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收集汇总了30条公司常见隐患,供大家参考:
1.未与岸基管理人员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重大)
2.未结合春运及春节假期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重大)
3.未对公司现有的危险源、防控措施等进行定期评估;
4.指定人员未按照监控频次对岸基管理部门和船舶进行监控,或台账不健全;
5.公司发生人员变更、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
6.船员档案不健全,个别船员健康证明过期;
7.未对兼职GMDSS操作员、兼职电工等兼职岗位人员开展职责熟悉培训;
8.对于委外培训,未填写培训记录表;
9.未结合实际对所属船舶船员开展履职评估;
10.未对船长开展离任考核;
11.收到主管部门传递的安全管理信息,未按要求进行评估处理;
12.未将内审报告、有效性评价报告等及时传递至岸基各部门和船舶;
13.个别航次未下达航次指令;
14.航次安全风险评估、船舶点验不到位;
15.未对船舶“四新”(开辟新航线、停靠新港口、停靠新船厂、新聘船长)风险,开展风险评估;
16.寒潮大风影响时、渔区航行时,未进行重点点验;
17.寒潮大风、能见度不良等安全管理信息未及时传递至所属船舶;
18.岸基登轮检查,未对船上防范商渔船碰撞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船岸联合演习后,总经理未进行点评;
20.未督促老旧船舶适当缩短维护保养周期;
21.未定期对公司的不符合规定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2.公司对行政处罚、管理类的缺陷,未按照不符合规定情况处理;
23.对于滞留项目、严重违章情形,未按照严重不符合进行处理;
24.岸基未配备覆盖管理船舶航区的海图;
25.岸基配备海图未及时更新;
26.岸基未督促船舶按要求上报维护保养报表、航海图书资料清单等材料;
27.公司有效性评价报告未覆盖滞留、行政处罚、风险评估等要素;
28.公司已制定隐患自查计划,但企业主要负责人仍未带队开展自查;
29.公司隐患自查未由主要经营部门及专家参与,开展自查不够深入;
30.公司新任船员及岸基人员未及时组织针对性隐患自查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