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中欧举行了围绕数据跨境流动问题的第一次对话。2023年10月,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和何立峰副总理在第十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正式敲定双方要建立一个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这次对话是该机制的一部分。
欧盟拥有5亿人口的优质市场,向来是中国企业投资和营商的重要目的地,但中国没有获得欧盟的数据保护充分性认定,实践中在欧中企主要是以标准合同的途径跨境传输数据,目前似乎没遇到太大问题,但合规成本和不确定性是摆在那的。从目前欧盟对GDPR的执法案例来看,暂时主要盯着在欧盟有海量个人用户的美国互联网巨头,对Meta、Google等分别开出了天价罚单。但随着中国企业更多开拓欧盟市场,以及大量在欧盟运营的中国银行、外贸等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或以互联网为基本工具面向欧盟境内用户提供服务,中国企业怕是早有一天会成为GDPR执法的重点关照对象。
欧盟在华有大量企业,涉及众多行业,很多企业的业务模式需要将中国境内数据传输到在欧盟的总部。过去几年,这些企业抱怨大量一般商业数据因为我们数据出境法规的严格限制而很难出去。欧盟和德国等成员国的领导人访华、欧盟商会的年度报告几乎都会提这个问题,并把它作为对中国营商环境的一个关切。我记得路透社数月前曾有报道,说宝马中国的总裁甚至在天津达沃斯当面向我们的国家领导人抱怨数据出境难。
这次对话,中欧双方都发了新闻稿。我们对对话的评价基调还是相当积极的,认为这次交流是“坦诚、深入、富有建设性”。欧盟的对外表态则主要强调了是来给欧盟在华企业反映和解决问题的,特别是在金融、保险、制药、汽车和信息通信技术等领域的非个人数据或一般商业数据的出境难问题。他们还对中国当前数据保护框架中“重要数据”的边界和范围不清楚表达了关切。
综合公开的信息,这次对话很可能主要是交流和“务虚”性质,双方把从企业那里收集的一些在数据出境方面的困难诉求拿出来说了一下,然后各自介绍了一下本国的数据跨境流动监管规则。
整体上,我感觉我们在和欧洲围绕数据问题的交流中采取了更积极主动的态度,也有一些实际的举措。
我记得2022年4月的时候,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研发的北京数据托管服务平台,就实现了第一例中欧之间的数据跨境特殊安排。由北数所和一家欧洲在华医疗器械企业签署协议,通过托管平台为该公司在国内产生的数据进行托管存储和脱敏处理后,将一些数据传回其欧洲总部。
今年出台的《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某种程度已经放松了数据出境的限制。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例如天津,已率先按照《规定》授权制定了数据负面清单,实施了更宽松的数据出境规则。
对于欧方提出的“重要数据”问题,我们其实也一直在推进相关的识别、申报和标准编制工作,同时也通过《规定》澄清:没有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当然,只要“重要数据”的问题一天不讲清楚,欧盟怕是一天都不会放心,因为法律不确定性始终存在。但如果欧盟的诉求能倒逼国内加快澄清“重要数据”的边界和范围,对中国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除了和欧盟层面的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6月份网信办还和德国数字和交通部签署了《关于中德数据跨境流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在备忘录框架下建立了“中德数据政策法规交流”对话机制,以期“加强在数据跨境流动议题上的交流”。感觉这像是2024年4月16日中德续签《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之后的一个补充协议,着眼的可能主要是汽车数据的自由流通。
这个备忘录本来是保密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却被政治新闻媒体Politico给拿到并公开了,国内一些专业自媒体也翻译成了中文。备忘录显示,中德双方将在四个方面开展交流合作:数据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及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跨境数据流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影响;跨境数据流中敏感信息的保护;企业的跨境数据传输。双方还约定:这些交流应向各自企业开放,并在工作文件中考虑企业的反馈意见。
当然,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有了对话并不代表就能有更进一步的成果。欧盟在数据安全问题上对我们缺乏信任,根子是对我国数据保护制度环境的不信任。我经常听到的理由,一是认为我们个保法没有设置独立于政府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二是认为中国的相关法律给予政府机关的数据访问权力太大;而这都导致欧盟个人数据到了中国后,隐私得不到保障,甚至影响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安全。
现在中欧双边关系的政治氛围也不太好,因为欧盟对中国新能源车的反补贴,我们针对欧盟白兰地采取了临时反倾销,双方贸易战山雨欲来,势必会对双方数据对话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这次欧盟关于对话的新闻稿说得毫不客气,恐怕也是为给国内一个交代。同样,中德的谅解备忘录签了之后,负责这事的德国数字与交通部长维辛回去就面临来自国内议会和政府内其他部门的压力,甚至连德国总理舒尔茨也批评他没和其他部委商量就擅自和中国签了这个谅备。
对这些对方内部的不和谐声音,我们不必太认真,因为很多时候其实和中国无关,只关乎其内部的政治斗争和向国内民众的表演。同样的情况在中美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这事上也有体现。本周沙利文访华,中方的新闻稿明确说双方同意适时举行第二次中美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美方的新闻稿却只是说讨论了“人工智能安全和风险”及“下步举措”,明显是不想在大选前给国内对华鹰派以攻击的口实:美国要和中国在人工智能问题上对话。
国与国之间的误解是一点一滴累积的,有了分歧甚至冲突,赌气,什么都不做,等着对方“服软”,是孩子气的处理方式。不管是数据跨境流动还是人工智能,对话和交流总是好的,更是逐步消除误解、增强互信的唯一途径,我们主动一点反而更彰显自信开放的大国风度。但也要对困难有足够估计,去年中欧领导人会晤后,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对《财新》谈到中欧数据跨境流动交流机制的建立,在表示欢迎的同时,也强调“接下来重要的是看到具体的进展。”要有实质性的转机,对话和交流是第一步,但只靠对话和交流怕是不够的。不管是在国内制度构建上,还是国际治理主张上,我们都需要拿出更多实质性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