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水上交通港航协同机制 提升监管服务水平

政务   2025-01-01 16:00   天津  

2024年亮点工作集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服务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踔厉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天津海事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部党组、部海事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接下来,让我们共同回顾这些亮点工作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指示精神,助力天津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落实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要求,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以水上交通安全为主线,着力构建水上交通港航协同机制,不断提升海事监管和服务效能,取得显著成效。



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性实施值班模式改革


围绕“业务强局”战略目标,打破传统VTS值班模式,实现全交管中心86%的人员常态化参与值班,90%以上值班人员定期参与其他岗位交流,开启人、岗“双向奔赴”新通道。值班模式改革激活了天津VTS强大的内生动力,也为港航协同的高质量开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一年来,仅“五朵金花·V澜”团队参与值班337人次,共计1201小时,相当于承担了2.5名专职值班人员全年的工作量。

二是实质化运行港航联合值班


推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天津港、中海油、引航中心等单位港航联合值班常态化运行,组织签署联合值班安全协议,牵头制定值班运行、业务协调、保密安全3个配套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协同事项,形成联合值班运行机制。在商渔船碰撞风险防范、恶劣天气应急疏港等方面有效减少了沟通成本。

三是科学化推出“尹先明动态编排法”


以安全、公平、诚信为原则,创新提出“尹先明动态编排法”,实现动态计划由“生产优先”逐步转变为“安全优先”,破解以往动态计划编排模式伴生的安全风险和效率瓶颈,大幅提升了航道安全水平和协同管理效率。

四是高质量开展不安全行为分类分级管理


梳理细化34类不安全行为,印发《天津VTS区域水上交通不安全行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与北疆海事局组建联合检查组,结合VTS水域船舶分类分级管理,开展精准检查,实现了VTS与现场监管的动静结合、执法互补。

五是前瞻性探索智能感知融合应用


与相关单位在直升机、无人机、智能卡口等方面加强研究合作,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助力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建设,目前已部署安装2套无人机库,完成东突堤雷达国产化改造,依托雷达站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开展了北斗终端应用测试,港区水域智能化感知水平稳步提升。


工作成效


在“聚内力”方面,值班模式改革有效解决了值班工作与业务研究等日常工作的壁垒,为培养“VTS多面手”和一体化人才提供了坚实保障。借助北方VTS培训基地和铁树创新工作室,全年开展50余期“微讲堂”“微研讨”活动,培养4名局高端人才,11名局专业骨干人才,凝聚了干事创业的海事内力。

在“强监管”方面,试点VTS联合执法和分类分级管理,大幅度提升执法效率。全年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197起,将137个行为主体纳入名单管理,VTS水域通航秩序有效改善,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在“优服务”方面,常态化、精细化统一管理和发布“船舶时刻表”,在保障交通安全前提下,实现港口需求和航道交通高效衔接,航行计划变动率由27%降低至13%,船舶交叉会遇局面减少32.7%,精准引航率由91%上升至97%,重点船舶保障率100%。

在“促协同”方面,初步实现了天津港水上交通联合值班统一场所、统一值班、统一管理的“3个统一”,构建了港航协同雏形。通过联合值班和无人机等智能化手段融合应用,水上交通关键要素有效整合,交通管理、港口资源、生产作业效率得到实质提升,为天津港水上交通协同智控中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天津港水上交通协同智控中心建设


在加快完成“天津港水上交通协同智控中心”可行性论证研究基础上,推动落实港航联合值班场所建设、人员配备等保障事项,统一港航管理系统、业务流程、管理标准等,着力打造海事监管与服务保障一体化的港航协同“天津样板”。

二是重点开发航行计划智能编排系统


结合“尹先明动态编排法”,研究开发航行计划智能编排系统,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建立船舶交通流算法模型,对船舶动态计划进行智能化编排、前置化推演,不断提升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和便利性。

三是推进全港VTS一体化建设研究


为更好发挥港口型VTS优势,联合具有VTS职能的分支局研究全港VTS一体化建设,形成标准统一、步调一致的全港协同机制;开发VTS无人机监管平台,推进各港区无人机站点共建共享;共同开展VTS国际化履约研究和人才培养,在制度建设、装备保障和国际履约上持续发力,在系统内发出天津VTS声音。

供稿:金晔 审核:吴昊




天津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7月,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天津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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