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本立//一纸聘书

文摘   2024-10-10 06:03   湖南  

一纸聘书

图文/汪本立

湘潭大学,是毛主席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1999年上半年的一天,我院廖迪文副院长(后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问我,你认识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单飞跃吗?我说不认识。廖说单是平江人(廖的夫人也是平江人,湖南理工学院教授),他要我跟你讲,他看到了你发表的一些论文,想聘请你为他们法学院的客座教授。我说几篇文章算不了什么,工作忙可能顾不上这些,请转达我的歉意。随后,此事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过了几个月,廖院长到湘大联系在职读研相关事宜后回来再次对我说,单院长还是想聘请你,他准备来岳阳与你见次面。我一听这样,心想,还要人家专门来岳阳找你,这么不识抬举,只好勉强同意接受这一差事。廖要我将发表的几篇主要论文的标题和刊名用电传发至湘大法学院。       
不久,收到一张盖有湘潭大学公章和校长潘长良印鉴的聘书,聘请我为该校客座教授,聘期为2年。聘请方不是原说的湘大法学院而是湘潭大学,后来单院长当面向我说明了变更的原由。

  

此后一段时间,虽然与学校有些通讯联系,但一直未曾前往湘大。一是工作确实很忙;二是我觉得不好意思去这样的名校讲座。虽然每年都到岳阳市委党校讲几次课,那都是市里安排跟单位讲好了要占用工作时间,听众多数也不是从事法律工作或研究的专业人员,讲课没有什么压力。                          
转眼到了2000年6月,觉得再不去实在对不住人了,如是与单飞跃院长约定利用一个休息日周六的上午8点半在湘大法学院进行讲座。单问要不要接送?我说一切都不要你们管,我会在周六上午八点一刻前准时到达法学院。    
我按约定时间到达,法学院正副院长书记等几位领导已先到。这些人全是首次谋面,眼前一亮,除了书记年龄稍大,都是一帮年轻人。   
院长单飞跃,经济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非常帅气,文质彬彬,一位儒雅学者。他说今天听讲的全部是全日制和在职研究生。   
我们一同来到学术报告厅,厅内人员基本坐满。单飞跃院长先简单介绍了几句,并说上午讲座时长3小时,后20分钟学生提问互动,提问可以是递条子或者举手。            
开讲我说,刚才单院长说后20分钟提问互动,我也欢迎大家在讲的过程中随时打断,提出问题和反对意见,我一定认真与大家讨论交流。接着,就刑事法律规范、刑法学理论中几个热点疑难问题结合审判实践谈了个人的粗浅认识和意见。还剩20分钟准时结束了发言。
单院长手里拿着一些纸条说,大家递来了不少提问的条子,由于时间关系只念两条。这两个提问都是专业方面的,我逐一作了回答。突然下面有一个学生举手,单示意可以提问。该学生说,我是在读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将来毕业拿到学位,想到岳阳市中级法院工作能行吗?       
我站起来说,非常感谢你的提问。此前,我院真正科班出身的高学历法学硕士只有两人,且其中一人已经离开。我们深感人才缺乏,为了弥补,一是引进,二是着力培养。你们学院现在就有我院在职读研的同志。凡是愿意学习提高素质的在职人员,不管是读什么在哪里读,我们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鼓励和支持。比如已经离开我院的那位同志,原是北京大学毕业的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在我分管的刑事审判庭工作了几年,后来他想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全日制博士生,这意味着一旦成功将永远离开我院。我虽然不舍但全力支持,给其大量的时间备考。功夫不负苦心人,被人大法学院录取为全日制刑法学博士生。我讲这些,只是表明我们非常重视和需要人才,所以非常欢迎你们来我院工作。这时台下响起了掌声。                         
中午,我和法学院领导及几位老师共同进餐后回到法学院会议室,才真正有时间来相互介绍认识。他们虽然很年轻,但大多数是教授、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深刻感受到,这是一个年富力强,充满活力,有朝气,高素质,思想活跃敏捷的知识群体。       
接下来虽无人宣布但实际是一场学术交流。       
首先,单飞跃院长主动解释了改由学校颁发聘书的原由。他说,我是在一些期刊上看到论文作者单位是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才知道你的。以前只看到发表的部分论文,打算以法学院名义聘请为客座教授,后来看到你电传来的几篇主要论文的篇目和期刊名,我们觉得应由学校颁发聘书,报到学校很快就批了。单接着说,《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是中国法学界两个顶尖期刊,主办方分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都是双月刊,每一年的论文载量都只有70来篇,论文想上这两刊极难,而你两刊都有。我说这并不能完全代表个人的学术水平,这两刊长期很难看到实务界人士的文章,编审人员可能是考虑适当顾及作者职业面,我的文章恰好碰上了,只是幸运罢了   
副院长胡旭晟(现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常委、湖南省委主委)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的法制史专业法学博士,亦很年轻,学识渊博,思维敏捷,语言风趣。我院在湘大法学院读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同志对我讲,他最喜欢听胡博士的课,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胡博士说,我去年在西安参加了一个学术研讨会,提出在法学院校有关专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双导师制度,即由高校老师和实务界有教学能力人士共同带研究生,这样可以培养高素质理论实用人才,当时有不少与会人员同意我的观点。今天听了讲座更加深了我的认识,你从实践到理论,二者结合,中间讲了很多有趣案例,疑难棘手问题,很吸引人。校外人士来讲座不同于本校老师讲课,讲者随意,听者随便,想听则听,不听走人。今天3个小时中途未休息而无人离场,这就是例证。我说,胡博士,感谢你的鼓励,很欣赏你的设想和励志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意愿,如真能这么做可能对研究生的培养是非常有益的。但要这么作也是很困难的,撇开制度层面不讲,一是双导师处于不同职业,不同隶属,一起作些学术交流可以,共同完成一项固定工作很难;二是双导师的水平难能一致,难以协调,形成合力;三是在实务界以人民法院为例,除了高层如最高法院、高级法院外,工作在中级、基层法院有此能力的人员,一般都是审判工作骨干,审判任务繁重,压力很大,很难有精力顾及审判工作以外的事情。这虽然是个很好的金点子,但真要实行有很多困难需要克服。       
其他几位老师也谈了一些很好的意见。有位老师问,刑法学理论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究竟如何?我说,就我的实践,刑事审判除了法律,离不开刑法学理论的指导。有的理论,如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期待可能性理论等,如果没有它们,有些案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可能都很难解决。如果你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又有精湛的理论修养,那就如虎添翼,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任何轻视理论的观念都是浅薄的。         
这次活动以后,单飞跃院长几次联系讲座事宜,我都婉言谢绝了,这可能使学校感到有些失望,聘书也就真正成了“一纸聘书”。我对此也心存歉意。  
虽然再也未去作过讲座,但我与单飞跃和几位老师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如有的老师希望能帮忙提供某方面的案例,我尽力收集及时提供。有一年,单飞跃送我一幅齐白石孙子的画作。       
后来单飞跃先后去了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工作。他在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我去湖大看望过他,他去了上海以后就只在电话里联系过了。             

      作者简介∶汪本立 ,曾有法学专业论文在核心期刊《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法学杂志》《人民司法》等媒体上发表,在全国、省、市获奖,共约60篇。

编审∶蒋正亚  公众号管理∶严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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