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于2024年4月发布了 “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咨询文件”)的咨询总结, 引入了最新气候相关披露守则(“新气候守则”)和相关实施指南,实际应用实例来协助港交所发行人理解新气候守则D部分下的新气候披露要求。此次新规出台,使香港发行人能够率先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保持一致,在协调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方面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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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咨询文件,新规有何修改?
相较于2023年4月发布的咨询文件,为了响应IFRS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的最终版本 (IFRS S1及S2),新气候规定进行了多项更改,并调整了时间安排,以便发行人在披露过程中逐渐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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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排放新气候规定的详细执行策略
港交所针对不同类型的上市公司制定了分阶段实施新气候规定的策略,这些规定主要关注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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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而言,所有主板发行人,无论大小,从2025年1月1日起都必须遵守范围1和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的强制披露规定。而对于范围3的披露,大型股发行人将从2026年开始转为强制披露,而其他主板发行人则仍然处于“不遵守就解释”的阶段。此外,所有上市公司仍需遵循ESG守则A至C部分所载的非气候相关披露要求。这些分阶段的实施策略旨在逐步提高披露质量,同时考虑到不同类型公司的运营特点和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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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宽免
香港交易所承认一些发行人可能由于资源不足、缺乏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或其他困难,难以遵守某些信息披露要求。为此,港交所设计了几项实施宽免措施,以解决发行人对报告难度的担忧。下表包含了宽免措施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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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tra卓佳的建议
鉴于新的气候相关要求,能否果断采取行动并加强可持续性实践和披露对董事会或ESG团队至关重要。立即采取行动不仅确保合规,还能使公司在愈加关注可持续实践的利益相关者和投资者眼中占据有利地位。以下是公司应立即采取行动的四个重点项目:
01
进行全面的差距分析
针对公司目前的可持续性披露与新气候要求进行详细的差距分析。此分析将识别关键缺陷和改进领域,提供必要改进点的清晰路线图。理解这些差距对将公司的ESG报告与新兴法规和期望保持一致至关重要,从而减少不合规的风险。
02
建立ESG/气候委员会
成立一个专门的ESG/气候委员会,负责监督可持续和气候相关问题的整合至关重要。这个专门的小组将引领ESG原则和气候相关战略融入更广泛的公司治理框架。他们的监督将确保在决策过程中始终考虑ESG因素,增强公司快速应对环境政策变化和利益相关者期望的能力。
03
规划并披露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
不论运营规模大小,都应启动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的详细规划。范围3排放会显著影响公司的整体环境足迹,并涉及多个外部实体;采取积极与战略性的措施对有效管理和减少这些排放至关重要。通过早期的全面性的行动,公司可以更好地应对范围3排放的复杂性,实现更可持续的运营并更强地符合新兴环境法规。
04
设定明确的可持续性目标
利用从差距分析和现有ESG披露的审查中获得的经验,设定可行且可衡量的可持续性目标。这些目标应包括特定的里程碑和达成日期,特别是在已识别出差距的领域。目标应长远但可实现,尤其是在减少排放、提高能效以及废物管理等重大影响领域。
最近相关活动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HKCGI)将于2024年7月17日至19日在哈尔滨举办为期3天的「A+H股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班暨第七十六期治理专业人士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主题为「ESG、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市值管理」。
Vistra卓佳财务会计及税务服务企业客户大中华地区总监刘嘉仪女士应邀在此次讲座上,就新气候守则中有关ESG评级的相关内容进行主旨分享。届时,她将深入探讨ESG评级对投资决策的影响,并以案例分析公司如何管理及提升ESG评级。
欢迎您到现场参与交流,与我们了解提升ESG评级的最佳实践。您也可下载Vistra卓佳的ESG服务介绍,了解我们如何协助您制定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策略,解决ESG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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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Joyce Lau
财务会计及税务服务
企业客户大中华地区总监(服务管理)
Vistra卓佳
joyce.ky.lau@vistr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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