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重生!衡阳中院成功审结一起破产重整案

文摘   2024-11-05 17:53   湖南  


近日,衡阳中院成功审结甲公司(化名)破产重整案,帮助其化解债务危机,盘活了企业资产,促使其涅槃重生。
甲公司于2006年6月设立,2008年冰灾导致公司矿洞被淹,公司一直无法开展正常经营。2024年初,甲公司以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仍具备恢复和发展的机会为由,向衡阳中院申请重整。


2024年2月,衡阳中院依法受理甲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具备破产事由,但甲公司有重整的意愿,且已与意向投资人签署意向协议,所投资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和发展前景,具有较高的挽救价值。
衡阳中院依法指定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重整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到公司现场开展调研,并督促管理人积极认真履职。
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的努力下,成功招募重整投资人并签订投资协议,向投资人移交企业相关资产和材料,协助调取相关资料并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制定并实施债权受偿方案。经过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最终重整计划草案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衡阳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甲公司现已开始正常经营。
随着重整计划的执行,标志着衡阳中院办理的又一起破产重整案圆满结案,甲公司摆脱十多年的经营困境重获新生。


终审:殷秀成

核稿:李晓龙
编辑:陈   琼
文稿:清算与破产庭  肖宏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网民互动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