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9)黔0112执164号
本院执行的李常青、曾夏荣、王桂珍、李奇晋与韦杰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84476.50元及相应利息。因被执行人韦杰荣至今未履行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黔0112民初97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韦杰荣发布悬赏公告。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韦杰荣,男,1974年04月0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凯里市洗马河巷190号格兰世家1栋1单元,公民身份号码52263319740402****。
二、悬赏条件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韦杰荣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悬赏期限
本次公告悬赏以有效期限一年,从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
四、悬赏金额
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五、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韦杰荣的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本案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徐法官、熊法官
电话:0851-86402715、0851-86415765
本院地址:贵阳市乌当区航天路66号
邮编:550018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