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 尼尼
“送给他喝不就行了!”
据正观新闻报道,11月12日,广州市越秀区的一家奶茶店门前发生了母亲“护子心切”的打人事件。
事件的起因是一个小男孩在街边的奶茶店偷拿了一杯奶茶,店员发现后,希望孩子的母亲能够支付费用并教育孩子。然而,孩子的母亲并没有接受店员的要求,反而情绪激动地对着店员大声嚷嚷,称“送给他(小孩)喝不就行了”,架势颇为唬人。
双方僵持未果,奶茶店员无奈地说了一句“小孩偷奶茶还有理由了”,哪知该母亲突然暴起,上前一把揪住店员的头发将其拖出店外,狠狠推倒在街道中,并开始对其施以殴打。
(图源:视频截图)
从最初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后,周边的群众赶忙拉开了打人的母亲;匆匆前来的保安也钳制住该女子并报警,却被其扭头狠狠咬在了胳膊上。最后,该母亲甚至从包里掏出一把刀,嚣张地指向阻拦其逃离现场的保安和群众。好在最终场面得到了派出所人员的控制,被打的店员也被送去医院检查,并得到了奶茶店总部的慰问和补偿。
目前,该事件仍在调查中,最终处理结果仍需等待警方公布。
竟是惯犯?
有围观路人将相关视频上传至网络后,这件事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许多网友对这位母亲的行为表示愤怒和不解,认为她不仅没有教育孩子,反而用暴力来“保护”孩子,给孩子树立了一个错误的榜样;同时,也有人在视频评论区指出,这样的教育方式会对孩子的未来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视频中孩子目睹母亲打人、持刀时的“淡定与从容”,正反映了其思想道德的缺失。
更有知情人爆料,称母子二人是惯犯——在该知情人士爆出的监控视频中,男孩在另一家店前偷拿奶茶,其母则在一旁“站岗望风”,行事极为恶劣。从“偷窃”到“殴打”,逐渐淡漠的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对法律的敬畏;如此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治。
(图源:网络截图)
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情节较轻的首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而当暴力行径更为严重,如殴打行为导致受害者达到轻伤或以上等级的伤害后果,那么施暴者将被视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无论警方最终认定的结果如何,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位母亲,该女子放任自己在情绪失控和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对他人的安全施以威胁——这样视道德法治于不顾的举措,绝不能被宽容。
抢救失败!
那么面对孩子的错误,父母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呢?
(图源:视频截图)
在上述事件中,面对孩子的错误,涉事母亲向我们展示了最为糟糕的处理方式之一:在孩子面前进行胡搅蛮缠、大打出手,甚至挥舞刀具。她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保护孩子的范畴,而且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拥有一个如此偏袒和暴力的母亲,对他们来说并非幸事。
相比于偷窃奶茶,不良的家庭风气对孩子长远发展的影响更应引人警惕。希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部门也能关注这些在“上梁不正”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的教育问题,对其提供及时的帮助和纠正;更希望相关家长能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过自新,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氛围——毕竟,这不仅关乎一家一户的未来,更关乎整个社会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