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前沿】阿米塔·阿查亚:民族国家之前:文明、世界秩序和全球国际关系的起源(《中国国际政治期刊》)

文摘   2024-07-12 10: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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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家之前:

文明、世界秩序和全球国际关系的起源


文章来源:

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2023,Vol.16,No.3,pp.263-288

作者简介

阿米塔·阿查亚(Amitav Acharya),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跨国挑战与治理教席、美利坚大学国际服务学院杰出教授、罗德斯大学名誉教授、南开大学客座教授,他是第一位当选国际研究协会(ISA)主席的非西方学者,阿查亚的主要研究兴趣包括:世界政治中思想和规范的传播、建构主义、比较区域主义,此外,他重点关注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全球南方国家对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践的贡献。其代表作为:《美国世界秩序的终结》《重新思考世界政治中的权力、制度与观念》《全球国际关系学的构建:百年国际关系学的起源和演进》等。

摘要

国际关系的主流观点以西方文明的崛起和欧洲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全球扩张为起点,这形成了国际关系狭隘欧洲中心主义的理解,掩盖了其他文明在世界秩序演变中的作用和贡献。然而,在过去的5000年里,许多文明崛起、衰落和幸存。本文重点关注在“西方崛起”即大约公元16世纪欧洲殖民主义出现之前留下印记的五个世界秩序:近东秩序、印度秩序、中华秩序、伊斯兰秩序和印度洋秩序。对古典文明和世界秩序的研究可以帮助国际关系学者更充分地理解历史,并以多种方式重塑国际关系概念和理论的研究,它有助于我们理解并在必要时挑战某些声称具有普遍性并被视为理所当然的关键思想的主导地位。此外,从历史文明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为理解国家与社会、物质与观念的关系打开了大门。它还鼓励国际关系思维从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范畴转向更广泛的世界秩序框架。

文章重点

引言

首先,让我们问自己,为什么我们应该使用“文明”这一文化和社会概念,而不是“国家”或“民族国家”来研究国际关系?“文明”与“国际关系”的联系并不明显,为此我们应感谢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亨廷顿在1993年冷战刚结束后发表在《外交事务》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写道:“这个新世界冲突的根源将不再是意识形态或经济问题,人类的巨大分歧和冲突的主要根源将是文明……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在不同文明的国家和群体之间。”这些话引发了一场关于后来被称为“文明冲突”论点的全球辩论,每当发生重大恐怖袭击或种族冲突爆发时,这种辩论就会再次出现。从“9·11”袭击到俄乌冲突,再到中美紧张局势升级,西方专家和政策制定者均认为,亨廷顿的观念是理解当前局势的一个重要维度。

基于上述情况,作者提出两点。首先,亨廷顿将文明带入到世界政治研究的中心舞台,并做出重要贡献。其次,也是更重要的是,他观点的主要缺陷是非历史性的。他关于文明冲突的大部分证据均来自当代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左右,但其中一些历史假设没有经过仔细审查,这放大了文明间的冲突,在文明的早期,许多文明之间存在着良性的互动。这些观点引出了一个相关的问题:我们该如何定位国际关系的起源?如果国际关系不是从欧洲的角度来写,而是从非洲、亚洲、中美洲和伊斯兰世界的角度来写,结果会怎样?

大多数国际关系研究的历史起点是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它标志着民族国家的出现。但如果以民族国家为核心分析单位来研究国际关系,我们能研究的历史不足400年。这也是西方崛起和占主导地位的时期。但如果从文明的角度来研究国际关系,我们会有5000多年的人类历史可以反思和分析。5000年的长期视角使我们能够捕捉到民族、社会和国家之间互动的多种轨迹,而这些轨迹是仅凭数百年的历史无法捕捉到的。

一种全球国际关系的视角

文明研究对于拓宽国际关系理论至关重要,因为它挑战了传统的以欧洲为中心或以西方为中心的国际关系理解。

总而言之,传统的国际关系缺乏对历史的关注,将无政府体系置于帝国体系之上,并且具有欧洲中心主义。与此相反,全球国际关系的理念考虑到了来自不同国家的声音、经验、全球国际关系研究的范围包括历史和其他文明的贡献。随着中国和印度等其他文明的崛起,更有必要关注这些其他文明及其对国际关系的贡献。本文认为国际关系应被理解为所有文明和国家之间互动和相互学习的产物,尽管在历史的不同阶段,有些文明和国家比其他文明和国家更强大。

此外,从历史和文明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为理解国家和社会之间物质与观念的关系打开了大门。它告诉我们,国际关系并不总是基于权力和财富的关系,它也源于不同的思想创新。文明关系象征着思想和规范的流动。在国际关系中,我们研究权力平衡、征服、战争与和平,但我们不一定研究思想的创新。从文明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研究思想的流动,包括古典和现代。与传统国际关系研究相比,关注文明有助于为国际关系研究注入更多观念成分。

最后,国际关系经常被批评为国家中心主义,这种指责是正确的。文明是一个比国家更宽泛的范畴。两者经常被混为一谈。亨廷顿的“文明冲突”实际上是指国家之间的冲突。但文明研究不仅涉及国家之间的互动,还涉及社会和文化之间的互动。与狭隘地关注国家间关系相比,对文明的关注更能展现人类互动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它有助于我们研究非国家和跨国行为体及其动态。因此,它鼓励国际关系思维从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范畴转向更广泛的世界秩序框架。

世界秩序的概念

世界秩序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植根于一个特定的文明或文明群体。正如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所定义的那样,世界秩序是“一个地区或文明对公正安排和权力分配的性质所持有的、被认为适用于整个世界的观念”。按照这个定义,世界秩序不同于全球秩序,它可以是地区性的,也可以是国家性的。但是,大多数世界秩序都是由文明创造的,这些文明虽然起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但无论是通过物质(包括征服和贸易)还是意识形态手段,都能实现跨国或跨大陆的影响力。任何文明都可以发展为世界秩序,只要它的思想和制度是普遍的和永恒的。此外,正如基辛格所强调的那样,世界秩序不仅关乎一个文明所拥有的“权力分配”和“公正的安排”,而且更重要的是,关乎它的身份和互动,这意味着文明如何将自己视为独特的实体,以及它们如何与其他文明互动。

作者使用“世界秩序”而非“国际体系”这一术语,是遵循了“中国-世界秩序”这一术语的提出者费正清(John K.Fairbank)的观点。在他看来,“国际体系”这一术语不适用于20世纪之前的中国,因为中国尚未吸收威斯特伐利亚主权的概念。因此,用国际体系来描述中国与邻国的关系会产生误导。

具体而言,国际体系的概念通常与“无政府状态”联系在一起,而世界秩序既可以是等级制的,如帝国,也可以是无政府状态的,如古希腊城邦时期。此外,世界秩序不是静态的实体,它可以从无政府状态转变为等级制度。与此同时,世界秩序相较国际体系更为重视文化、思想和身份的作用,因此在同一国际体系下,可能包含不同的世界秩序模式。

本文重点关注五种世界秩序,它们在“西方崛起”或大约公元16世纪欧洲殖民主义出现之前就已产生影响:近东秩序、印度秩序、中华秩序、伊斯兰秩序和印度洋秩序。世界秩序在权力结构、物理规模/范围、连贯性、集中度、组织原则和制度与规范方面各不相同。

近东的世界秩序

——紧密多中心世界秩序

苏美尔人在公元前4-3世纪之间开创了第一个主要的世界秩序。作者提出了一个在当代关于西方和其他国家的辩论中经常被忽视的问题:历史上最成功的政治制度是什么?答案不是希腊的民主城邦制,而是苏美尔和埃及的神圣王权制度。希腊的民主城邦制既不完整,也不能输出。与之相对,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包括后来的亚述、巴比伦和埃及文明,通过时间和空间联系在一起。在这个体系中,埃及、哈提、巴比伦的卡西特王国、亚述和米塔尼,组成了一个地方强国俱乐部,利用外交、通讯、物品交换和婚姻来维持稳定秩序,大国可能同时存在,而不需要任何一个权力作为霸权。

现代西方将希腊文明视为自己的先驱,却忽视了希腊与亚洲的联系。事实上,古希腊是地中海文明,而非欧洲文明,因为它的文化大部分来自地中海和亚洲沿岸地区。直到文艺复兴之后,希腊才成为西方的组成部分,而西方观念是由崛起的欧洲为了寻求历史认同而构建的。希腊早期的科学和哲学成就大部分发端于亚洲地区,该地区与近东、埃及、苏美尔和波斯等古代文明较为接近。

印度的世界秩序

——松散中心世界秩序

印度文明在公元前4000年至公元前1900年期间的印度河谷繁荣发展,它也许是世界上第一个城市文明。古印度的世界秩序也是无政府主义和等级制的。在孔雀帝国(BC321-BC185)及其之后的一段时期,印度拥有分散的政体体系,包括共和国、君主制和帝国。统治者是在氏族中选出的,而非世袭制。奴隶制主要是为了家庭目的而非生产。古代印度哲学和治国之术既包含理想主义成分,也包含现实主义成分。孔雀王朝开国皇帝旃陀罗笈多的大臣考底利耶其代表作《政事论》规定了“完全实用且不感情用事”的政策来征服敌人、扩张领土和管理帝国,其标志着古代现实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顶峰,而古代印度的理想主义和道德治国之道则是孔雀王朝第三位皇帝阿育王的缩影,他宣扬佛教,追求道德征服和人道主义。

印度也许是历史上和平传播思想最好的案例。希腊化的标志是征服原住民,印度化则是在和平的状态下实现思想的传播。印度化是通过当地社会和统治者的自愿倡议实现的,它使当地统治者受益并合法化,最终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发展。印度哲学有力地提醒我们,所有文明都以其多样性而闻名。

中国的世界秩序

——紧密中心世界秩序

中国的世界秩序有五个主要的概念和制度基础。第一个概念是“天命”,这一概念来自周朝。统治者即“天子”,从“天”那里获得统治权。如果统治者不顾人民的福祉,“天”就会以天灾、农民叛乱等形式发出警告。第二个概念是“天下”。它同样可以追溯到周朝,字面意思是大地或天空下的所有土地。这种观点将最高单位视为“世界”,而非“国家”。它设想“一个具有确保普遍秩序的全球机构的世界政治体系”。第三个概念是“儒家思想”。儒家强调传统的重要性,认为统治者有责任为人民谋福利并维护和平与秩序,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服从。第四个概念是“法家思想”,法家思想认为人类的本性就是邪恶的,因此重视法律规范与惩处措施对人的约束作用,并建立起纪律严明的官僚机构。第五个概念是“朝贡体系”,这一体系始于汉朝,止于清朝,是一个以中国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朝贡体系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即朝贡国承认中国的优势,并获得与中国进行贸易的权利。其运作是一种相对良性的非霸权体系。

古代中国既有理想主义思想,也有现实主义思想。中国的世界秩序挑战了西方的霸权均势理论。中国的世界秩序表明,在无政府状态和霸权之间,存在着一个等级制的国际体系,其中一个主导大国可以在不殖民其他国家的情况下提供贸易、承认和保护等诸多益处。

伊斯兰的世界秩序

——松散多中心世界秩序

伊斯兰国际关系理论是一种系统理论,它并非关于国家如何相互作用或系统如何影响国家的理论,而是一种世界秩序的概念,重点关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应该如何排序。伊斯兰神学区分了伊斯兰国和外部世界。伊斯兰国指的是“伊斯兰教的领域,即穆斯林根据伊斯兰教原则统治的地理空间”,外部世界是“战争的领域,不受穆斯林统治的地理空间”,但伊斯兰教从来就不是一个单一的、内部同质的文明。与印度、中国文明一样,它从不拒绝其他文明的思想,而是将它们融合在一起。此外,伊斯兰教代表了最具活力的文明之一,是世界商业、文化和知识传播的中心,作为世界的桥梁,伊斯兰教将西欧与东方的印度和中国连接起来。穆斯林商人建立了一个贸易网络,并将从欧洲和北非到亚洲的文明联系起来。

最近,伊斯兰教的圣战概念受到了很多关注,许多人认为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但是,圣战的想法在正受到非传统主义伊斯兰知识分子的挑战,他们看到了第三条道路,这暗示着穆斯林世界与非穆斯林世界的和平共处。塞缪尔·亨廷顿提出的“文明冲突”论被西方学者和决策者视为一场严重对抗的预兆,特别是西方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之间的对抗。这一论断不仅片面地阐述了文明间碰撞,而且忽视了伊斯兰教已经并正在适应世界政治的规范和原则这一事实。

印度洋的世界秩序

——去中心化世界秩序

印度洋世界秩序是本文讨论的五大秩序中文化最多元化、经济联系最紧密的海洋世界秩序。印度洋也是全球化的早期中心之一。正如约翰·霍布森(John Hobson)指出的那样,“在公元500年之后,波斯人、阿拉伯人、非洲人、爪哇人、犹太人、印度人和中国人创造并维持了直到公元1800年左右的全球经济。”这个文明秩序的核心是印度洋,在哥伦布之前,印度洋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网络,现代全球化最初扎根于此。印度洋并非霸权秩序,中国和印度都没有在此建立霸权,印度洋的跨国贸易是由许多东南亚国家完成的,这些东南亚国家为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提供便利和安全。因此,虽然印度和中国及其产品是印度洋贸易的主要部分,但两国既没有主导也没有管理这种贸易。

正是在这种海洋世界秩序中,形成了最关键的规范之一,也是维持当代全球化的核心规范——海洋被视为是人类的共同遗产,贸易权不能被任何人垄断。如今,英美等西方列强都以“海洋自由”和“自由贸易”而受到赞誉,这些原则和实践的起源均可以追溯到印度洋贸易网络,该网络在被欧洲殖民主义破坏之前,通过印度和东南亚将中东和非洲与中国和日本连接起来。

西方的崛起

历史学家尼尔·弗格森在其著作《文明:西方与其他》中指出,西方的崛起并非因为好运、地理、恶劣的卫生条件、疾病或帝国主义,而是因为欧洲优越的思想和制度。他将这些称为六大“杀手级应用”,即竞争、科学、产权、医学、消费社会和职业道德。但这种宏大而巧妙的叙述回避了两个关键因素。第一,西方在攀升至全球主导地位的过程中借鉴了其他文明(尤其是伊斯兰、中国和印度)的先进思想和创新。第二,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在压制其他文明方面发挥了作用,以消除竞争并助力其崛起。

谈到第一个因素,人们首先会想到,欧洲在很多方面都是文明进程中的后来者,尤其是如前所述,如果我们将希腊视为地中海地区,而不是欧洲或“西方”实体,后者被西方视为其源泉。西方的标准叙事认为,公元5世纪中叶,罗马沦陷,欧洲进入了“黑暗时代”,直到15世纪文艺复兴重新发现古典希腊、古罗马科学、文学、艺术等,欧洲才得以复兴。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叙事,正如我们所见,从巴格达到西班牙的阿拉伯人保存并发扬了希腊知识。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欧洲黑暗时代也是东方黄金时代的时期。伊斯兰教虽然缺乏像唐朝那样以长安为中心的核心枢纽,但它连接了美索不达米亚、印度和欧洲,并在此过程中奠定了全球化的基础。

而关于第二个因素,即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本文并不认为帝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是西方文明的专利,但如果没有殖民主义,这六个“杀手级应用”可能就不会出现,即使出现了也不会如此强大。因此,殖民主义应该被归结为第七个“杀手级应用”,它在欧洲和西方崛起的道路上真正起到了杀伤力。归根结底,促成欧洲世界秩序建立的规则和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军事力量、经济剥削、宗教皈依和种族主义之上的。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标志着欧洲权力均势世界秩序的结束,以及所谓的自由国际秩序、自由霸权或简称为自由秩序的开始,但作者将其称为美国世界秩序。美国按照自己的形象和利益建立了战后世界秩序,它信奉欧洲世界秩序的某些要素,例如自由贸易,此外美国也拥护自决和民主原则,但随着冷战的爆发,这些目标服从于遏制共产主义的战略目标。美国世界秩序与欧洲世界秩序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它放弃了其前身偏爱的秩序管理机制。与通过权力平衡体系管理关系的欧洲人不同,美国自称更加理想主义,相信集体安全体系。欧洲通过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统治世界时,美国声称通过多边机构间接统治世界。然而,这些机构当然是美国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创建和维持的,但作为一个自由主义国家,美国认为符合其自身利益的也符合世界的利益。

尽管今天美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但它建立的战后秩序,或者说美国世界秩序,正陷入危机和衰落,这一过程在特朗普任期之前就已开始。其他大国,尤其是中国和印度,正在相对于美国崛起,尽管它们中没有一个可能成为全球霸主。世界秩序很可能会走向“多元化”。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中,人们再也不能用单一文明来理解全球事务。西方主导的时代即将结束。其余国家正在占据应有的位置,并可能在未来世界秩序的形成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结论

目前主流的国际关系观以西方文明的崛起和欧洲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全球扩张为起点,形成了狭隘的欧洲中心主义国际关系观,忽视了其他文明在世界秩序演变中的作用和贡献。

全球国际关系视角认为,国际关系研究应该反映其全球特征,以文明而非民族国家为起点,人们可以更广泛地了解当代世界秩序是如何形成的。西方提供了外交、治国方略和经济交流的一些关键思想,这些思想是当今国际关系研究的核心,但其他文明以前也在做同样的事情,将来也会这样做。此外,所有文明都有其阴暗面,这些阴暗面在历史中都曾显露出来。与亨廷顿的论点相反,本文认为文明并不总是相互冲突,而是经常和平互动并相互学习。在当今的文明中,存在许多混合和融合的方面,它们是相互学习的产物。随着世界从西方主导的世界秩序过渡,国际关系学的学生应该挑战传统主义观点,欣赏其领域的多元全球文化以及未来的多元化、去中心化或多文明世界秩序。

这样的世界秩序将不会被任何一个国家或文明所主导。然而,它将以思想、商品和其他经济流动为特征。它也不会像不久前一些分析家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无缝衔接、没有边界的世界。这个世界将以多种思想和意识形态为特征——民主、社群主义、威权主义、极端主义、民粹主义等,而不是像弗朗西斯·福山在其“历史的终结”论中曾经假设的那样,由任何单一的政治或经济意识形态所塑造。尽管这个世界秩序由多种文明组成,但它不一定受到文明冲突的影响,我把这个世界秩序称为多元世界秩序。在本文讨论的五种世界秩序中,作者认为印度洋世界秩序可能最接近未来的多元世界秩序。

     

【翻译】王媪娴 【校对】王文琦 【编辑】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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