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我们要培养合格的公民——读《时代与逻辑》之八
文摘
2024-08-22 20:02
广东
文章要点:
第八篇文章:《为什么我们必须大大方方开展公民教育》,本文强调了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檀教授认为“公民”是一个美好的称谓,代表着个体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公民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培养个体的公民素养,使其能够理性参与公共生活。文章指出,现代社会中公民应具备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的价值观,并正确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文章提出,开展公民教育有多重理由,包括应对社会治理挑战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公民教育应涵盖直接教育(如课程和活动)和间接教育(如各科教学中的公民教育元素)。同时,教育的组织形式和师生互动也应体现公民教育的价值。檀传宝教授呼吁,教育工作者应深入理解公民教育的双重关系,将公民教育融入教育实践的各个方面,培养合格的公民,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他强调,公民教育不仅是教育的一部分,也是教育的全部,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关键。一点感想:
没有什么其他感想了,完全认同教授关于公民教育的概念、必要性以及实施途径的分析。摘录分享文章中的几个主要观点:1.既然大家都是共和国的主人,既然“公民”不是“私民”(小农),我们就得积极、理性地参与国家与社会的“公共生活”。除了努力践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原则,正确理解、自觉捍卫自己的公民权利,还应该努力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方面恪尽公民的义务。2. 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有尊严地做共和国的公民、做国家社会政治生活的“主人”等,肯定是最为重要的“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一。3. 从内容上说,欲培育“合格公民”,一是必须让孩子们尊重、践行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现代价值原则。二是要让孩子们正确认识自己多元的社会身份及其权利义务——了解社区公民、国家公民、全球公民的身份,做理性、积极参与不同层级公共生活的“合格公民”。4. 所谓直接公民教育,就是旗帜鲜明、直接开展公民教育的课程与活动,践行民主、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谓间接公民教育,就是要通过各科教学及所有教育活动去挖掘、开发、使用公民教育的课程资源,努力培育现代公民所应有的科学、理性、批判性思维等公民素养,以策应、支持直接的公民教育。5. “隐性课程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指的是师生互动、教学组织形式、学校制度、校园时空设置等都应当符合公民教育的价值追求、具有公民教育的性质。换言之,“公民教育”应当是渗入师生关系、全部教育生活的“血液”,而非枯燥、虚伪、浮于表面的空洞教育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