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车”强制报废和以旧换新,不得人心?近日,多个城市适时推出利好政策,有效管制电动两轮、三轮超标车,仅需一个步骤就可放开路权,不禁、不罚、不扣,但部分申请时间有限,快来看看!
近些年,关于电动车管理,从生产、销售到上牌都迎来了更加规范化、细致化的规定。但那些非标的可正常行驶的车辆,不给上路似乎太不人性化。为凸显人性化管理,目前多个地区对非标车实施新管控,在特定时间内备案登记,即可正常上路。
最近,四川德阳针对辖区内不符合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车)和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开展集中备案登记,并明确这类悬挂临时备案标识的车辆,允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通行,备案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除了德阳市,四川南充市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也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非标电动二轮车所有人到备案登记服务点交验车辆并出具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资料办理便可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临时备案标识(非车辆号牌)。
与此同时,河南开封、许昌等地,也规定超标电动二轮、三轮、四轮车车辆所有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可前往各市县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待登记并悬挂标识牌后,方可在过渡期内按规定上道路行驶。
目前,很多地区明确严禁非标电动车上路,这引发百姓不满。在群众看来,非标车上路合情合理,非标车的出现不是老百姓的错。所以,不要老盯着要淘汰老百姓手中的非标车,而是要禁止非标车的制造和销售。对于老百姓手中的非标车,“适当发放淘汰补贴”,并“延长电动车淘汰年限”才是众心所望。
适当发放淘汰补贴
如果想要让老百姓积极主动地淘汰超标车,给超标车淘汰补贴是不错的处理方式。有网友建议,国家可采取指定时间发放补贴,并通过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的方式,刺激老百姓早早换新车。
延长非标车淘汰年限
为了交通安全,对电动自行车实施严格管理没有错,但该严的地方要严,该放松的地方要放松。对于老百姓的非标车,顺势而为,多些对情与法的平衡,才是最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对于非标车,你怎么看?你支持发放置换补贴吗?还是支持延长淘汰超标车年限?欢迎大家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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