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宁法院携手衡阳市浙江商会,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后,对“法院+商会”的工作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与赞誉。
2022年,常宁某工程队与湖南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原、被告双方已经就应付款项进行结算,但被告却迟迟未支付应结的894900元工程款。原告无奈诉至常宁法院,并申请诉前冻结被告公司账户。
考虑到原、被告存在长期的合作关系,长期冻结被告公司账户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秉持和谐共赢的原则,第一时间分析研判,通过涉企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托给衡阳市浙江商会进行诉前调解,希望发挥商会熟悉商业交易、具备专业知识的优势特长,尽可能通过对话协调方式化解矛盾。
在法院与商会的紧密协作下,双方围绕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事项逐一进行沟通。通过多次协商,双方互谅互让,分歧逐渐缩小,最终就调解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主动申请解除对被告公司账户的保全措施,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二审:李晓龙
编辑:陈 琼
文稿:张 婷
来源:常宁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