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进行时】山门法庭:推进多元解纷,打造特色法庭

民生   2024-12-05 16:44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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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门法庭在审判中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一、深入排查矛盾,做实源头治理

     工作  


山门法庭的工作重点从未局限于“不告不理”和“坐堂问案”的传统模式,而是将工作重点主动前移至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从被动变主动,协同相关机构,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4年1月,法庭干警与村委会网格员在排查矛盾纠纷时,排查到一起矛盾:秦亭镇某村民饲养的猎犬挣脱束缚,窜至马路,咬伤一名10岁儿童,双方当事人虽口头协商赔偿事宜,但因分歧巨大,未能达成一致,矛盾就此搁置。随即法庭迅速联系秦亭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家中及事发地周边调查了解情况、组织调解,主动排查矛盾使其未进入诉讼程序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二、前置非诉解纷,优化诉调对接

     机制  


山门法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辖区党委政府紧密协作,整合资源,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治未病”效果。对于新收案件,法庭优先进行诉前调解,通过“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将适宜调解的矛盾纠纷交由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处理,充分发挥调解员作用。截至11月底,共受理案件155件,结案150件,结案率97%,调解、撤诉75件,调撤率50%。推送案件99件,成功率61%。

2024年11月,山门镇某村九零后农民白某诉李某甲等牛群踩踏汉麻案,经法庭深入了解案情后推送综治中心调解,未果后再联合调解员实地调查,终达成赔偿协议。法庭利用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纠纷,注重释法说理与调解,强化法治宣传与矛盾预防。定期培训调解员,助力镇政府建立高素质诉源治理队伍。



三、主动送法下乡,强化巡回审判

     普法  


山门法庭的案件以离婚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和民间借贷案件居多。在审理婚约财产案件时,法庭常巡回开庭,组织旁听,宣传相关法律,引导正确婚姻观,抵制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的良好氛围。2024年,巡回审判17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开展法治讲座12场次。

在民间借贷案件的巡回审理中,法官庭审后会详细讲解借条书写、合法利息、担保方式等,分发宣传单,通过多次宣传,辖区群众对民间借贷的法规了解显著加深,民间借贷纠纷数量呈现下降趋势,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法庭借鉴前期“普法赶大集”的活动经验,在乡镇赶集日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多措并举,营造辖区内人人学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督促文书履行,保障当事人胜

     诉权  


山门法庭严格执行自动履行机制,通过“诉前保全告知书”“自动履行登记评定表”等程序,使案件能够最大程度当庭履行,对无法当庭履行的案件在到期时督促履行,采取电话督促与上门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力求最大限度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为更好管理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建立督促履行台账,依据生效文书所确定的期限,积极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并与执行部门建立了结对办案机制,双方联合上门督促履行,增强督促执行力度,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截至11月底,共受理案件155件,其中涉及履行内容的案件超过100件,到期督促履行的案件达92件,自动履行率高达60%以上。


五、打造“一庭一品”,树立旅游

     法庭品牌  


山门法庭辖区内生态资源丰富,拥有三皇谷森林公园、冯河草原、山门云海、非子牧场等景点,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法庭结合生态优势,打造旅游法庭品牌,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常态化开展政策与法律宣传工作,积极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及环境保护法。

在办理涉旅游产业案件时,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携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力求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法庭从个案中敏锐捕捉并总结影响旅游产业发展的风险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持续减少涉旅游产业纠纷的发生,为当地旅游业的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END




本文作者:王彦峰

本文编辑:黄斐

责任编辑:张璐

审核签发:郑萧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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