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农历冬月廿三。
这一天宣判了两起比较受人关注的案件。
其一是党老汉不满判决结果杀害王佳佳法官一案。
图源:央视新闻
被告人党志军因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向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住院期间各项费用及财产损失共计18832.93元。但党志军提交了多项虚假证据,且其并未实际住院。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志军各项损失9384.89元。党志军因对民事判决结果不满,产生报复心理,2024年8月7日,携带两把剔骨刀进入王佳佳所在小区等候,见到王佳佳后持刀连续猛刺其心脏等致命部位20余刀,致王佳佳当场死亡。作案后,党志军逃离现场并自杀未遂。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党志军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当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党志军因其无理诉求未得到满足,不反思其本人在民事诉讼中提供伪证的不诚信行为,反而无端猜疑王佳佳法官偏袒对方,继而杀人泄愤。党志军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其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认定被告人党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二是黄文驾车冲撞小学生一案。
被告人黄文因投资亏损、与家人矛盾等原因,为发泄个人情绪,于2024年11月19日7时37分许,驾驶汽车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玉霞街道双潭路附近,加速、连续冲撞小学生等人群,并在车辆因故障停驶后持械下车攻击群众,被当场抓获。黄文的犯罪行为致7人轻伤、16人轻微伤、7人轻微伤以下损伤,其中包含18名小学生,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文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黄文选择不特定多数的无辜小学生作为主要作案对象,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选择人流集中的地段、学生入校高峰时段,驾车冲撞人群,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给被害人及在校学生、周边群众造成心理创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惩处。法庭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份判决一出,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又开始了。
为何杀一个人的党老汉被判了死立执?
为何报复社会驾车冲撞小学生的黄文才判死缓?
1.我国对于死刑(特指死刑立即执行)的态度一贯是: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那些罪大恶极之人。
2.党老汉被判死立执的原因在于:因自身不诚信原因而迁怒无辜法官➕蓄意谋杀➕捅刺被害人多刀,犯意坚决➕事后无认罪悔罪表现等多重因素。
“作案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
即使被害人没有法官身份,此种故意杀人行为大概率也是死刑立即执行。可参考上海三中院判的“铁路淮安东站罗某某故意杀人案”。
3.被告人黄文之所以没有判死刑立即执行,其原因在于,虽然他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但是因为各种因素,犯罪后果没有达到极其严重的地步,只造成了多人轻伤,无一人重伤。
在死刑适用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被告人的单一犯罪行为,还得体系化考虑。
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在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中都是可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但轻伤是无论如何都不行。就算是你故意伤害造成了1万个人轻伤,那也判不了死刑立即执行。当然,如果构成其他犯罪,另当别论,但都很难。
虽然说驾车冲撞小学生确实非常可恶,应当重判,但是在一个重伤都没有的结果前提下,判死缓已经差不多是最重的了。
如果有1-2个重伤,我想判死刑立即执行就没有问题了。具体可参考上海瑞金医院侯晓飞砍杀多人一案,6个重伤,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图源:九派新闻
假如被告人因为某些原因,和特定的10个人有矛盾,然后持刀去伤害这10个人,10人全是轻伤。按照当前的《刑法》,也只能给他定故意伤害罪,最高只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同样的结果,正是因为被告人黄文把对象换成了不特定的多数人,危害了公共安全,所以才能判到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