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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法庭真的太方便啦,不到一个小时我们的事情就清楚了,感谢法官为我们考虑,这么快就帮我们化解了经济纠纷”。清水县法院调解室里,云上法庭当事人端传来原被告双方如释重负的道谢声。
近日,清水县法院运用网上开庭的方式调处了一起某水产经营部诉某餐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并在调后督促自动履行,通过“远程调解+督促履行”,让水产公司要回了自己的货款。
基本案情
自2021年开始,麦积区某水产经营部持续向某餐饮公司供应经营所需货物,约定每月月底结清当月货款,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从2022年开始该餐饮公司开始拖欠货款,截止2023年2月累计拖欠货款15719元,经该水产经营部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审理经过
该案受理后,主审法官通过核实证据确认案件基本事实,在了解到该水产经营部不在本县经营后,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决定使用“云上法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得知餐饮公司至今未支付剩余货款的原因是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在经营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困难,于是,承办法官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寻求化解之策。后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分期还款的意向。
为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主审法官在临近案件履行期主动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该餐饮公司沟通,督促履行到期债务。目前,已督促履行了大部分货款。
案件意义
清水县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和为贵的审理原则,在得知涉诉企业不在本县后,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加大司法为民力度,将线上审判与线下办案相结合,开启网上办案“云”模式,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END
本文作者:李江花
本文编辑:黄斐
责任编辑:张璐
审核签发:郑萧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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