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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关注不动产项目挂牌出让、征收土地预公告、建设用地批复。
11月29日,奎文区新华路18号不动产出让项目挂牌(竞价)出让公告发布。
资产证号:鲁(2023)潍坊市奎文区不动产权第0096230号。
资产位置: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8号(现坐落于奎文区新华路与民生街交叉口西南角的新华路1743号房产)。
位置图
权利人:潍坊路桥开发有限公司。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起至2044年5月29日止。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商业用房。
面积:共有宗地面积490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9355.66平方米。
建成年代:1995年。
房屋总层数:七层,其中地下一层、地上六层。
挂牌起始价:36610924.47元,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此次挂牌出让的标的资产为原三江大酒店楼座。该标的资产已于2023年11月1日由出让方与潍坊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协议》,租赁范围为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8号全幢,建筑面积9355.6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3年11月1日至2033年10月31日,首年租金为229.75万元。
因此,在出让注意事项中,特对该标的租赁现状和后续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提到,除非出让方和承租人同意,否则受让方不得提前与承租人终止租赁合同。
在受让方完成过户手续且标的资产产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后的三天内,受让方应当按照已签署的《房产租赁协议》的内容与承租人重新签署新的《房产租赁协议》将出租人变更成受让方;同日,出让方应当与承租人签署终止协议,终止原《房产租赁协议》。
此外,现承租人房租已交至2026年6月1日,出让方已收取相应期间的租金及40万元租赁保证金。
自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之后(包括至2026年6月1日期间)的租金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向现承租人再次收取2026年6月1日之前的租金。
在本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之日后,出让方将已收取租金中前述属于受让方所有的租金支付给受让方。在标的产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且受让方与承租人签署新的《房产租赁协议》后,出让方将40万元的租赁保证金支付给受让方。在出让方支付前述款项时,出让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扣除出让方作为名义上的出租方已承担或应承担的税金及附加。不足扣除的,出让方可从受让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对于出让方已向承租人开具发票部分的租金,受让方在收款之前应当向出让方开具相应金额的租赁发票。
爱尔眼科品牌创立于2002年,医疗网络覆盖亚洲、欧洲和北美洲,于2009年在中国深圳上市(股票代码:300015),公司在欧洲、东南亚的分支机构分别在西班牙马德里(CBAV.MC)、新加坡(SGX:40T)上市。
2023年10月24日,潍坊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竞得奎文区新华路与民生街西南角(原三江大酒店)闲置房产十年租赁权,并对其进行改造,总投资1.2亿元。医院预计将于近期正式营业。
实景图
近日,潍坊市发布多条征收土地预公告,共涉及寒亭区14个地块、经济开发区6个地块,公告内容如下。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位于寒亭区寒亭街道渤海路以西、国有土地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寒亭街道唐家朱茂村
地块2范围:位于寒亭区毛家埠村土地以南、国有土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寒亭街道毛家埠村、寒亭一村
地块3范围:位于寒亭区固高路以南、一空桥村土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高里街道一空桥村
地块4范围:位于寒亭区固高路以南、高里二村土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高里街道高里二村、一空桥村
地块5范围:位于寒亭区一空桥村土地以南、一空桥村土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高里街道高里二村、一空桥村
地块6范围:位于寒亭区西官亭村土地以南、西官亭村土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高里街道西官亭村
地块7范围:位于寒亭区西官亭村土地以北、西官亭村土地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高里街道西官亭村
地块8范围:位于寒亭区黄埠村土地以南,五岭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开元街道黄埠村、东里疃村
地块9范围:位于寒亭区禹王北街以北、蓝天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张氏街道张氏二居
地块10范围:位于寒亭区环二路以南、纵一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固堤街道西利渔村
地块11范围:位于寒亭区渤海路以东、固高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固堤街道解家沿村、固堤三村
地块12范围:位于寒亭区渤海路以东、固安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固堤街道解家沿村、固堤三村
地块13范围:位于寒亭区固高路以南、规划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固堤街道解家沿村、固堤三村
地块14范围:位于寒亭区金大路以西、通亭街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寒亭区杨家埠旅游开发区西于家庄子村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4、地块9拟用于商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2、地块3、地块6、地块7、地块8、地块10、地块11、地块12、地块14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5、地块13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上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寒亭区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498号)、《关于潍坊市寒亭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G〔2024〕74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潍坊市寒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开元、寒亭、固堤、高里街道办事处及杨家埠文旅事业发展中心拟于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潍坊市寒亭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11.6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Ⅲ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5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6范围:长松路以东、基线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前阙庄村
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工业建设,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3、5拟用于道路建设,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4、6拟用于公园绿地,开发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地块1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潍坊市寒亭区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G〔2024〕74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三)项、(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分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寒亭区农业农村局、双杨街道拟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潍坊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5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委托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近日,《潍坊市坊子区2024年第1批次、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发布。
第1批次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道穆村二村,坊城街道王家柳沟村、马司二村、西刘家埠村、姜家庄村、平柳院村。
第2批次土地所属: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东王松二村,黄旗堡街道傅家庄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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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潍坊楼市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