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联动模式的调解效率太高了,真没想到我们公司这个案子三天就解决了,真正是为我们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啊!”湖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某激动地说道。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杨林法庭创新使用“网格+司法+法庭+工商联”多方联动模式成功调处一起涉企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湖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某系好友关系,公司成立之初,因资金周转困难,董某请求李某借钱资助。后原告李某分两次转账200000元至被告公司账户并备注为借款,双方约定了借款利息与还款期限。因被告未按期支付利息,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湖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杨林法庭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发现该案具备调解空间,且采用诉前调解方式能最大程度降低成本,有利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创新使用“网格+司法+法庭+工商联”联动模式调处该案。承办人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意见,详细了解被告未及时支付利息的原因,做好释法明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后,根据各方调解人员的优势,分工协作。驻庭调解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原告,及时解答原告的疑惑,打消其顾虑。网格员与工商联工作人员负责与被告企业一方联系,从企业发展与诚信经营等角度出发,引导企业诚信履约。经过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该起涉企纠纷仅用时三天,便圆满化解,为企业节省诉讼费4300元。
终审:殷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