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破产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山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山西高院强化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规范作用,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领域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优化营商环境案例予以发布。此次发布的案例涉及严惩破坏营商环境刑事犯罪、做实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督促行政机关诚信履约、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破产重整优化市场配置等类型,积极向社会传递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声音”,充分彰显山西法院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忠诚履职尽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司法担当。本公众号选取其中二例案例进行推送。
目录
案例一:某环境检测公司及直接责任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案例二:白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例三:郭某某合同诈骗案
案例四:某环境研究所诉某铝业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五:某制药集团公司诉某健康咨询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例六:某水净化公司诉某管委会行政协议案
案例七:某集团公司诉某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案
案例八:某商贸公司申请执行案
案例九: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十:某煤化集团等十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1
“预重整+重整”助企脱困 盘活项目重现生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和裁判结果】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15年,其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某市核心区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综合体建筑总面积174825.47㎡,分为住宅与商业两个板块,商业板块投入运营后陷入困境,所剩商户寥寥无几,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债务规模达4.5亿余元。
2024年5月,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人民法院经与债权人、出资人沟通,了解到该企业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能,为了低成本高效率挽救该企业,同时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重整失败而转入破产清算的不可逆风险,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根据债权人的联合推荐确定临时管理人,经过临时管理人有序开展债权申报、审核、招募意向投资人等工作,同时让企业继续保持自主经营,有效进行债权清收,债务人与债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经充分谈判形成预重整方案,在临时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经过预重整阶段的充分准备,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裁定受理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中止对该公司的执行措施,解除相关财产查封措施,债权人会议迅速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人民法院依法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破产重整程序。职工劳动报酬、税款债权在短期内已经实现全额清偿,工程款优先债权以及50万以下的小额债权六个月内在本金范围内实现全额清偿,普通债权将在六年内实现本金的全额清偿。本案“预重整+重整”历时仅155天,全面盘活公司项目,案涉商业广场现已全面恢复运营。
【典型意义】
本案系我省运用预重整转重整方式成功挽救民营企业的破产典型案例。在预重整阶段,人民法院以适度介入的方式,指导各方主体自主谈判、充分协商,形成预重整方案,将预重整阶段的成果与重整程序无缝衔接,在较短时间内成功实现了外部投资引入、债权人权益保障等多方共赢,有效节约了程序成本,提高了重整效率。本案中,人民法院对陷入困境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以存续式重整模式、整体盘活资产的方式进行挽救,是对困境民营企业多元化挽救的有力举措,为房地产领域破产重整,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
案例2
实质合并重整 助力危困企业涅槃重生——某煤化集团等十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和裁判结果】
某煤化集团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一批符合“焦化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之一。2013年,经过两次兼并整合,公司取得了216万吨/年焦化产能。在兼并整合产能及筹建216万吨焦化项目的过程中,因各种因素影响资金链出现断裂,陷入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的经营困境,公司主要资产及全部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人民法院通过审查煤化集团及关联公司的股权架构、财务管理制度、重点岗位关键人员任职交叉情况以及各利益相关方对实质合并重整的意见等,于2021年4月裁定对煤化集团等十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提前锁定重整投资人、吸引潜在投资人的“假马竞标”方式,确定了重整投资人;针对债权金额及债权人分布情况,以债权金额100万为标准,单独设置小额债权组;采用现金+留债+债转股清偿方式,平衡各类债权人之间的清偿利益。同时与政府部门沟通联动,解决了企业焦化产能手续完善等系列问题,合并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各表决组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批准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合并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已于2022年11月执行完毕,公司重整取得成功,有效盘活公司近十亿元存量资产和1100余亩土地,保留216万吨焦化产能,化解债务60多亿元,216万吨焦化技改项目建成投用,公司已成为年产值近52亿元的大型综合煤化工企业。
【典型意义】
企业破产处置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破产重整制度,对于企业脱困重生、盘活各类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人民法院坚持府院联动,健全与政府部门协同配合、联动处置破产案件机制,帮助煤化集团公司成功化解债务危机,保留有效生产力,整合优质资源,有效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实现煤化集团公司生存发展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共赢局面,达到护稳定、促发展、保民生的良好效果。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