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扎实推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政务   2024-11-22 16:47   天津  


为推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防范化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重大风险,天津海事局扎实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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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防”,严守风险防控警戒线

一是制定风险防控清单。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梳理“人、船、货、环境、管理”等航运要素,根据辖区特点,开展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各环节风险和隐患的评估、研判,制定风险防控清单,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提高风险判定和风险预警能力。

二是重点船舶分类盯防。结合辖区特点,将LNG、VLCC、小型加油船等重点船舶纳入重点防范并开展特色研究,对不同船舶的不同监管重难点和风险点,编写《油船装卸作业风险防控手册》《油船十不准》《安全监管ABC》等工作指南,制定风险管控预案和专项检查方案;定期召开宣贯会和通报会,督促船舶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相关责任,提升辖区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构建“海事+港口”风险共防工作模式。加强与码头、引航、轮驳等港航单位在风险防控方面协调合作,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增强海事机构和港航企业防控风险、消除隐患的能力,通过信息化、专业化手段破解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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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要求“管”,架起现场执法高压线

一是全面加强现场监管。加强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对载运危险货物的重点跟踪船舶实施到港必查,重点对其明火作业、进入封闭处所等关键性操作和惰性气体系统、货物管系、安全阀、应急切断装置等重要部位和设备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杜绝船舶“带病”航行。

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针对渤海石油工作船载运危险货物种类多、频次大的特点,我们梳理出了6类94种危险货物,并逐一进行了危险性、包装类、积载操作要求、特性等事项的梳理分析,最终形成了“一货一策”的安全监督清单。面对长期停靠在辖区的小型加油船,全面摸排船舶相关信息,为每艘船舶定制专属档案“身份证”,实现全面精准的“一船一档”信息化管理。

三是探索多元共治。积极探索多元共治体系,建立健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与海关、港航局、公安机关等地方部门的信息沟通和执法联动,与河北海事局构建津冀水域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提升协同监管水平,持续打击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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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新”,创新科技赋能新路线

一是全面使用“智慧海事”系统。充分挖掘智慧海事使用场景,在预警预控模块中,加入天津海事局船舶油料加注作业单位船舶清单,充分运用平台资料提取、船舶定位、任务派发、信息发送等功能,实现供油船舶清单化、可视化、一体化管理。

二是实现对OSV载运包装危险货物全流程监管。为解决渤海石油平台生产所需物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多样、运输条件复杂等难题,与科研单位共同研究基于物联网技术的舶载运危险货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全面梳理危险货物信息,建立危险货物数据库,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提高船载危险货物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三是搭建铁塔智联系统。联合中国铁塔智联天津分公司,通过“数字”塔(高塔)、“千里”眼(高清摄像头)、“智慧”脑(AI算法)三要素,实现对船名标识、B字旗及人员等场景的智能识别预警,实现对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智能识别,推动船载危险货物监管向数字化监管发展。

下一步,天津海事局将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持续做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提升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供稿:刘犇、冯楠楠 审核:张会国

天津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成立于1999年7月,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天津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主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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