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城法苑】健身房突然注销 消费者未上课程费用何去何从?

文摘   2024-10-22 17:33   湖南  


在健康生活理念日益盛行的今天
健身成为许多人追求健康的重要方式
健身房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
健身房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
消费者的损失谁来赔偿呢?
请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万某于2022年在某健身房购买了价值10800元的产后康复课程,满心期待能够通过专业的私教服务恢复身体。然而,2023年4月,该健身房在未提前通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工商局办理了注销登记,导致万某的健身卡服务未能如约享受。万某多次向健身房追讨剩余预付款,却均无果而终。无奈之下,万某将健身房的全部股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健身房退还剩余服务费用69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万某与健身公司签订的健身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合同签订后,万某缴纳了费用,健身公司应当为其提供专业的健身私教服务。然而,健身公司却在未履行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注销,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万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用的诉讼请求,有事实法律依据。同时,法院查明,该健身公司的五位股东并未实缴出资,也未进行清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股东若未实际出资、履行股东义务,在公司注销后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健身公司应退还给万某的费用由公司五位股东承担。
法官说法
办卡需谨慎,维权有途径。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健身卡等预付式消费时,一定要加强证据意识,妥善保管好合同、付款凭证以及上课记录等证据材料。一旦遇到健身房闭店或经营者跑路的情况,应及时向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反映,寻求帮助。在相关部门主持下,消费者可与健身房进行协商调解。若调解不成,消费者可依据有效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健身房经营者要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审:殷秀成

二审:李晓龙

编辑:陈   琼

文稿:谭紫璇

来源:珠晖区人民法院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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