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等媒体聚焦:开“良方”治“未病”促“善治”——衡阳法院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纪实

文摘   2024-10-17 17:29   湖南  
编者按:近日,法治日报(法治号)、红网、湖南法治报、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长安网)等媒体和宣传平台集中推介《开“良方”治“未病”促“善治”——衡阳法院司法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纪实》。



请看原文: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依法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方式。

2023年以来,衡阳两级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制发200余份高质量司法建议,涉及行政执法、社会治理、环境资源、民生保障等多个领域,精准推动纠纷前端化解,以“小切口”助推社会治理“大提升”,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2022年张某来到衡阳市衡山县某村,发现该地农田面积广阔,欲在当地大面积种植艾草,遂与经合社签订了《中药材种植合作协议》,后合同双方因种植管理、合同效力等多方面原因引发纠纷。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该村组织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将永久基本农田出租给张某用于种植药材,依法应属无效,对于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责任。
“案子结了不代表耕地非粮化问题没了,违法占用耕地的现象是否普遍存在,还是要实地走访才知道。”该案承办法官决定亲自去村里看一看。通过实地走访发现,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涉案耕地所在村的村民大部分已不再从事农业耕作,许多村民一边选择去周边打工,一边将自家的耕地出租赚点租金。
“仓廪实则天下安。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稳定、经济发展,要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就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承办法官对该村负责人如是说道。
为提高当地政府耕地保护意识,重视对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避免占用基本农田种植药草等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联合排查出违法占用耕地行为8起,并及时整改到位,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让当地人民群众端牢“中国饭碗”的底气越来越足。

加强双向保护,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信阳毛尖,又称“豫毛峰”,产于河南省信阳市,是我国传统名茶之一,深受广大茶友喜爱。让茶叶经销商贺某没想到的是,他从家乡信阳采购的信阳产毛尖,因在销售中擅用“信阳毛尖”标志被权利人起诉了,与他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其他27家茶叶经销商。
“我也不晓得为什么,都是信阳产的毛尖,怎么就不能叫信阳毛尖出售了?”另一茶叶经销商老王满腹委屈地说。原来,2023年5月,信阳市茶叶协会市场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衡阳市某些茶叶经营商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其销售的茶叶包装上显著地使用了“信阳毛尖”标志,信阳市茶叶协会认为该行为非常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与误认,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遂将衡阳市28家茶叶销售商诉至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经承办法官梳理发现,类似的茶叶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主体相对集中,原告以行业协会为主,被告大多系小本经营,法律意识淡薄,被诉侵权行为中最为常见的是销售者在茶叶包装盒、包装罐、手提袋上的醒目位置使用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为了落实涉案茶叶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双重保护,同时还能兼顾中小企业生存发展,减少类案多发,承办法官向衡阳市茶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并根据司法建议内容对茶叶协会和经销商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防范经营风险。同时,积极引导做好衡阳本地茶叶地理商标的培育、保护工作,努力打出具有雁城特色的茶叶品牌。
“感谢雁峰法院给我们带来精彩的普法,让我们学到了实用的法律知识,以后我们一定合法经营,共同促进我们本地茶叶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某茶叶经销商诚恳地说道。

呼吁文明养犬,共建美丽宜居乡村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尤其在农村地区,狗不仅是百姓喜爱的宠物,更是“看家护院”的得力帮手。但近年来,犬类伤人、人与人之间因狗而引发的矛盾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2023年,衡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因农村家养犬伤人而引起的纠纷时,发现当地犬患严重。
“我们这养狗的人特别多,还有好多流浪狗,没人管,时不时就有人被咬,那些狗都没打疫苗,也不知道有没有病。”当地村民抱怨道。
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犬只数量更为集中庞大,基本以散养为主,加上管理松散等原因,导致犬只伤人、噪音扰民、环境污染等问题更为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且大多时候难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许多受害人维权困难。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助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衡阳县人民法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引导,强化规范养犬意识;另一方面要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司法建议发出后,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动员村镇工作人员摸排辖区犬户,并对流浪犬进行收容整治,定期开展犬只免疫、信息登记、宣传教育等服务,该镇16个村(社区)已全部将文明养犬纳入村规民约。
“通过这次整治,大家都意识到文明养犬对居住环境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养犬村民刘女士表示,今后将自觉规范养犬行为,为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尽一份力。
“一份建议、一份回函,法院与相关部门、企业形成了‘有谏有纳’的良性互动,协同促进了相关制度完善,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坚持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一体推进,精准把脉‘已病’,查找‘病因’,开出‘良方’,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福表示。

三审:殷秀成

二审:李晓龙

文稿:熊荣兴 曾秭曼

编辑:陈   琼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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