因为她的腿有残疾,“文革”前就是女附中“身残志坚”的典型。很多人都认识她,也记得她在“八五”那天去木工房取殴打卞仲耘的棍子,拿着棍子一拐一拐跑出来的模样。


一个女孩按着卞仲耘的头,逼她喝涮拖布的脏水。后来校友们为卞仲耘塑像时,她也捐了款。


一个参与殴打的女孩是一位副部长的女儿,她母亲在“文革”中自杀。她还写大字报批判母亲“畏罪自杀”。几十年后她从美国回来参加同学会,提到母亲,泪流满面。但一提到“八五”就变得特别无辜:我打过校领导?你看,我这样的人能干出那种事吗?



“八五是一个很残酷的过程,每一个步骤都比前一个加深一步。”印红标分析:那天晚间,卞仲耘被送到医院急救,医院一看是“黑帮”,迟迟不予抢救。如果抢救及时,或许还有希望。


这样的“如果”很多:如果刘进、宋彬彬能坚决制止揪斗时的殴打,如果工作组6月份召开批斗会时能控制好场面,不出现“偏差”;如果……“她都不会死”。


“批斗会跟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也有关系,实际可以追溯到民间的宗族私刑。”杨团对南方周末记者说:少女们的暴力基因,与她们受到的教育也有直接关系。


到1960年代中期,从学校教育,到社会风气,提倡的都是“对待同志要像春天一般温暖,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般残酷无情”。


甚至被殴打、被侮辱、被杀死的教育工作者们,本身也是这种教育的一部分。卞仲耘常对学生们使用的称呼是“你们是直接接班人”。


在罗治1966年5月12日的日记里,记载了她在全校做的《积极参加文化大革命》的动员报告:


“卞校长指出,这场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关系着我国革命和世界革命的前途,是我们党当前第一大事,每一个人都要积极、主动、自觉地参加这场革命,捍卫党中央、毛主席。这场斗争是看每个人是不是突出政治的试金石。她还对运动的要求、方法和学习文件做了具体说明。”


像罗治的笔记这样,保存几十年的历史档案是极少数,大部分记忆都埋藏在当事者的大脑中,被逐渐淡忘。何况很多人的记忆都有意无意地选择了遗忘。


一名省委书记的女儿当年是最积极批斗王本中的学生。她在窝头里掺上砂子,上面插上一面小白旗给他吃。几十年后,她说自己“完全记不起那些事了”。


结束近40年的“文革”,仍然制造着社会撕裂。哪怕仅仅是一个态度问题。一部分校友主张“‘文革’都过去了,不要再追究了”。此言一出,杨团一律与之划清界限,敬而远之。为卞仲耘铜像募捐时,她连找了七八个同一年级的校友,没有一个捐款。


不少受难者本身也选择了遗忘。1980年代,原女附中教师刘秀莹参加过北京市委组织的命案调查,调查到一多半,忽然“上头”来了命令,让把所有的案卷都封好上交。


她从案卷中看到一个细节:二龙路中学女教师张放在“文革”中被打死,调查组给了她的女儿一份案卷。女儿却把案卷烧了。因为她还有一个弟弟已经成年,怕弟弟看到案卷中惨不忍睹的记载,去为母亲复仇。那样,难免负起刑事责任。


毕竟,不是所有的人都像王晶垚一样,“活在那一天”。


“如果有一天,你又见到了卞校长,会对她说什么?”在采访的最后,南方周末记者问他。


老人反应极快,一字一句:“我,没有忘记历史。”【待续】


说明:文章原载《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7期,插图选自网络 。来源:南方周末、新三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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