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怒赔钱不可取 巡回审理促和解——羊昌法庭上门巡回“问诊”路怒症

文摘   2024-10-24 17:57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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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指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的驾驶员有攻击性或愤怒的行为,用以形容在交通阻塞情况下开车压力与挫折所导致的愤怒情绪。


为更加便利农村诉讼纠纷的化解,近日,乌当法院羊昌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周工作,荣松法官带着工作人员来到位于羊昌镇灰幺组的被告陆某家中进行送审入户。



案件事实



2024年年初,原告陈某与被告陆某在羊昌镇灰幺因会车问题发生口角,后被告驾车将原告拦停,随后双方下车发生争吵,吵架过程中发生推搡,导致原告受伤入院,经鉴定为头皮血肿,属于轻微伤,并于当日报警,被告陆某也因伤害行为被乌当分局处以5日拘留。巡回法庭审理前,荣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以陆某向陈某当场支付3000元赔偿费用为这件“路怒症”事件画上了句号,双方当事人在荣法官的调和下,牵手和解,当场表示这个事情就此结束,再不追究。



案件后续


最后,荣法官向在场的当事人发放了乌当区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手册,将全民普法的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治理中——送法入户。下一步,羊昌法庭将为切实保护劳动人民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并为打造和谐稳定文明幸福的新农村贡献我们的司法力量。


遇到“路怒症”该怎么做呢?




1

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持良好的驾驶心态。守法文明驾驶,不要患上“路怒症”,让自己也成为文明素质不高的“造怒者”。


2

紧急情况报警,合法合理处置。碰到“路怒症”要通过合法方式处置。切不可因为一时置气,让自己也路怒,最终被法律惩处,得不偿失。


3

安装行车记录仪,既还原真相,还可以用于举报。建议司机朋友尽可能安装和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行驶中发生意外情况,有利于还原事实真相。同时,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合理进行举报,交警调查核实后,将依法得到处置。



 供  稿 | 黎乾刚

 供  图 | 黎乾刚

 一  审 | 文德静

 二  审 | 孙际薇  

 三  审 | 杨舒然


2024 年第 37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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