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个题目想法来自于《孙子兵法》,“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我的偶像吴军博士认为,不要以现代汉语的“出奇制胜”来解释,“奇”在这里和“奇数”中的“奇”字读音相同,含义相同,是指因不成对而多出来的部分(比如7个人或9个人排两排,总会多出1个人)。因此,孙子这句话的意思是,作战,要先把正面的兵排好,排得不偏斜,合乎法则,这叫作“正”,如果这时还有多余的兵力,你就赢了。”史学大家司马迁也说:“兵以正合以奇胜,善之者出奇无穷,奇正还相生,如环之无端。”这句话意思就是:攻战时以正兵当敌,以多余兵力制胜。善于用兵的人自能层出不穷地使用计谋;因奇生正,因正生奇,使敌人不可捉摸,像一个环那样让人寻找不到头尾。你看,看书多了, 自然就融会贯通,把相近的、相似的东西糅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的想法。所以,我才希望大家没事时,多看看书。解放战争中,粟裕指挥华中野战军进行的苏中战役,七战七捷,一个半月中歼灭国民党军六个旅。粟裕指挥3万人马,面对敌人12万,战役结果,消灭美式军械武装的国军5万多。其中攻黄救邵一战中,粟裕手下当时只有十五个团,围住敌人五个团,兵力三比一。这个时候一般人是要强打的,毕竟三比一嘛,干就对了。可是在敌人堆里讲究的是个快字,三打一远不如五打一快,粟裕打得很巧。天才的粟裕发挥了他的绝佳能力,他以五个团看住敌人三个团,以十个团围歼敌人两个团后,五比一,消灭之。每一次都是五比一的绝对优势胜的,也只有粟大将军,有这个天才般的能力。十五个团灭敌五个团,本来是三比一,却叫粟裕用成了五比一,这就叫本事!粟裕最大的能耐是一兵多用。毛泽东高度评价粟裕的经验,将粟裕的战果向全军通报。还是说回“以正合,以奇胜。” 在三比一占据明显优势的情况下,不直接干。而是打出五比一,以绝对的优势,碾轧对手,五比一全歼敌军。这就是最好的以多余兵力,战胜对手的军事能力,粟裕做到了,以很漂亮的方式。所以出奇制胜的想法,我更多地倾向于吴军的解释,而不是出奇制胜的出奇招而胜利的解释。说个十分现实的例子,我曾听一个朋友讲起,他有一次在广深高速上,开着BMW525正常行驶,他看到旁边一台法拉利超跑从超车道呼啸而过,几秒钟后又一台法拉利超他而去。他顿生奇想,拼一下自己的525,看与法拉利能并行几秒钟。在下一辆法拉利到他车的位置时,他油门到底,与旁边的法拉利并驾齐驱。大概2、3秒后,他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绝尘而去。他的525,也就与法拉利拼了2、3秒的时间,就败下阵来。面对现实,他的总结就是,在绝对实力面前,不服不行。是啊,法拉利的马力与加速度,就像粟裕, 五个打你一个,还不是砍瓜切菜!那些写进历史教科书的会战,常常是因为一方善于调动兵力,还能掌握多余的机动兵力,最后才能获胜。拿破仑在他最辉煌的奥斯特里茨战役中,就是靠巧妙调动兵力取胜的。当作战双方都处于胶着状态时,拿破仑手下还有贝尔纳多特一支完整的军队,而俄(俄罗斯)奥(奥地利)联军已经没有一支预备队可以投入战斗了,于是拿破仑大获全胜。这场战役的第一功臣是谁呢?并不是带领奇兵的贝尔纳多特,而是在正面以一军对抗俄奥联军的苏尔特元帅。事后苏尔特希望拿破仑封自己为奥斯特里茨元帅,说明他在这场战役中的功劳之大。第一个原则,在无限长的时间里,变是常态,不变是非常态。但是在有限的时间里,不变和渐变是常态,巨变是非常态。唯一不变是变化,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我们要学会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变化。我曾在深圳生活了4年,在我待在深圳的时候,常去一家餐馆吃饭,出品很对我的喜好。几年后,在我硕士毕业去深圳求职时,特意再次去到那家餐馆,点起那些过去常点的菜,吃起来已经没有记忆中的味道,唯有淡淡的失望在心头。是啊,人要往前走,回头看已经没有了往昔记忆的味道。第三个原则,实力派获胜是常态,机会主义者获胜是非常态。还是说车,我又想起,在多年前坐朋友的标致两厢小车(熟悉车读者大概知道是什么车),与客户的BWM740, 下班后一起去吃饭。我坐同事的车,客户开BWM。从客户工厂出发,20多分钟后,两部车前后差不多同时到餐厅。客户开玩笑地说,我没怎么加油,要不然你跟不上我。哈哈。是啊,人家是3.6LV8发动机,标致那台车是1.6自吸,标致油门到底,人家轻松踩下三分之一,你还有机会追赶吗?
延伸阅读:
与其在乎面子,不如提高实力。
成年人讲实力,孩子才会嘴炮。
参考资料:
《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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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我是大何,分享健康、人文等领域的内容,深耕健康外在体魄与丰盈内心世界两大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