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李白的忠实拥趸,但我并不喜欢喝酒(白酒)。我喜欢的是李白醉酒诗百篇的豪情,对影成三人的浪漫,而不是酒本身。我觉得酒很苦,像加了辣椒的中药,再好喝的酒都没有可乐好喝。
但我偏偏又很能喝,人称蒙古酒神,半斤起步,一斤微醺,两斤……两斤火葬场。
这几天比较烦躁,在蒙古国电厂里连续工作了五个多月让我烦躁,被草原上的大蚊子每每咬到贫血让我烦躁,企鹅号连续几篇文章被系统和谐让我尤其烦躁。
烦躁的结果是,我投降了。以后就写写山山水水,草木人生好了,不再关心政治,关心什么政治呀,不被政治关心就谢天谢地了。民不和官斗,斗了也白斗,因为斗不过。
我最近在看一本小说——《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里面有一个片段:市政府想要砍掉欧维和朋友房子背后的树林造新房子,欧维和朋友不同意,于是上法庭打官司上访请愿,外加给报社写投诉信。一年半之后,市政府缴械投降,开始找别的地方造房子去了。
我是流着哈喇子看完的这段。
扯远了,我们接着聊喝酒。本来今天晚上七点是要加班的,所以工友邀请我去草原上的饭店喝酒的时候,我拒绝了。但是我也没有在厂里餐厅吃饭,因为文章接连被和谐,我气饱了。
但我是个没有骨气的人,一个小时之后,我的气就消了,然后我就饿了。正好这个时候临时通知加班取消,我决定去赴工友们已经进行一半的酒宴。
我去的时候已经酒过三巡,菜……我先吃菜,一会说哈。
我喜欢吃我旁边的半盘炸蘑菇,吃起来有刺身的口感,饭桌中间是一盘主菜,我本来以为是大盘鸡,就没下筷子,后来才知道这是草原上的小绵羊,就没放下过筷子。
一位工友对我很热情,不断跟我碰酒。我们其实有一段渊源,之前我在企鹅号上写过一篇文章——《草原上的饭店和蒙古的姑娘》,在文章上我疯狂 diss 草原上饭店的菜品,而这个工友就是做那几个菜的厨师。
我当时没想到工地上会有人看到我的文章,所以他在文章底下评论的时候,我有点尴尬,现在他又和我出现在一张饭桌上喝酒,我尤其尴尬。
工友笑着跟我解释说当时饭店处于试营业阶段,材料不齐全,现在菜品质量就上来了。我连连称是。
这位工友很健谈,从我的文章聊到他的家乡,他说他的家乡西平历史悠久,是春秋战国时期冶铁铸剑的圣地。《战国策》曰:“韩之剑戟,出于棠溪。”这个棠溪,指的就是西平。《史记》载:“中国九大名剑皆出西平。”
工友谈论起家乡,脸上都是自豪的神色,其实我也想聊聊我的家乡杞县的历史,无奈我对家乡了解太少,只知道一个“杞人忧天”的典故,完全上不了台面。
我插不上话,但是没关系,情谊都在酒里,我与他频繁碰酒,每每一饮而尽,当做我友好的回复。
正当我牛饮的时候,一位其他队伍上的工友来我们桌上串台。他明显已经喝多了,走路颤颤巍巍,坐下摇摇欲坠,但他身体醉了,嘴却没醉,开始各种吹牛,大概意思就是自己说话说一不二,有钱有势,跟县长是哥们,跟市长吃过饭……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老子牛逼。
“自赞臭,友赞跛,别人赞,响当当”。我丝毫不觉得他牛逼,只是觉得滑稽,特别是他随手将一瓶酒打翻,溅自己一身,仿佛在酒精灯里游了一圈刚出来的时候。
此情此景,我想到了李白的名句——“古来好汉皆沉默,唯有饮者逼话多。”
真正的大人物是不会用和县长是哥们,和市长吃过饭来抬高自己身份的,他们的姓名本身就已代表一切。
同样,我永远也不会以和市长吃过饭为荣,相反,我要市长以和我吃饭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