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破产篇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江苏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本公众号选取其中一例涉及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例进行推送。
目录
案例1 曾某生等人开设赌场、偷越国(边)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案例2 刘某梅等人诈骗案
案例3 徐某某诉某学校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
案例4 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案例5 江某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江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星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案例6 投资者诉徐某、徐某江、某上市公司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案
案例7 北京某环境保护中心诉南京某生化公司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8 李某诉某区房产服务中心履行修复下水道职责及行政赔偿诉讼案
案例9 盐城射阳港千吨级码头清退海事执行案
案例10 江苏某酿酒厂系列执行案
案例4
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一)基本案情
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态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6年在沪市主板上市,是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21年以来,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该公司参与的大量项目压缩投资,旧项目结算缓慢,业绩持续下滑,资金回笼未达预期,资金链断裂引发严重债务危机。2022年5月12日,经债权人申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阶段,共有400余家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总额10.84亿元。同时,某生态公司尚有3.29亿元存量未兑付可转债、9000余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未处理,如不能妥善解决,将面临退市风险,影响上万名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裁判结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某生态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条件,但若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不仅会造成公司退市,还会影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债权人等群体权益。该公司在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具备一定核心竞争力,若能引入投资人对企业进行重整,既有利于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也有利于企业恢复盈利,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预重整期间,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妥善解决可转债、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制定重整方案,引入5亿余元资金解决现金流枯竭问题,充分保障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9月9日,法院依法裁定某生态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12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后的某生态公司股价大幅上涨,目前总市值已超过百亿。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预重整阶段通过实施“自发转股+提前赎回”方式全面处置可转债问题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不仅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也与中小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属地经济稳定发展,资本市场稳定等息息相关。本案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协同化解民营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使案涉企业顺利走出困境、焕发新生,有效保障了数万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数百名员工得以稳岗就业,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多赢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江苏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