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文摘   2024-09-24 20:56   广东  


《中庸》

 
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无情者不得尽其辞。[2]大畏民志[3],此谓知本。

注释

[1]“听讼”句:该句引自《论语·颜渊》。听讼:听诉讼,也就是审案子的意思。犹人:和别人一样。
[2]“无情”句: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能够花言巧语地骗人。
[3]民志:民心,人心。

翻译

孔子说:“听诉讼审理案件,我和别人是一样的方法,目的就在于使诉讼的案件不再发生。”使隐瞒真实情况的人不敢再胡言乱语,使人心畏服,这才叫抓住了事情的根本 。

心得


孔子说审理案件的根本目的是让类似的案子不再发生。这就是强调做任何事情都要抓住根本 。
这在我们平时解决问题也是一样的,我们需要分清楚事实与本质,然后去解决事情的根本问题,要不然就只是扬汤止沸。问题依然存在。
举个例子,我们在一条路上遇到了一个坑摔倒了,如果你只是爬起来,捂捂自己受伤的脚,而不去总结一下原因。下次再走这条路的时候,有可能还会摔跤。正确的方式应该是解决根本的问题,把这个坑修补好,这样就不会让自己战战兢兢,或者是好了伤疤忘了痛,压根不记得这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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