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后都说秦法严苛,为什么没有秦国民众逃跑呢?
不要说因为有连坐,因为逃跑了被抓住惩罚重,其他六国为了防止民众逃跑的惩罚难道不重吗,要跑还是会跑,甚至整个村整个家族一窝蜂的跑。
那秦法到底有什么魅力,让百姓即使面对苛政也要留下来呢?
古代的百姓对一个地方的依恋其实很简单——能吃饱饭,能生存下去。
商鞅给了他们什么?给了他们土地!
在变法前,土地是天子的,是诸侯的,分为“私田”和“公田”,其中“私田”由劳动者个人耕作,产出归个人所有,但土地并非劳动者所有。而“公田”则由平民集体耕作,产出归贵族所有。
这种井田制,其实就是一种以家族为单位的土地公有制。
但商鞅之后就不一样了,承认土地是个人的,上面产出的东西都是自己的。
关键是允许开荒,开出的荒地也是自己的。
当然税还是要交的,交税的依据是土地,谁家的地多,交的税就多。
你家开出了很多荒地,自己种不完又担心交税不划算怎么办,卖掉!
商鞅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等于是把地真正的交给了百姓,这和井田制那种公家田有很大的区别。
农民有了更多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激发了他们的耕作积极性,也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仅这一项就保证了秦国军民的粮食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在战国,你安心的种地是没有前途的,因为到处都在打仗,所以商鞅还要让百姓踊跃报名参军。
为了这个目的,商鞅打开了平民向贵族跃升的通道。
商鞅建立了二十级军功爵位制,立了战功就能封爵,无论是古代还是现在,要实现阶层的跨越是很难的,特别是秦国之前,百姓就只能是百姓。
有了商鞅,有了秦法,百姓尤其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看到了希望。
只要上战场,就有封爵的机会。
封爵意味着什么?
在商鞅这里,爵位的最大好处就可以分到很多土地,有了这些地,操作的空间就大了,可以卖、可以租也可以自己耕作,总之自己和家人这辈子是不用干活,也能安逸的活下去了。
《商君书·境内》记载:“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
这意味着,通过获得军功,士兵不仅能获得爵位,还能得到相应的土地和住宅,这在以前是难以想象的。
《史记·商君列传》中提到:“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这表明,即使是平民,只要有足够的军功,也能得到爵位,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
“秦之所以强者,其民务苦而复爵重也。”
这就是秦国民众拥护秦法的原因。
上面好像都在说秦法好,秦法好为什么六国民众都骂他。
《史记》中司马迁评价商鞅:“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
而这些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商鞅在变法中提出的:
“民贫则力富,力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各必有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贫治,重强”。
这说明什么?
说明商鞅认为,要强兵就必须使民弱、民怯或民愚,这样的人民通过重刑或重赏即可使其变为勇敢的士兵。他既要迫使人民专一于农以富国,也要迫使人民成为‘家不积粟’的贫民。
在这里,商鞅“把大多数人的贫困与无知看作是国家兵源和社会幸福的必要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