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至极!女子哭诉:残障母亲“被多人多次猥亵”!养老院竟成【新型犯罪窝】?

教育   2024-11-14 19:30   北京  

作者 l 尼尼

母亲受辱!

近日,一位王姓女士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了一段实名举报视频,引发大众关注。视频中,她叙述了自己有身体障碍的母亲在安徽省临湖镇一养老服务中心多次受到猥亵的事,并展示了养老院母亲房间内的监控录像、12345平台的处理记录截图、警方的鉴定报告以及母亲的残疾证明等多项证据。这一消息迅速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王女士称,为了使母亲能够得到专业的看护,自己于2023年底将其送入该养老服务中心接受照顾。而出于方便关注母亲状况的目的,她在母亲的房间里装了监控摄像头。然而,就在2024年3月的一天,她在查看监控回放时,发现令人震惊的一幕!


(图源:潇湘晨报)

画面中,一个养老院的管理人员进入房间,抚摸她母亲的胸部和下体,行为极其恶劣。愤怒的王女士立即报了警,最终该员工被判处强制猥亵罪,并需支付17万赔偿款。养老院院长也向王女士承诺,将加强员工管理和对住院者的照看力度,并提出让她的母亲免费住院六年。王女士心想此事闹大后应该就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便选择信任院方的整改,继续将母亲安置在该养老中心。

罪恶重演!

恶劣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2024年7月,王女士再次通过监控发现另一名老人疑似对其母亲进行猥亵:这位男子在其母亲卧床休息时抚摸了她的胸部,并试图用扫把和抹布挡住摄像头以逃避监控的记录。这下王女士的怒火完全无法抑制,又联想到自己此前安装的摄像头经常发生不合理的故障导致看不到监控画面,她怀疑母亲被猥亵的次数可能不止两次。迅速将母亲接回家后,她开始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图源:潇湘晨报)

然而,鉴于此次的涉事男性已经70多岁,加上没有直接证据,案件无法再按照刑事案件处理;王女士要求养老院给个合理的说法,也一直没得到有效回复。直到实名举报后媒体开始介入,当地管理部门也只是对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诫勉,对相关管理人员处以开除或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罚——这样“轻飘飘”的处罚显然不能让王女士一家满意,她要求相关部门彻查养老院,并严惩涉事人员。


其实,王女士的烦恼并非个例。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产业不断发展,许许多多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在大众视野中——养老院管理能力落后与住院老人遭受侵害就是不可忽视的一类。其中,对住院老人的性侵害因相较暴力虐待等更为隐蔽、外在留痕不明显而难以被人察觉,且许多老人囿于传统观念不愿求助或因受施害者管理求助不易,更导致了施害者非法行为的肆无忌惮。如:


  • 2020年11月,哈尔滨发生了一起72岁植物人老太太被同一老年公寓的78岁半自理老汉性侵事件;

  • 2023年8月,郑州又有人举报一养老院内的男性护工长期猥亵90多岁的男性老人……


如何守护那抹“夕阳红”,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与尊严,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如何事前预防?

在侵害事件发生后,法律手段成为许多受害人家属为亲人讨还公道的优先途径。本案中,王女士就曾以“强制猥亵”这一罪名将施害者送进了监狱,使其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其情节更为恶劣,还可能面临五年以上的监禁。然而,事后惩治总归是不如事前预防,如果从源头上消灭老人受侵害的可能性,才是对其更好的保护。而事前预防,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进行:

首先,老年人家属要做好“把关”

选择口碑良好、管理严格的养老机构,并在老人入住时与其签订详细的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护理范围和责任划分,以及在发生意外事件时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应定期探访老人,了解他们在养老院的生活状况,包括健康状况、心理状态以及是否遭受不当对待,也可以安装监控设备随时探查老人生活。


(图源:Pexels)

其次,养老服务机构要做好“管理”

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制定严格的日常监护制度,加强护理员的巡视,重点关注独居老人、残障老人等特殊人群。

另外,政府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在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的同时也加强监管,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加强信息共享,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并举办服务认证良好案例交流等活动,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引导养老服务认证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多主体配合性措施,我们才可以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环境,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在养老服务机构受侵害的事件,守护好这抹“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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