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晟 平安健康保险总经理助理
各位金融消费者,大家好!
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今天让我们一起学习、交流《条例》中八大要点的前四大要点:
第一,是约定经营者义务。对消保法规定的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禁止虚假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等经营者所需承担的义务进行了细化规定。
第二,是禁止价格歧视。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通俗地讲,就是不得大数据“杀熟”。
第三,是执行约定承诺。经营者应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无论该承诺是否在合同中载明,都需要信守承诺。
第四,是依法理性索赔。消费者投诉、举报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平安健康保险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坚持诚实守信,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树立行业良好形象,让消费者安全、放心地共享金融服务发展的成果。
期待与您共同学习、交流《条例》中八大要点的后四大要点,我们下期再会!
保 险 知 识
服 务 咨 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