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一评估师终身禁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212万元!

财富   2025-01-14 11:35   安徽  


又一评估师终身禁业!

 

 

 

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12-25 16:55

    当事人:傅金水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518号江南名城3701单元

  近日,本机关收到福建省财政厅转来的《举报函》。称你在2018年承担福建省粮食系统下属单位(“米业公司”)股权转让评估业务过程中存在签署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审理,并以《福州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榕财监督〔20249号)依法向你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你于20241021日确认收到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截至本决定书作出之日并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你在2018年承担福建省粮食系统下属单位(“米业公司”)股权转让评估业务过程中签署的《资产评估报告》(闽武夷评资﹝2020A1028号)为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212万元,经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23)闽0124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判决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十四条第()项“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行为。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闽财规〔202330号)中《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产评估管理类)第2点的规定,你上述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属于严重。

  上述事实有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23)闽0124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和福建武夷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关于资产评估事项调查反馈报告及《调查询问笔录》等予以证明。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七条、第四十五条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第六条、第七十一条、《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闽财规〔202330号)中《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资产评估管理类)第2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决定作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福州市财政局   

20241218日 

 

 

 

 

 


延申:

 

评估机构被注销!一名资产评估师被除名,终身禁业!

 

 

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除名决定书信息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时间:2024-10-25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相关规定,现转发公告中评协会员除名决定书。

如不服此决定书,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中评协提出书面申诉。如未提出申诉,此决定书将自动生效。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除名决定书

 

杨大庆(会员编号31000913):

经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调查核实,你因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受到刑事处罚。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本会决定将你除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五条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你将终身不得再登记成为本会会员。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或者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如未提出申诉,本决定将自动生效。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010-88339675

邮寄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层,100045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1021

 

 

关于注销上海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备案的公告

印发日期:2022-03-17      发布日期:2022-04-07     

沪财企备案〔202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海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2239日注销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2022317

 

 

 

 

上海新华资产评估公司

信息来源:【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时间:2005-06-18

 

机构名称:上海新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共和新路1301B304&amp;nbsp;  联系电话:66283560

邮编:200072

资产评估范围:除证券业务外的所有资产评估业务

本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9人)

杨大庆  江 荣  卢广林  丁建国 

赵新洪  吴小准  张睿平&amp;nbsp; 方伟昌&amp;nbsp;

桂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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