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浙江】浙小纪“说”规范普法普纪专栏(十七)危险作业罪

楼市   2024-11-07 09:36   广东  



本期浙小纪说规范-“普法普纪”专栏给大家解说的是“危险作业该罪名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存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这一罪名的设立,意味着即使在安全生产领域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但只要行为人的行为使刑法保护的安全生产作业法益处于危险状态,就会受到刑法的规制,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应切实强化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合规操作,预防事故发生。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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