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观恒(1746-1812),字茂熙,外商称为茂官。新会县石头乡蓬莱里人(今属江门市蓬江区),其先世在明朝初年由鹤山迳口迁居到新会石头。卢观恒自幼家贫,四十多岁时才以举充洋行买办致富。乾隆五十七年(1792),卢观恒获对外行商执照,创办商行广利行。随着卢观恒与英商的贸易生意逐渐扩大,遂成十三行巨富商人之一,并且一度成为十三行首席行商。
卢观恒像。(网络图片)
十三行博物馆里的十三行行商资料。
卢观恒生有四子,文举、文锦、文蔚、文翰。卢观恒死后,卢文锦接手广利行业务。
十三行博物馆里的卢文锦画像。
嘉庆十七年(1812)卢观恒死后,卢文锦就设法为父入祀乡贤祠,于是联络当地的乡绅,请求他们牵头为卢观恒公举申报,以卢观恒捐办义学义田,有功桑梓为由去申请入祀乡贤祠,于是新会众绅共同为卢观恒署签申报,其中就包括有进士谭大经等,卢文锦亦积极疏通各级地方官员,使他们签加意见认同这些乡绅为卢观恒的联署申报,并且最终将卢观恒入祀乡贤祠的申报公文提请到朝廷。
嘉庆二十年(1815)五月十日,卢观恒终可奉旨入祀于广州府学乡贤祠,卢文锦于是在明伦堂大摆排场,设宴唱戏,极肆豪奢地举行庆祝活动。
由于卢家富甲一方,卢观恒能入祀乡贤祠是家族的无上荣耀,可以光宗耀祖,所以卢文锦大肆铺张,宴请宾客来庆祝,仪式搞得如此隆重,事必传扬省城,结果适得其反,激起民愤。番禺举人刘华东等人联名起诉,认为卢观恒既未曾读书,又与堂兄争田产,拔兄发辫,并用三百金买其案,如此劣行,不应该成为典范入祀乡贤祠,卢观恒如此都能入祀乡贤祠实在是滥祀,请求朝廷务必更正错误,把卢观恒祀位清除出乡贤祠。此卢文锦与刘华东双方对簿各级公堂十数次,最后诉之到都察院。
嘉庆二十一年(1816)二月,吏部尚书章煦与刑部侍郎熙昌奉旨查究此事。不久此案了结,最终奏请的结果是,卢观恒祀位被撤出乡贤祠,此前同意为卢观恒奏请入祀乡贤祠的各级官员和保奏的绅士都要受到处分,其中广东布政使与广州知府都被降级,卢文锦的顶戴被摘去,刘华东也由于所控内容有不实之处被革去举人之功名。
后来,光绪三十四(1908)出书的《新会乡土志》还为卢观恒被撤乡贤之事所忿忿不平,认为儒贵商贱是诱因,商人无论如何乐善好施地位都比科举出仕者低下,特别卢家涉洋务交易更被众人所诟语。《新会乡土志》更列出卢观恒好施之事,包括捐田七百多亩充石头卢氏义学义仓经费,捐田五百多亩充新会全县义学义仓经费,亦捐出新会官立中学堂、西南公立两等小学堂、邑城公立两等小学堂、东北公立景贤高等小学堂的常年经费,紫水义学、紫水义仓也有卢家捐田五百多亩。卢观恒之子文举、文锦也继续力行善事,嘉庆二十二年(1817)南海县筑桑园围石堤二千三百多丈,需用银七万五千两,南海伍元芝、伍元兰认捐六万两,卢文举虽不是南海人,但由于十三行生意基地在南海,也为修筑桑园围认捐了四万两,事后桑园围要将剩余款要拨还伍卢两家,但两家都坚决不受,因此将余款拨修了三水石角围。两广总督阮元闻此事,为卢文举请旨立乐善好施牌坊于新会。嘉庆年间时卢观恒就曾捐修过新会天河、横江、周郡三围,道光二年(1822)三围同时崩决后,卢文举亦继续捐私财重修。《新会乡土志》认为卢观恒及其子的如此善行,成为乡贤也应实至名归。
卢观恒致富后与其子一直行善做福社会,卢家也通过努力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受,卢观恒死后能入祀到乡贤祠就可说是最大的荣誉和回报,本来经过卢文锦的疏通,这已是米已成炊的事实,但由于入祀仪式太过张扬,引起地方士绅的反扑,导致诉颂,官司结果两败俱伤,卢观恒被判断是滥祀而被罢黜出乡贤祠。分家后的卢观恒四子并没有因此事而受影响,依然秉承父之遗风,抱有大爱之心,亦能继续做善事于乡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