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八日 · 清 ·《禁约教规告示碑》

文摘   历史   2024-11-08 16:38   北京  
2024年11月8日 
星期五
历甲辰年·十月初八




2

0

2

4


中国之治

《抚院明文碑》《取木竹行铺当官碑》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二月
原在江苏常熟道前,现存常熟碑刻博物馆

碑高180厘米,宽82.5厘米。碑身中部有裂痕,下部磨泐,左下残缺。碑身有界行,禁碑文字14行,县署官吏、木商、竹行、经承竺题名10行,总计24行。颁示禁碑者为常熟知县高士䴊,立碑事由为“江南苏州府常熟县正堂加三级高为上宪真心为国为民等事”。碑载苏州府援引松江府“近奉宪台严饬,官修官办,不许派及行户,卑府实力奉行,丝毫不扰。远近商民,咸庆更生矣。今恐日久废弛,吁请勒石,以垂永利”的事例,并经两江总督于成龙批示,特要求属县“官吏查照宪行事理,即便立石”,永久遵行。常熟县据此立碑示禁。康熙六年(1667年)七月二十五日立
河北隆尧县碑刻馆

碑高190厘米,宽60厘米,厚20厘米。额横题“抚院明文”4字。碑身13行,行47字。
碑文载巡抚直隶等处地方管辖紫荆等关兼理粮饷督察院右副都御史甘文焜为“永革积弊以除民害事”而下发禁约文示。唐山县知县孙缵勒石。

甘文焜(1632-1674),字炳如,汉军正蓝旗人,沈阳(今属辽宁)人,祖籍江西丰城,石匣副将甘应魁之子。初以官学生授兵部笔帖式,后历任礼部启心郎、大理寺少卿、顺天府府尹等职。康熙六年(1667年)任直隶巡抚。康熙七年(1668年)迁云贵总督。

《禁约教规告示碑》


【时间道光八年(1828)九月初四日示

【地点】山东济宁西大寺

【评述】 

碑右上角残缺,左侧碑文磨泐。碑身15行,内容系应拔贡刘翰立、贡监朱兴时、职员文肇远等呈请,署济宁直隶州正堂加十级纪录二十次赵“为禁约教规以遵纪律事”为颁布的告示,尾题“”“右谕通知”“告示”等字均大书深刻。

文载“
查寺内财物,常被偷之。有听劝之人,贤良不一……无知愚民入寺,任性搅扰,不遵规守纪”。针对上述情况,济宁知州明令:“自示之后,各寺务各遵守教规,遵循旧章,不得任意妄为。倘有寺师仍不尊条规认师掌即金阿訇,将事务秉公记录。如不法匪徒胆敢入寺作践,一并掳其指之具禀,以匪究办。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七日 · 清 ·《资福寺施地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六日 · 清 ·《徽州府禁开垦山场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五日 · 清 ·《鼎建帽绫行庙碑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四日 · 清 ·《山阳县保护坟墓告示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一月三日 · 清 ·《常熟县示保护永安水龙会器具碑》


欢迎关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探赜索隐,钩深致远——搜集、整理、研究古代法律文献,传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粹,振兴和繁荣传统学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